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杰 黄婉怡 中山大学 社会 2017,01(37),211-241
摘 要:本研究的目的是找出中国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及其背后的判定逻辑。本研究运用“模糊德尔菲法”的设计,让广东省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参考英格兰、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专业能力,选择其中他们认为对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重要的指标。结果显示,共有价值伦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等3个层面,合计24项能力指标被纳入本地的能力体系。经过分析这些专家判定逻辑,本研究还发现该能力体系存在“实用专业主义”的倾向,包括“犬儒思想”“去政治化”和“技术化”等特征。
关键词:社会工作; 专业能力; 家庭综合服务; 模糊德尔菲法;
一、问题的提出
近十年来,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持证的社会工作者已达15.9万人。另外,全国高校已有104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310所本科院校和70多所高职院校招收专业学生,每年毕业生近3万人。
然而,中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质量提升并不如数量增长那么显著。例如,朱健刚和陈安娜(2013)在对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个案分析后认为,专业社工的工作成效还不如本土的社区工作者,给嵌入式的社会工作发展泼了一盆冷水。2013年,广州有主流媒体报道了“政府投入了资金却看不到太大成效、市民缴交税款却享受不到太多服务”的困境,指出“让内地社工感到压力大的原因主要在于能力方面的欠缺”。2014年,另一主流媒体的报道更是断言,“当下的社工数量和素质并不能提供足够专业的服务”。王思斌(2015)对此撰文回应,他认为社会工作者的能力问题是制约中国先进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是决定服务成效的重要因素,甚至会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能否在中国被承认和接受。但是,目前中国尚不存在一个关于社会工作者能力的清晰、详细的行业标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4)曾制定11门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但这些大纲并没有具体指出要培养哪些能力。人事部和民政部也有对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进行概括,但这些概括非常简单。例如,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能力仅包括:
(一)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二)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独立接案、结案并提供跟进服务;
(三)能够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为了填补中国对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界定的空白,笔者希望通过“模糊德尔菲法”解答以下的问题: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的专家认为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哪些专业能力?本研究首先进行文献回顾,概括西方能力视角的总体特征。其次,详细介绍本研究的方法、工具和对象。最后,根据“模糊德尔菲法”的问卷结果,提出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体系指标。同时,还会结合访谈材料,梳理本地专家选择/不选择这些能力指标的逻辑。
二、文献回顾
(一)专业能力的诞生背景
要想更好地理解专业能力的本质,就要先了解相关研究兴起的原因。从英国的例子可以看出,专业能力的发展是与西方福利国家的改革紧密相连的。20世纪70年代末,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的英国保守党在执政后极力推行市场化和管理主义的改革。一方面,他们认为要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服务,例如,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让非营利机构,甚至是企业来承接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应强调社会服务的“经济(economy)、有效(effective)和效率(effeciency)”,工作重点需放在监督和评估资助服务所带来的产出和成效上( )。由布莱尔领导的英国新工党在1997年执政后继承了这种市场化和管理主义的做法,提出“将社会服务现代化”的计划。该计划认为,建立一支有能力的、自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提高社会服务的问责性和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当时英国社会工作者的问题恰恰在于缺乏资格认证、行业标准和行为守则。
