从普林斯案看美国如何重办网络造谣者

东方早报 04月02日
微博等新兴社交工具在国内的迅速流 行,在极大促进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讨 论、促进信息流动和意见表达的同 时,也无法避免地给网络谣言创造了 生存空间。
微博造谣涉及诽谤必然会受到法律的 惩治,特别是在对受害者造成实际利 益侵犯的情境下,网络不可能成为随 处喷粪的垃圾场。
在国外,多起涉嫌 网络谣言和诽谤的案例已经得到了政 府和立法机构的重视。 发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普林斯案就是 相当典型的案例。
2010年1月14日,年仅15岁的少女菲比-普林斯因不堪在学 校受同学欺负和网络上遭遇语言暴力 在家中上吊自杀。
普林斯09年从爱尔 兰移居美国马里兰州的南哈德利市, 在当地高中因为颇受男生欢迎遭到学 校两伙女生团体的欺负。在其 Facebook主页上,有同学留下大量污 秽的不实留言,这给初来乍到的普林 斯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无法消除 内心的痛苦,在一次放学途中被同学 将易拉罐丢在脸上后,普林斯在家里 上吊,结束了生命,其尸体最后被12 岁的妹妹发现。
普林斯自杀让校园霸凌现象得到了全 美关注,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了菲比-普林斯反霸凌法。当地法院对6名南 哈德利高中学生提出从强奸、侵害民 权、骚扰和跟踪等多项重罪指控。
普林斯自杀后,其Facebook主页后的很多评论被删除。全球最大的社交网 站Facebook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开始 大力推进实名制。公司CEO马克-扎克 伯格和COO谢莉-桑德伯格在多个场 合强调,尽管此举会招致反对者的批 评,但为了制止网络犯罪和在线霸 凌,Facebook将坚决推动实名制。 “你必须对自己在网络上说的话承担责 任,”桑德伯格说。
从普林斯案可以看出,在世界头号资 本主义国家美国,尽管宪法充分保护 居民的表达自由,传统的民主理念也 相信意见市场有自我修正的内在机 制,这也绝不意味着恶意谩骂和造谣 可以肆无忌惮地生存,司法部门和立 法机构对待网络谣言对人权的侵犯, 跟线下发生实际案件一样,都有明确 的法律依据和惩戒标准,即使做出恶 行的是20岁不到的青年人也需要面对 审判。
美国近期出现的多起同性恋青少年无 法忍受校园欺辱和网络霸凌而自杀的 消息也再次凸显应对网络暴力迫在媒 介。跟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如果造谣、传谣,请做好为此付出代价的准备。

http://www.dfdaily.com/html/21/2012/4/2/771023.shtml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