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中国国情国力 2017,10,36-38
摘 要:社区志愿服务所具有的工具与价值属性, 使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服务居民、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当前, 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存在基础研究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和发展环境尚不完善等问题, 本文对此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体系建设和重视国际交流等建议。
关键词:社区志愿服务; 社会治理; 社区组织;
近年来,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获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6年,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了关于志愿服务的讨论, 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 特别是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民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 (简称《意见》) , 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 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随着《志愿服务条例》的发布实施, 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将会成为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区志愿服务的双重属性与社会意义
1. 双重属性
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社区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行动与理念, 具有工具与价值的双重属性。所谓“价值性”是将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意识, 在社会生活中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使其成为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工具性”则体现在将志愿服务作为进行社区治理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进而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 提升其社区意识, 培养社区自治能力。
2.两个层次
从概念理解的层面看, 社区志愿服务往往是以服务场所“在社区”并为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提供服务作为界定原则的。按照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属地性可以分为广义与狭义两个层次。广义的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组织, 在社区从事的自愿、无偿和公益利他性的劳动服务。其中的志愿者并不局限于社区居民, 而组织也不局限于社区组织。狭义的社区志愿服务则强调志愿者的“社区居民”身份, 而组织者也应是“社区组织”, 即所谓的“基于社区”的社区志愿服务。而那些以社区为主要服务场所的非本社区居民, 通过参与非本社区组织而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可称之为“面向社区”的社区志愿服务。正如《意见》中所倡导的:支持和鼓励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走进社区, 了解和征集群众需求, 结合自身能力特点, 有针对性地做好志愿服务规划, 设计服务项目, 开展服务活动, 切实使服务对象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讲, 社区志愿服务的价值性就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从实际操作的层面看, “社区”往往被法律上的群众自治组织——村 (居) 民委员会所代表, 而“社区工作”也往往被等同于“村 (居) 委会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让社区各类组织和个体协同参与社区工作, 进而实现其共同目标的。当社区志愿服务被定位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时, 则表现出鲜明的工具性特征。
3.三重意义
社区志愿服务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文化传承来看, 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 是我国社会从“宗族制”到“单位制”转型后的又一次社会变革, 承载着包括家庭、邻里和群体等在内的诸多社会制度。社区志愿服务所服务的群体往往优先选择社会困难群体,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互联和共享, 促进了社会公平。从协商共治来看, 社区志愿服务将社区动员落到了实处, 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了解自己居住的社区, 具体处理实际问题, 参与公共事务活动,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社区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 不仅帮助了他人, 也使自己获得了满足感和成就感, 让服务双方都感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从基层治理来看, 作为基层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及其自治组织, 面临着“实现自我治理”与“协助行政管理”的行为困境, 迫切需要一个新的机制加以缓解。社区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化的形式, 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倡导、组织、协调和激励的作用,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减少社会冲突, 从而保障基层社会发展。
社区志愿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基础研究仍显不足, 品牌建设须强化
“邻里守望”作为继承中华文化传统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已经成为世界志愿服务领域的“中国名片”, 但其在基础理论上的研究仍存在缺憾。“邻里守望”是否能够看作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甚至仅仅是一种社区综合服务形式, 仍然是值得讨论的。作为劳动意义上的志愿服务, 其存在的价值不仅仅是缓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更是需要通过规模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来实现更广范围的社会价值。“邻里守望”并未将组织化作为其必要条件, 而恰恰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组织所开展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方能体现出“志愿服务”的组织化特征。因此, 志愿者个人所从事的无偿服务以及邻里之间的个体互助, 还难以获得国际社会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如何清晰地定义“社区志愿服务”, 或者达成某种共识, 是当前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同时, 积极推动“社区专业至善”“互联网志愿服务”等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的建设, 也亟待基础研究的支撑。
基础研究不足造成了社区志愿服务相关数据资料的不足和混乱, 导致社会调查缺乏宏观与微观的有效结合。从政策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角度看, 社区志愿者数量、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和社区志愿服务时间都是基础性的数据。只有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 志愿服务参与率、活跃志愿者数量和社区志愿贡献价值的计量才会成为可能。
