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邑“阳光司法”服务群众零距离

《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10日 15 版)

为抓好“阳光司法”,满足群众多层次、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需求,山东临邑县创新形式,开拓思路,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公园咨询台、普法“接力棒”等活动,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使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镜头1

地点:临邑县人民法院

情景:小学生当“法官”,人小范儿不小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张某到庭……”审判长话音刚落,公诉人宣布:“我现在宣读临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8月27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临邑法院开庭,整个“庭审”由临邑师范付属小学、实验小学的12名同学模拟法庭上的不同角色,真实再现了庭审过程。

虽然法庭庭审角色由孩子们扮演,案件也是模拟的,但庭审的程序一个不少。“人小范儿不小,真有样!”孩子们的精彩庭审,引得家长们称赞不已。

原来,当天是临邑法院的“公众开放日”,该院邀请了当地4所中小学的100多名学生及家长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法律文化。

为增强群众司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临邑法院从今年开始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定期邀请公众走进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截至目前,该院已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300余人走进法院,收集群众意见62条,接受咨询80余次。

镜头2

地点:法治文化公园

情景:一次咨询,解决王大妈“房烦恼”

家住临邑县东街社区的王大妈,每天早晚都有锻炼的习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她留意到她家附近的邢侗公园不仅多了许多法治宣传语,每周五还有法律咨询员来做宣传。她有什么难事、心事,都喜欢上公园找咨询员聊聊。

前年老宅拆迁,王大妈分了两套房,一套给了儿子,她想把另一套给小女儿,又怕儿子和大女儿不同意。这事她一直放在心里,没对外说。王大妈把咨询员请到家,开了个家庭会议,达成房产给小女儿的同时小女儿补偿儿子、大女儿一些费用的协议,了却了心事。

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临邑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将具备律师资格的公务员、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吸收为法律咨询员,每周五定点在广场、公园设立咨询台,接受法律咨询。同时,还推出“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让受援对象享受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直至问题解决。

镜头3

地点:村法治讲堂

情景:学员变讲师,传递普法“接力棒”

对于兴隆镇王家村村支书王德科来说,现在给村民开展法治教育不再需要村干部动员了,因为自从开展普法“接力棒”活动以来,村民们学法积极性高了,遇到什么事都要问个“法”。

在普法“接力棒”活动开展期间,王家村挑选了王延林等4个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年轻人作为“第一棒”。待4人学习完毕,便开始举办村法治讲堂,由4人担任讲师,邀请全村居民和“第二棒”4位“候跑者”参加听讲。由于说的是村民自己的语言,讲的是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引起了全体村民的关注。

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今年以来,临邑县通过开展普法“接力棒”活动,把法治精神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大讲堂之中,成功地将村民自治、家庭婚姻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该县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次,赠送普法书籍2万余册,培训农村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500余人次,参与群众达20多万人。(本报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李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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