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依法监管(5):西班牙专家呼吁完善立法

2013年01月02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 丁大伟

  西班牙埃菲社报道指出,现在诸如大量微博同时转发一条事后被证明是内容虚假的消息、博客博主抄袭某媒体的报道、网民在社交网络上肆意篡改名人信息,这些乱象正在网络世界里泛滥,而西班牙法律的应对能力则显得力不从心。

  根据西班牙现行法律,一条网络评论要被认定为侮辱或者诽谤,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发帖者做出这一评论是有意的。而在虚拟世界中,要对发帖者的意图进行判定难度很大。对此,西班牙法律专家纷纷指出,应当针对新媒体的发展修订相关法律,以加强监管。专门研究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律师桑切斯·阿尔梅伊达指出,监管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网络上哪些是违法的,哪些不是。

  西班牙的互联网普及程度比较高,而使用社交网络的人数近年来也出现了显著增长。据统计,目前西班牙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66.4%,而使用社交网络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也高达49%。西班牙IE商学院信息系统和技术学教授恩里克·丹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西班牙在网络监管方面最重要的法律是2002年颁布的《信息社会服务法》。除此之外,西班牙政府在2011年年底还通过了名为《可持续经济法最终第二规定》的所谓“辛迪法”。根据该法律组成的知识产权委员会接受任何知识产权所有者就某个侵权网站向其提出的控告。收到控告后,委员会将对网站内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内容是否带来了盈利或者造成了伤害进行判定。如果判定为是,委员会有权要求网站立即删除有关侵权内容。如果网站拒不执行,委员会将申请法院在72小时内做出关闭该网站的判决。根据此间媒体报道,“辛迪法”通过后,关闭一家网站只需7至10天的时间。

  对于网络监管,恩里克指出,他不认为存在超级法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现在的通行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他表示:“偷窃就是偷窃,诽谤就是诽谤,在网络上犯罪与在现实生活中犯罪性质一样严重。”

  (人民日报马德里1月1日电)

http://www.qstheory.cn/gj/tszs/201301/t20130102_2029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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