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揭示集群行为的动力学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7月23日  作者:张书维

    群体相对剥夺、群体认同、群体愤怒、群体效能和触发情境五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集群行为的动员机制。那么,集群行为的主体一旦被动员,又是怎样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来的?这便是集群行为的组织机制问题。
    2004年10月20日,新华社以“万州区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 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为题,报道了一起由一般的治安纠纷演变的群体性事件。这或许是官方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的第一次公开报道,自此引起了官方、学界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广泛关注。
    “群体性事件”最初是作为一个“政治术语”出现在官方言论和文件中的,原本不是一个严格的科学概念。王二平研究员将它定义为“部分群众与当地党政部门或强势社会集团的对抗性冲突”。这里所说的强势社会集团,泛指当地的国有或民营企业,但在其行为的背后,总能看到当地党政部门意志的影子。此定义将群体性事件与流氓群殴、村庄宗族冲突、一般的民族或宗教冲突、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或宗教矛盾挑唆对抗党政部门的冲突以及一些国家的社会骚乱等明确区分开来,从而凸显其官民冲突的本质。可以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民众在现行体制外的一种利益诉求方式,是当下我国典型的集群行为。最早关注集群行为现象的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LeBon,美国社会学家Park和Burgess则首先明确提出了 “集群行为”的概念。社会心理学认为,对抗性的集群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就有可能发展为行动目标更为明确、组织性更高的社会运动和社会革命。因此,集群行为是社会变革的核心机制之一,向来受到社会科学研究者、实践家和决策者的高度重视。这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什么因素使得人们愿意参与集群行为?对此问题的回答,涉及集群行为的动员机制与组织机制。
群体相对剥夺——集群行为的前提
    Stouffer等人发现,现实中个体的生活和工作满意感并非依赖绝对的、客观的标准,而是以周围的人为参照。若自己处于较低地位,比较的结果就会产生相对剥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所表达的,就是相对剥夺,其核心社会心理过程是社会比较。群体相对剥夺是通过与参照群体的群际比较,个体对自身所属群体处于不利地位的感知,如一个来自农村的打工者通过与城市其他职业群体比较后,觉得包括自己在内的农民工是城市里的弱势群体。大量研究表明,群体相对剥夺容易导致集群行为。尽管如此,群体相对剥夺与集群行为之间的相关至多也只维持在中度水平。张书维等人亦通过实验发现,仅有群体相对剥夺的存在,尚不足以立刻引起广泛的反抗。可见,群体相对剥夺只是个体发动或参与集群行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为感受到相对剥夺时,个体可有多种选择以求改变自己的不利社会地位,如通过努力改变个人地位、改变参照群体以消除相对剥夺感、攻击社会地位高的群体以泄愤等。
群体认同、群体愤怒与群体效能——集群行为的动力
    在有关群体相对剥夺与集群行为关系的调节或中介变量中,群体认同被认为是一个核心影响因素。群体认同指个体与群体基于群体成员身份意义的心理联系,也就是个体将群体成员身份整合进自我概念的程度。群体认同越高,自我概念中的社会性越发凸显;自然地,群体的目标也就内化成了个人所追求的目标。当实现这一目标需采取集群行为时,即使群体相对剥夺不高的成员个体,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参与,从而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群体认同对集群行为的预测作用已在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得到证实。随后的研究表明,群体认同还可以影响人们经历某一事件的情绪反应,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群体愤怒情绪。而后者对集群行为有重要的动员作用,因为在集群行为中发泄愤怒情绪是个体参与的重要驱动原因之一,且群体愤怒还会增加集群行为的冒险性,使群体成员采取更激进的行为方式。另外,群体认同与群体效能为正相关,即群体认同能够增强成员的群体效能感。群体效能是群体成员对通过共同努力能够实现群体目标的信念,被视为集群行为的另一个独立的解释变量。当成员有较高的群体效能时,他们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本群体的命运和处境,参与集群行为的可能性随之增大,尽管此时的群体认同未必凸显。总之,在群体认同作用下的群体愤怒路径和群体效能路径构成了集群行为动员的双路径。
触发情境——集群行为的诱因
    众所周知,集群行为是在特定的情境下产生的。“情境”指触发集群行为的各种变量的约束条件的统称。根据集群行为参与者的利益是否与触发事件直接相关,可以将其分为两类:利益相关触发情境和利益无关触发情境。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利益无关”,并非完全无关,而是一种间接相关。例如,万州事件中,参与者借机发泄的不满,是在以往利益受到损害或漠视中积累的,参与集群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其自身所在群体的弱势地位。张书维等人的最新研究证实,在不同触发事件下,群体认同对群体相对剥夺与集群行为意向的调节作用出现了差异,且群体愤怒与群体效能对集群行为意向的影响在不同情境下亦有区别。
谣言、速生规范与去个体化——集群行为的组织因素
    群体相对剥夺、群体认同、群体愤怒、群体效能和触发情境五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集群行为的动员机制。那么,集群行为的主体一旦被动员,又是怎样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来的?其一是通过谣言。谣言是人群中传播的不符合事实或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随着谣言的传播,人群中逐渐形成共同利益,使得原本松散的群体变得更加有力,从而表现出较一致的集群行为。2011年3月各地因谣言爆发的“抢盐风潮”即是典型。其二是通过速生规范。速生规范是一种参与者在集群行为中自发形成适应当前情境的新规范。新规范一旦通过个别人的行为建立起来,并成为群体环境中适当行为的标准后,就会让其成员感觉到执行它的压力,一些不符合此规范的意图和情绪就可能受到压制。如发生火灾时,若有人提一桶水来救火,这个行为就成为此时此刻的 “速生规范”,大家会冷静下来,跟着去提水救火;相反,若有人第一个逃走,这个行为也将成为“速生规范”,大家同样会效仿,争先恐后地逃跑。那么,爆发伊始的集群行为如何持续并扩大?这还需要一种去个体化的氛围。“去个体化”指个体在群体中自我意识丧失、个体身份解体和自我调控能力下降的现象。这时,成员隐匿在群体中不易辨认,导致个体自我约束力降低,一些平时被抑制的行为也随之表现出来。因此,在去个体化所提供的适宜心理氛围下,部分成员表现得更加大胆和极端,导致某些集群行为朝着过激的方向发展。
    社会心理学对集群行为的研究方兴未艾,但迄今尚无一项研究将上述所有因素综合考虑。也就是说,将动员机制与组织机制相结合,全面揭示集群行为动力学特征的研究工作,仍属空白。可以预期,这方面的研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价值。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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