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小原住民”的喜与忧

记者 于 洋  实习生张婷樾《人民日报》2013-08-08 14版

作为主要上网人群之一的未成年人群体,在显示出对网络、社交媒体高度依赖的同时,也表现出自身对互联网极大的促进建设作用。如何使网络这把“双刃剑”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发挥积极作用,值得全社会思考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未成年群体逐渐成为主要上网人群之一。

“未成年人触网比例高达96.8%,近八成未成年人曾使用移动终端上网,高于全国整体网民。”这是近日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发布的《第六次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2)》显示的数据。

从中国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至今,已接近20年。未成年作为一个特殊的网民群体,它的成长与发展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社交工具的首批使用者和推广者

“调查发现,未成年人上网行为集中表现为三点:从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转移,使用微博、微信追星逐潮特征明显,上网内容与成年人较为接近。”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新媒体中心副主任、课题组负责人季琳介绍。

调查显示,第一次触网年龄在 10 岁以前(含 10岁)的占到61.8%,17.5%的未成年人在6岁之前,即在上小学之前就开始接触网络,而10岁以后才开始接触网络的比例只有 26.9%。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的年龄进一步提前。

未成年人上网整体仍以娱乐和休闲为主。听音乐、玩游戏、聊天、看视频等是上网时最主要做的事情。但上网查资料的学生比例也有显著提升,2012年达到41.2%。

网络的交互性加快了未成年人社会化的进程。

调查中,仅有10%的未成年人“不清楚或没有使用过”网络社交平台,其中最常使用的社交平台分别是QQ 聊天(67.3%)、QQ空间(39.3%)以及腾讯微博(15.5%)。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始活跃于未成年人的社交圈,调查中已有61.6%的未成年人使用微博,高于整体网民。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络社交新途径、新平台、新工具的第一批使用者和推广者。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分析:“热衷于社交平台的行为表明未成年人进入了群体社会化阶段,同伴的影响开始超过父母的影响。如今青少年参与社交平台的重要原因,就是寻找与同伴的共同话题,获得同龄人的认可。我们需要理解,这种线上的社交行为是一种时代性表现。”

在网上创造内容,而不仅仅是消费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网络已经渗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互联网绝不是“魔鬼”,如何恰当地利用互联网去了解未成年人也是学校与家长应该上的重要一课。

孙云晓认为,家长对孩子们上网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未成年人上网实际的效果是利大于弊。如果没有互联网,今天的青少年不会如此自信,思想也不会如此丰富,个性也不会增强。最好的方法是父母与孩子一起上网,共同参与网络。

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小学率先参与网络大潮,以新媒体的方式关爱孩子。2011年,亮甲店小学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亮爱社团”,以创办网络爱国公益社团的方式走进小学生的网络生活,鼓励孩子们传播爱国主义新风尚。在“亮爱社团”的微博中,不仅有《弟子规》、《三字经》等传统文化,还有讨论最美女教师先进事迹和神九航天员的新鲜话题。不仅传播了知识文化,也给予了孩子们锻炼网上实践能力的机会。

在网络为未成年人拓宽社交渠道的同时,未成年人网民群体也对互联网产生了自身的作用。

美国皮尤公司的一项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选择在网上创造内容,而不仅仅是消费。皮尤公司曾询问调查对象是否参加过具有“网络内容创造标志”的活动:你是否在某个网页工作?你是否为别人的网页做过贡献?你是否在网上分享原创的艺术作品、相片、故事或者视频?你是否自行加工处理过网上找来的东西?对于这些问题,超过一半的青少年回答“是”。

与此同时,一种前辈向后辈学习的“后育文化”正悄然兴起,这也将会取代之前单纯由后辈从前辈处获取知识的“前育文化”。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52.8%)的孩子认为父母的上网技术比自己差;27%的孩子自信父母技术绝对比自己差。

孙云晓认为,互联网时代带来了一个重要的变化,那就是动摇了成年人的权威地位。互联网时代,父母与子女相互学习的状态将表现得更为突出。

未成年人专门网站需推广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众多新应用,特别是微博微信的广泛应用,使未成年人的时间以及知识构成都呈现“碎片化”的趋势,值得引起关注。如何健康上网、自我保护,成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

季琳建议,网络运营商、学校与家长都应肩负起健康上网的责任。“移动终端比电脑更具有隐蔽性,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家长给予孩子更多的上网指导。网络运营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也应及时开展新媒体素养课程教育。”

“提高媒介素养有两点必不可少,青少年需要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成功的体验。这种正能量使青少年自信,知道自己要追求的是什么,青少年也不容易形成网瘾。青少年对媒介产生客观的认识也必不可少,他们需要理解网上的生活不等同于现实的生活,媒介的报道内容跟现实生活有差别,从而做出理性的判断。”孙云晓说。

调查显示,76.3%的未成年人曾遭遇网络不良信息。不良信息依然是互联网环境中的一颗“毒瘤”。近几年来,尽管互联网环境日益得到改善,但是不良信息仍然存在于广告、视频和游戏当中。

季琳对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个11岁的小女孩喜欢看动漫,趁父母出去买菜的空隙,从网上下载了《魔法少女小圆》,自己在家用电脑看,没有想到开头是动漫,后面竟然出现了色情画面。小女孩惊呆了!因为受到了刺激,这名小女孩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对此,孙云晓说:“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有更多的机构来做青少年网络监测,分辨出优良与恶劣网络内容的出处。然后再综合结果向公众发布,使公众知道哪些网站对少年儿童成长有利,哪些网站存在不良内容,从而可以给予青少年上网的指导。”

面对纷杂的信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鉴别力低,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和遭遇伤害。专家指出,在未成年人上网内容与成年人几乎无区别、国家尚未实行内容分级政策的情况下,更应大力推广未成年人专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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