因此,如何培养和规管具备专业能力的社会工作者就成为英国社会服务部门的首要任务。英国CCETSW(Central 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Social Work)1995年全力推行“以专业能力为导向”的新大专课程,以取代以往的资格认证课程。自2001年起,CCETSW被四个地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各自的行业协会所取代。例如,英格兰相关的事务由GSCC(General Social Care Council)负责。GSCC自2002年起规定,只有当社工专业的学生在符合其认证的高校中获得本专业的学士学位以后,才有资格进行注册。2012年,GSCC合并到HCPC(Health and Care Professions Council),由HCPC继续执行对英格兰社会工作者的规管。
由此可见,当西方福利国家大力推行市场化和管理主义之后,福利国家逐渐将资助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分离,并开始着重于监管的功能。这就要求政府对承担服务的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提出一定的标准,从而让公共财政具备问责的功能。这时候,评判公共问责性的标准从以往“费边主义”者所推崇的“平等”(equality)、“博爱”(fellowship)和“社会计划”(social planning)( )转变为“经济”“有效”和“效率”。在这样的背景下所催生的专业能力,无可避免地带有工具理性的烙印。
(二)定义与内容
针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当前的英文文献一般从两个角度来定义。第一个角度强调其产生的后果。例如,维斯( )将“能力”界定为“实务工作者应该能够在工作中承担各种不同的任务和活动,而且有信心这些活动的方式和结果将会是欲想达到的目标”。鲍古( )认为,“能力反映一个价值和信念的立场;这个立场是关于在某时刻,专业所服务的对象和社区欲想达到积极的后果所需的东西”。
另一个角度则更着重能力的内容。当英国CCETSW于1995年推行“专业能力”的时候就明确指出,“能力是知识、技巧和价值的产物。学生须将证明他们已经达到实务标准,整合社会工作价值,获得和应用知识,反思和批判分析他们的实务,将知识、技巧和价值运用于实务中”。鲍古等( )认为,“能力”是“依靠一系列复杂的行为来证明对知识、技巧和态度的拥有,并到达在某一专业有效从业的标准”。
当前的主要英文文献都致力于操作化专业能力的内容,找出具体的指标。针对一般的社会工作者,CCETSW列出六种核心能力:沟通与参与、促进与使能、预估与计划、介入与提供服务、在组织里工作、发展专业能力。维斯( )根据这六种核心能力,操作化出一个包含24项类别和170项指标的体系。鲍古( )的能力体系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他认为第一层次的“后设能力”(包括认知的/关系的、个人的/专业特质、价值与伦理)至关重要,因为其决定了第二层次的“程序性能力”(包括预估、介入、沟通)的实现。
针对专长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国外研究已经关注到长者、儿童保护等领域。例如,罗森等(Rosen,et al.,2000)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从事长者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应在知识、技巧和实践三方面具备35种能力。陈乃腾(音)等( )分别对长者、照顾者、雇主、社工(具有研究生学历)等群体通过焦点小组的形式,发现不同的人群会对从事长者领域的社工提出迥异的能力要求。克拉克( )运用“德尔菲法”和“焦点小组法”发现,儿童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六项能力:对跨文化和种族敏感的实践、核心儿童福利技巧、社会工作技巧和方法、人类发展和行为、工作场所的管理和儿童福利行政。值得留意的是,这项研究根据这些能力制定出相应的课程大纲,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专门培养从事儿童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硕士生。
中国对社会工作者的能力研究方兴未艾,但都较为零散、片面地关注某方面的能力。从表1的归纳可见,最多谈及的是实务技巧,其次是价值伦理和理论知识,最少的是反思意识。
表1:中国对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的研究
表1:中国对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的研究
(三)对现有西方文献的批评
必须承认的是,专业能力对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社会工作教育可根据这些专业能力设计自己的专业课程,确保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具备相应的能力;另一方面,专业能力能够获得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更好地体现专业权威。本研究通过更深入的文献回顾,对西方能力视角提出三点批评。
第一个批评是要警惕西方能力视角的“全球标准化”。例如,为了确保学生完成社工专业教育后一定具备基本能力,HCPC要求专业课程必须体现十五项专业能力才会被认可,该课程的毕业生才有资格在英格兰登记注册。尽管美国的社工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一般需要通过各州的考试后才能获取从业执照,但其规管部门CSWE(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仍然要求本科和硕士的课程设置需达到他们认可的十项能力标准。随着社会工作的全球化发展,能力标准甚至出现国际性定义。IASSW(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Social Work)和IFSW(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ers)2004年共同颁布《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培训的全球标准》,为专业能力的培养定出方向,目的是“为社会工作学生尽可能提供最好的教育和训练,让他们符合要求后更好地在社区中承担责任”。