2. 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治理模式待优化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大多数是由党政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所在社区组织开展的, 企事业单位组织活动的比例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社会力量参与仍不足的问题。志愿服务管理的“三部门”理论认为, 市场作为独立主体,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往往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获得各领域专家、名人和实业家的支持, 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专业志愿服务。此外, 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层面, 企业也可以根据贡献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 不仅是物质精神上的, 也可以是政策层面的。
企业主动组织和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推动社区发展, 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有之意。英特尔在我国的社区服务起始于1998年, 通过配比捐赠员工的志愿服务时间, 积极支持员工为社区和学校贡献技能、时间和金钱,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志愿服务支持体系。截至2016年底, 英特尔中国员工连续8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达54万多小时。2016年员工志愿服务时间达5万小时, 志愿者占比56%。这一案例表明, 企业在社区志愿服务领域大有可为, 不仅能够有效地支持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并对企业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企业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也是对现有的社区治理模式的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强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3. 发展环境尚不完善, 系统创新要加强
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现象, 工作中往往难以产生“1+1>2”的效果。社区志愿服务的内容贴近百姓生活, 因此受到了各级党组织、政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指导与支持。但彼此之间却存在着联动协同不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运营能力不匹配等问题, 导致了当前对社区、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理解存在差异, 因此亟须从政策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性创新。
2016年, 《慈善法》的颁布实施让志愿服务活动有了法理依据。今年9月, 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志愿服务条例》, 也必然会积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但应当看到, 大量问题在条例中难以表述清晰, 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释义文件仍需准备, 在人才培养和部门间责权的划分上也需出台创新性政策。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不断影响着包括社区在内的社会治理形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只有通过快速变迁, 不断地实现转型创新, 才能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下所出现的治理难题。
助推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建议
1.加强舆论引导, 统筹协调志愿服务宣传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 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对志愿服务的理念、价值和机制的理解也不断加深, 迫切需要统筹协调相关的宣传策略。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利用各种机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如定期编辑发行宣传资料, 在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义卖、招募、展览和表演等, 开展优秀志愿者和组织的表彰, 带动企业和家庭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充分利用各地的文化创意人才和宣传资源, 邀请专业团队对社区志愿服务中的好故事进行设计传播。对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除了事前预告、事后信息采编之外, 还要加强培训, 组织专业文化志愿者为这些活动提供咨询和建议, 树立品牌, 实现可持续发展。
2.强化体系建设, 重点做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社区志愿服务离不开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体系建设, 重点是人才队伍建设。随着《志愿服务条例》的发布实施, 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入细化和宣传倡导。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在“志愿服务证明文件管理”“志愿服务伦理”“志愿者服务绩效认证及证明管理”“志愿服务奖励办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上加大多部门协同, 推动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地方组织探索为志愿者办理意外事故保险的政策;在经费使用上探索补助交通、误餐及特殊保险等经费的多元筹措机制;在激励机制上, 对参与服务成绩良好的社区志愿者, 在升学、进修和就业等方面为其提供优先政策。
由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是当前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重要资金来源, 因此需要尽快提高包括工作人员经费在内的管理费用比例, 减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税费, 并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中的优秀者予以奖励, 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重视国际交流, 传播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理念
跨区域交流是当前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鼓励较大规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国际间交流。支持性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组织社区活动基础上策划和举办国际工作营, 吸引国际志愿者、全球青年志愿者参与本地社区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文化娱乐型组织进行巡演, 组织暑期服务学习营, 扩大国际影响力。
加强国际交流的频度和深度, 从研究相关国际组织的基本情况着手, 积极参与国际志愿服务话题讨论, 设置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议题, 如社区治理与跨区域融合等。推动国际志愿者交流活动落地, 特别是会议论坛等活动在我国举行, 吸引国际志愿服务组织总部落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