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私人信息的又一“泄密通道”

《 光明日报 》( 2013年08月16日   05 版)

    随着快递业务的迅速发展,接受快递服务的人越来越多。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快递公司人员在提供快递服务的同时,还将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并且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

个人信息被卖,引发后顾之忧

    “售快递单,绝对真实!”如果你在搜索引擎输入“售快递单”,就会显示大量专门销售快递单信息的网站。记者打开一家名为“淘单114”的网站,按照网站上的QQ号,记者与“淘单114”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

    “我们做这行很多年,信誉上有保证,老客户一买就是上万条。”这位网站服务人员介绍说,网站销售的私人信息,分别来自圆通、申通、韵达等多家快递公司,可供所谓客户进行选择。

    这位服务人员说,他们销售的个人信息均来自快递公司,包含收发货人的联系方式、收发货地址、是否已扫描等内容,未扫描快递单卖1元,已扫描快递单中无收货地址的卖4角,有收货地址的卖5角。

    记者在QQ群查找中输入“快递单”,立即出现上百个符合条件的QQ群,其成员多达100人以上,正在热火朝天地洽谈“业务”(买卖私人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买卖快递单已形成一个灰色产业,一笔交易量动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有的网站还可满足指定收、发货地点等特殊需求,他们正在全国各地招募(销售私人信息的)代理商、加盟商。

    为了弄清究竟,记者用5角钱购买了一条发货地为重庆市、收货地为北京市昌平区的快递单信息,上面详细列出了收货人的姓名、详细住址和手机号码。记者致电收货人魏女士发现,快递单上的各项信息全部属实。魏女士向记者证实,当天确实有从重庆发出的快递寄给自己。

    “这太可怕了,如果自己的信息被犯罪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魏女士如是说。

个人信息交易,助长违法犯罪

    记者以购买“快递单”为由,咨询了好几位快递员。有的快递员同意以0.2元到0.5元不等的价格将手上的快递单卖给记者,但均声称公司管得比较严,只能提供电子版信息。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各家快递公司皆明令禁止工作人员泄露客户信息,然而一条“快递单”的流转要经过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例如,快递发出时会生成一张印有发件人和收件人个人信息的面单,面单一式四份,发件人、收件人、快递营业厅、工作人员各一份,这些面单就成了信息泄露的隐患。

    快递单买卖市场如何形成?记者调查发现,网店店主是购买快递单信息的主力军,快递单交易源于网店的“刷钻”需求,即通过制造虚假交易量来提高网店信誉。

    因为网店“刷钻”形成的快递单交易,却为一些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陈鹏飞认为,相比房地产、银行等传统行业所泄露的个人信息,快递单信息更完整,背后隐藏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容易滋生冒领快件、入室抢劫杀人、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

    今年5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冒领快件的诈骗案件。经审查,嫌疑人范某在网上购买收件人的快递信息,再伪造其身份证件,在快件到达但尚未进入派送环节时,直接将快件领走。范某用此手法非法牟利数万元。

    去年10月,福建厦门一犯罪分子根据获取的快递单信息,冒充快递员进入一女白领家中实施抢劫,并最终将其杀害。

倒卖个人信息,亟待加重处罚

    近年来,继电信、房地产、银行等传统行业之后,快递行业成为新的公民信息泄露“重灾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长期关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认为,此前多是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私下倒卖个人信息,如今又增加了一种渠道,通过快递公司内部人员泄露个人信息,而且是明目张胆地销售,导致个人信息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

    王安白表示,按法律规定,不管泄露、倒卖多少个人信息,量刑都在3年以下,较之不法分子获取的灰色利益,其违法成本明显过低。

    “目前来看,执法机关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持续性不够。”王安白说,此前执法机关组织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效果,但“风头”一过,不法分子又卷土重来,而且愈演愈烈。

    陈鹏飞表示,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可操作性较差,而且未对快递企业做出相关的保密要求,也没有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只能靠企业自律。

    专家建议,执法机关应该加强打击力度,通过网站上联系方式顺藤摸瓜,严查此类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对快递企业保护个人信息做出具体要求,包括责任追究等;此外,快递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如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泄露个人信息的违约责任等。

    (新华社重庆8月15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赵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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