然而,一些参与该文件制订过程的学者却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应由各国自行制定相关的标准,而不是首先制定一个全球性的文件。因此,IASSW和IFSW在推行全球标准的同时,建议需留意“促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开放对话”和“确保全球标准要考虑各国独特的发展需要”等准则。
葛瑞( )认为,国际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实质上是西方社会工作向全球扩散的过程,必然会引发西方化与本土化、普世主义与多元文化等矛盾。哈特廷斯和泰勒( )更以中国为例指出,“推动社会变迁”“促进问题解决和福祉”“增权和解放”“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人权与社会正义”等基本能力都未必能够应用于本土情景。
叶锦成( )进一步指出,全球性标准不符合中国本土情景的原因在于文化冲突:全球性标准隐含着“权利”和“个人”等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假设,但这个假设在重视“稳定”和“集体”的中国就显得并不适合。程胜利( )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指出,现时西方关于社会工作的研究之所以不能解释中国的情况,原因在于这些研究大多机械地套用全球标准来指导或评判中国的情况,缺乏运用辩证的方法对本土的社会工作能力进行梳理。贾( )甚至认为这是西方学者因方法论上的谬误而误解中国的实际国情,以及忽视了中国的社会工作的最新发展。
第二个批评指出,能力视角会给社会工作带来“技术化”的倾向。多米奈莉( )提出尖锐的批评,认为“能力视角是一个严重阻碍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发展的障碍”。她提出,能力视角如“泰勒制”一般,将原本浑然一体的“社会工作学”简单还原或碎片化至各项基本的技术。基于能力视角的社工专业教育好比是一条生产线,把学生视为一个被动的客体,认为只要通过课程教育对学生“加工”某几项特定的能力(技术)之后,就能“产出”合格的社会工作者。然而,这种社工专业教育不但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还让学生无法掌握一个完整、有机的社会工作学体系。
第三个批评认为,“去政治化”将会与“技术化”紧密相连。如前文所述,“专业能力”的兴起源于西方福利国家引入市场化和管理主义的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力视角背后的假设是:社会工作者掌握了某些必要的能力或技术后,就能让资助者(主要是政府)对其服务的质量保持信心。这种过分看重能力(技术)的观点会让资助者、机构管理者,甚至是前线社工都以为,服务对象的问题解决取决于社会工作者的能力(技术),而不是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因素。因此,一些具“政治性”的能力会被“技术化”的能力挤兑。雷姆波瑞( )举例说,当英国政府主要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儿童保护”岗位的时候,“社区发展”的能力训练就逐渐被排斥在主流之外,而在实际工作中,财务管理、官僚化和程序化的能力却被大力地渲染。
针对“技术化”和“去政治化”,社会工作者的主体性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维斯( )并不认为各项基本能力之间是断裂的,相反,一个胜任的社会工作者恰恰能够通过主观能动性把这些能力统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些能力是相互关系、相互连结的;一个胜任的专业人士是能够呈现不同能力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所产生的互动,然后把它们共同的元素转化为实务效果”。
另外,“批判性反思”强调社会工作者要从价值伦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等方面反思自身与服务对象、机构、社会制度和规范之间的权力关系,从而避免社会工作者落入“技术化”和“去政治化”的“囚牢”。IASSW和IFSW呼吁全球标准“尤其需重视发展具备批判性、自我反省的实务工作者”。欧哈根( )指出,英格兰的能力体系本身就有提出对“反思性实践”(reflective practice)的要求。考彼( )认为,CSWE最成功之处是把“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纳入美国的能力体系,要求学生不断在“学”的过程中进行“反思”,锻炼寻找证据去支持专业判断的能力。
从以上文献回顾可知,“西方能力视角”注重对具体内容的操作化,甚至依靠这些指标出台官方的行业标准对教育和实务进行规管。这就启示中国急需对专业能力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为行业标准的制订提供决策依据。另外,当本土能力体系出台后,还要理清其判定逻辑,以便了解该体系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这正是研究设计想解答的问题。
三、研究设计
(一)“模糊德尔菲法”
