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汉超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06日 02 版)
制图: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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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我国的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试行。到2013年11月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0.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4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6.7万人。目前,河南社区矫正人数占在押罪犯总数的近1/2,数量居全国前列。社区矫正在河南,效果好不好,推行难不难?
对多数人来说,“社区矫正”多少会有些陌生。实际上,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就在我们身边。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确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一般适用于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
他们会成为“身边的隐患”吗?矫正期间再犯罪率高吗?日前,本报记者在河南展开调查。
社区服刑人员,醉驾和信用卡诈骗最常见
记者在郑州走访了两处街道司法所。郑州市东风路的小刘,20多岁,人很阳光。他即将从街舞学校毕业,留校任教。作为一名服刑人员,他可以正常上课学习,甚至留校任教,这就是社区矫正给记者的第一个“意外”。
两年前,小刘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他一气之下打了车主,拿走人家兜里30块钱,让人“回家取300块钱”。车主报了案,小刘以抢劫罪被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恰好社区矫正开始试点,根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小刘便以这种新的方式在社区服刑。两年来,小刘表现很好,他盼着新生活快点到来。
据基层司法所介绍,社区服刑人员最常见的有两类:一是醉驾,二是过度透支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思想动态等情况,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等都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
郑州文化路司法所所长王凤利介绍,进入社区矫正的都是初犯,罪行一般比较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相对于隔离,他们更需要帮助。在社区里,工作人员很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帮他们渡过难关,尽快回到正轨。
走出法定范围,“电子围墙”会自动报警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不准进入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
在文化路司法所,记者看到了一套基于手机信号的监控系统。社区矫正人员持有的手机,实时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信号精确到街道路角。该手机必须保持开机状态,一旦拨打需要本人接听,有时还要拍摄所在现场照片发回。社区矫正人员如果走出法定范围,系统会自动报警。当刑期结束,他们的信号会从这个系统删除。
这个系统被称为“电子围墙”。截至2013年9月底,河南省13个省辖市、125个县(市、区)已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共发放定位手机1.5万余个。目前,河南省司法厅正在整合各地现有平台,筹建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除了这道“电子围墙”,社区矫正还强化了服刑人员自律。一位张姓社区矫正人员对记者说,尽管还是每天开店做生意,但心里时刻有一根弦。“看到别人喝酒闹事,都躲得远远的。我清楚自己还在服刑,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
在矫正期间再犯,或者此后再犯,将面临更严格的惩戒。2013年11月,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矫正人员李某就因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脱离监管、威胁他人而被撤销缓刑、依法收监。
事实上,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并不高。截至2013年10月底,河南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875人,累计解除矫正22204人,矫正期间再犯罪累计46人,再犯罪率为0.07%。全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也不过0.2%。
很多人一听到罪犯,就想把他们推远
面对日渐增大的责任,基层司法所也面临一些问题。法院判定一个人社区矫正之前,需要相关司法所征求被害人和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各方意见。
“社区矫正真正产生好的效果,离不开社区的参与。可现实是很多人一听到罪犯,就想把他们推远,群众观念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王凤利说。
由于社区群众了解、认识、参与度远远不够,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由基层司法所承担。而除了社区矫正,司法所还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刑释安置帮扶等八大工作。
此外,社区矫正面临着明显的人财物困境。河南全省有相当比例的一人司法所,还有无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所。全省仅有社工403名,志愿者13781名。在目前的人员中,法律、犯罪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也急需培训。采访中,社区人员向记者“诉苦”,一些年轻人因电话诈骗获刑,“脑子好使得很,对付他们有点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