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任继委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式的转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着力推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重视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加大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协调、投入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
2006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全面组织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并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近几年,“三项制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得到健全完善,使越来越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得到了实惠,改善了民生,增强了家庭发展能力,增强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保持稳定。
法定奖励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
2001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具体措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各地根据国家法律的要求,结合实际,针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奖励优惠措施。各地通过修改地方条例,完善奖励优待政策,加大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的力度。
相关民生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取得突出进展
针对国家陆续出台的多项民生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普惠基础上做加法,强化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各种经济社会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等政策的出台更多地体现优先优惠,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的后顾之忧。
深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中国计生协会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试点,组织34个试点地区通过各种形式,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到目前为止,共救助贫困母亲22万,惠及100多万人口,有效改善了贫困母亲及其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提高了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的转变。
各地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协调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为及时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及时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经过多年的总结实践,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协调保障机制,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四权分离”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网站编辑:张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