中国关于专业能力的研究十分缺乏有效度的经验研究支持“为什么是这些能力”。大部分研究运用思辨的方法构建能力体系( ; ; ),另外一些研究有对社会工作者进行“半结构式”访谈( )或“行为事件”分析(马灿,2013)。这些定性研究最大的优点在于被访者能根据自身在本土情境中的经验,提出所认为重要的能力。但是,这些能力能否获得更广泛的共识是单纯运用访谈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有鉴于此,本研究采取“模糊德尔菲法”以求解决共识问题。传统的“德尔菲法”是以专家的独立判断为基础,运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通过多回合的意见反馈来获取对某个问题的共识(Dalkey and )。“传统德尔菲法”具有极高的匿名性,专家的身份不会被公开,他们之间只会以书信和问卷的方式进行交流。因此,该方法具备以下优点:第一,个人可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避免从众压力;第二,与面对面交流相比,更省时和省钱;第三,出现异议时,研究者可介入调解;第四,抑制个性过强的人支配讨论(Linstone and )。
然而,“传统德尔菲法”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应答率不足。“传统德尔菲法”需要多回合收集专家的评分和意见,这个过程通常会使专家的应答率显著下降( )。第二,研究者的主观武断。在每一回合结束后,研究者都需汇总和归纳专家的意见,再反馈给大家。虽然研究者能借此机会对所产生的分歧进行调解,但研究者也容易有先入为主的观念,扭曲或过滤专家的意见,以求尽快获得一致的意见( )。第三,共识标准的不统一。有的研究采取过半数原则作为共识标准(Loughlin and ),有的会用更高的标准,如60%(Yan and )、75%( )、80%( ),但大数标准意味着少数人的意见会被忽略。
针对“传统德尔菲法”在应答率、研究者主观涉入和共识标准等方面的问题,穆雷等( )首先引入“模糊数学理论”的“隶属函数”予以修正。经过后人的不断改进而演变成“模糊德尔菲法”。以本研究所运用的“双三角模糊函数法”为例( ;Dzeng and ; ; )。该方法首先要求专家对每一题的“同意程度”进行最保守值C和最乐观值O的打分。同时,专家还要接受研究者的访谈,详细解释评分背后的理由。如某些问题在第一回合后达不成共识,研究者就要归纳众专家的访谈材料,反馈给专家进行参考,再进行下一回合的填答。
第二步,找出所有专家C中的最小值CL、几何平均值CM和最大值CU,以及O中的最小值OL、几何平均值OM和最大值OU。接着,建立C(CL、CM、CU)和O(OL、OM、OU)的三角模糊函数,通过这两个三角模糊函数的灰色地带来判断是形成到共识:
公式1:若CU≦OL,则表明存在一个所有专家都有共识的区间,因此共识值G等于CM与OM的算术平均值,即
公式2:若(CU>OL)且灰色地带Z=CU-OL小于M=OM-CM,共识值G则为两个三角模糊函数的交叉点,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若(CU>OL)且灰色地带Z=CU-OL大于M=OM-CM,表明专家的分歧过大而不存在共识。此时,研究者要将CM、OM和访谈意见反馈给专家,让其进行下一回合的填答。
最后,公式1和公式2得出的G值代表专家共识的重要程度,数值愈高,意味着专家认为该指标的共识重要性愈高。因此,“双三角模糊函数法”还要定出一个门槛值,借此在所有获得共识的指标中再筛选出共识程度更高的指标作为最终的结果。
由此可见,“模糊德尔菲法”和“传统德尔菲法”一样都遵循匿名填答、注重专家意见和寻找共识等原理,但“模糊德尔菲法”通过引用隶属函数,更具备以下优势:一方面,“模糊德尔菲法”能够通过较少的回合(甚至是一回)就能符合专家的共识,这不但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还能减少研究者主观干扰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模糊德尔菲法”利用一个区间显示同意的程度(最小值、几何平均值和最大值),这不仅容许语意模糊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能够科学、客观地确定是否达成共识和达成怎样的共识。因此,“模糊德尔菲法”(尤其是“双三角函数法”)十分适合帮助本研究得出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对社会工作者能力体系的共识。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运用Nvivo 10.0软件,将英格兰(HCPC,2012)、美国(CSWE,2008)和中国香港地区(Social Workers Registration Board,2012)三地对社会工作者能力的行业标准重新编码和归类,从而整理出本研究的“模糊德尔菲法”问卷。选择英国、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IASSW和IFSW制订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培训的全球标准》仅为原则性文件,并不如三个地区的官方文件更具体。第二,中国香港地区作为华人社会的代表,可以有效地补充英美的视角。第三,确保本地专家在充分了解先进地区对能力内容的定义后,才根据自身经验作出理性选择,避免出现未能完全罗列能力的情况。
完成编码和归类后,本研究初步形成4个层面、56项能力指标和183条细项说明的问卷内容。为了修正编码、归类和翻译过程中可能所产生的误差,研究者把初稿送给3位专家进行审阅,并询问是否有遗漏的能力。3位专家不只对现有的一些指标和细项说明进行合并,还提出一个全新的指标:“对督导工作方式的反思”。同时,本研究汲取已有文献的经验,将“批判性反思”平行于“价值伦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希望以此来制衡西方能力视角的“技术化”或“去政治化”倾向( ; )。另外,问卷还设置了一个附加问题,尝试询问填答专家可否提供问卷之外的能力。最终,确定4个层面、50项指标和128条细项说明(见表2)。
(三)研究对象
