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2013年05月24日
市民政局近日通过官网公布新政,对社会办托老所全托型床位进行运营补贴。社区托老所的床位,每月有18天以上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即可享受每月300元的政府补贴。这将鼓励托老所更多地为康复期、半失能老人等群体提供“雪中送炭”的为老服务。
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一直在酝酿针对社区托老所的补贴政策。新出台的首个补贴办法,针对的是“全托型”社区托老所,即要求是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托养服务的民办或公办民营的托老所中的运营床位。不过,已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床位,不能重复享受此次补贴。
按照要求,凡正式挂牌运营,符合托老所全托型服务床位5张以上,床均使用面积5平方米以上,使用总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悬挂核发的托老所标牌,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条件的社会办托老所,均可向所在区县民政或老龄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和一般养老机构不同,24小时全托床位的服务对象,通常是在社区康复的老人,或者是生活半自理的老人。因此,他们一旦康复或者得到家人的照顾,就会从社区托老所回到家中照料。这也会造成托老所全托床位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空置的问题。为此,此次补贴政策规定,每个全托床位的月服务时间达到18天以上,就可以按照一个月的运营补贴标准计算。
此次补贴范围为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运营的全托床位。新政策同时规定,各区县可以按照现有托老床位的实际服务情况申报,不受年初计划床位数量限制。此外,补贴的资金,要确保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改善管理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托养服务需求等。
此举也是本市推进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据某社区托老所负责人介绍,目前政府已经在社区托老所的用房配置上,协调居委会、街道办等提供场地,运营补贴的发放可以将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无疑降低了社会力量进入托老所的门槛。
“这次重点补贴全托型床位,也是为了有意识地扶持托老所对刚出院的老人、慢性病老人、半失能老人甚至是失能老人的照护能力。”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些老人是最紧迫、最急需社会养老体系支持的人群。解决好一个老人的照料问题,不但改善了老人的晚年生活,也意味着提升了其背后一个或者两个家庭的生活质量。(记者 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