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3月1日 第421期
【核心提示】城镇化的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巨大转变。随着城镇化的日益推进,土地、住房、资源、财富在不同人群、不同社会阶层中发生了重新配置的现象,由此导致社会利益纠纷、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期,投资、产业在城镇的集中、城镇化基础设施的发展等,直接带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带动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人口流动。
基于中国经验与国际比较,笔者提出城镇化“推进模式”这一概念。我们认为,中国城镇化的典型特征是政府主导、大范围规划、整体推动; “推进”一词突出中国与欧美国家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巨大差异。
从世界各国城镇化的经验看,城镇化动力大体上可分为三种:政府动力、市场动力与民间社会动力。政府主导是中国城镇化推进模式及动力机制最突出的特征。从世界各国城镇化的空间发展方式看,欧美国家以连续发展为主,即通常所说的城市蔓延。在我国,跳跃的城镇化发展方式更为突出,建立开发区、建设新区新城等已成为中国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式。
根据城镇化推进的动力机制和空间模式,笔者将我国的城镇化推进模式归纳为以下七类:建立开发区、建设新区和新城、城市扩展、旧城改造、建设中央商务区、乡镇产业化和村庄产业化。在此主要介绍以下两种模式。
1.建立开发区方式,是以政府为依托、以政策为导向、整合各方资源的一种发展模式;体现出行政资源和政府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开发区模式的内在发展逻辑,是一个政府严格控制的逻辑程序,包括四个环节:第一是启动运行,行政政策、产业规划、示范效应和区域竞争等是其内在动因;第二是资源组织,财政拨款、企业融资、项目融资、社会资本都会参与其中;第三是资源盘活,土地集中、劳动力吸储、成本优势和局部垄断是其重要方面;第四是结果反馈,政府、管委会、企业、开发商、农民或居民、社区与社会等都是重要的反馈对象。开发区如果遵循此发展逻辑,是可以实现良性运作与协调发展的,否则就可能出现运行失调,产生经济局限与社会约束。但此模式存在增长方式单一、受国际经济周期影响明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开发区模式趋同以及资源配置的空间倒错等问题。开发区的社会约束方面可能更值得关注,如开发区城镇化进程的跳跃性和不稳定性,城镇化进程的强制性、人为性、主观性和外驱性,对原有社区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和社会支持系统的破坏,公共政策制定缺乏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等。
2.建设新区和新城的方式,即通过对人口、土地、产业、交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重新规划,推动人口和资源在一定范围集中的城镇化过程。可以从生态、经济、社会三方面要素对其进行理解。(1)生态要素,即人口的数量、密度等因素。我国的城市建制制度规定了不同人口规模设置市、县、乡镇的标准。中国的市镇级别直接影响到资源的分配和相应的行政级别,因此,这些标准很可能成为地方进行市县设置的诱因,从而引发虚假城市化、农地流失等问题。(2)经济要素,主要是指在城市地区的经济类型和活动。新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农业人口的非农化或市民化,这不完全是职业的转换,还涉及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层面的问题。另一重要问题就是怎样实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这不仅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支持,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形成集聚经济,这一过程不是通过产业规划就可以实现的,而需在市场中实现。(3)社会要素,主要指城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该指标经常用于考核城镇化的程度。社会特征比较复杂,身在城市的流动人口可能还保留着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而一些农村地区也可能已经具备了城市的社会特征。新区建设一般会提供比较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不过城市日常生活的实践才是新区和新城城镇化的核心内容。
以政府为主导的城镇化推进方式,能够集中大量的资本、人力和物力,调动多方面资源,在短时间内实现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这种结构性框架虽然在发展初期有其相对优势,但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城镇化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等问题日渐凸显。
总体上,城镇化的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巨大转变。随着城镇化的日益推进,土地、住房、资源、财富在不同人群、不同社会阶层中发生了重新配置的现象,由此导致社会利益纠纷、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表面上看,城镇化是多盖了房子,是巨大建筑群的蔓延和膨胀,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人与人、群体与群体利益关系发生变化。近年来,在高速城镇化的同时,城镇住房的价格也急剧膨胀,如此,有房者与无房者的利益关系产生巨大“社会距离”,所以,城镇化的推进必须考虑公平问题,城镇规划的每一个细节都涉及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利益。因此,如何创新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以实现城市增长的公平正义、弥合快速发展中的社会分化,是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
(摘自李强、陈宇琳、刘精明,《中国城镇化“推进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