在实际操作中,本研究将问题进一步具体化为: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应具备怎样的专业能力?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属于共性最突出的个体,应该能够集中体现所研究问题的主要特征和情况。2014年全国社会工作服务资金总投入为23.5亿元,其中广东占10.5亿元,仅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年经费投入就达3.1亿元。截至2015年,广州市每个街道都已建成一间家综,总共156间(另有15间社区层面)( )。因此,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作为典型个案,对其能力的研究必然给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表2:“模糊德尔菲法”问卷框架
表2:“模糊德尔菲法”问卷框架
值得留意的是,每间家综除了必须从事“家庭”“青少年”“长者”三个领域外,还需有两项自选领域,如残疾人、义工等。本研究探讨的是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的“通用”能力,而不是在特定领域上的“专长”能力。为此,“模糊德尔菲法”问卷的指导语和访员的解说特别强调,要求专家以“广州市家综一线社工在日常工作中所需的通用能力”进行填答。
本研究将征询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的专家看法,原因在于他们属于佩恩( )所说的“创造和控制社工专业”的两股关键力量。在中国早期的社会工作发展中,“教育先行”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当政府大力投入购买服务后,相关部门更加鼓励高校教师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实务社会工作者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他们作为服务的实际传递者,对自身专业能力的界定必有更深的体会。另外,从方法论的意义来看,鲍威尔( )指出,“德尔菲法”的“代表性”并不是体现在“数目”上,而是在专家的“质量”。这些专家最好来自异质组,因为不同背景的知识会提供更全面的见解。本研究所针对的高校老师、机构负责人和资深社工正好构成三个异质组,能够有效弥补“德尔菲法”可能因为样本量小带来的偏差。
本研究还对这三个专家组进行严格的界定,力求寻找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里最权威的受访者。本研究将全部符合以下标准的“高校老师”定义为“专家”:1)最高学位的方向为社会工作;2)在广东省本科或大专从事专业课程教学3年以上;3)属于“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评标专家库”或“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评估专家库”;4)经所在院校的专业带头人推荐,对教学和实务有极大的热诚。
实务界的“专家”有两种来源:“机构负责人”和“资深社工”。截至2014年,广州市171间家综(包括社区层面)由79家社工机构承办,其中拥有4间或以上家综的社工机构14家。这14家机构总共承办77间家综,约占总体的45%( )。换句话说,这些社工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家综社工的能力有重要的话语权。所以,本研究将这14间社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调查对象。另外,资深社工是指在2012—2013年全市15间末期评估获得“优秀”等级的家综中服务年限最长的社工。本研究认为,这些资深社工在优秀家综工作较长的时间,他们对专业能力的意见与普通社工相比会更具说服力。
根据上述原则,研究者于2014年5月到2015年1月成功调查49位专家,包括高校教育界20位,机构负责人14位(覆盖上述14间机构),资深社工15位(覆盖上述15间家综)(详见表3)。
四、“模糊德尔菲法”的问卷结果
本研究依照前文所述的“双三角模糊函数法”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每个指标是否达成共识。根据第一回合的统计,50个指标中有3个不能获得共识,分别是批判性反思层面的“介入过程的批判反思”、价值伦理层面的“捍卫人权与社会正义”和实务技巧层面的“介入—理论应用”。有鉴于此,研究者将这3个指标的CM、OM以及访谈材料反馈给专家进行第二回合填答。第二回合应答率为61%,3个指标都能获得共识。最后,研究者将各能力指标G值的算数平均数确定为门槛值。也就是说,当某项指标的G大于门槛值时,才表明该指标的共识重要程度较高,从而被纳入家庭综合服务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体系。最后,有24项指标因其G高于门槛值7.503而被保留,占48%。
表3:受访专家情况
表3:受访专家情况
(一)批判性反思
如前文所述,国际社工组织(IASSW and IFSW,2004)、英格兰( )和美国( )的相关机构都十分看重“批判性反思”能力。尽管本地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对“批判性反思”的5项能力指标都达成共识,但其G全低于门槛值7.503而被删去(见表4)。也就是说,本地专家并未将这些能力的重要程度放在前50%。
表4:批判性反思层面的结果
表4:批判性反思层面的结果
(二)价值伦理
按重要性排序,保留下来的能力指标包括“遵循法律”(8.608)、“恪守保密职责”(8.358)、“坚持个别化处理”(8.008)、“履行知情同意”(7.879)、“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业素养和工作品质”(7.755)、“挖掘服务对象潜能”(7.734)、“信奉最大化福祉”(7.683)、“坚持非判断性”(7.683)和“促进环境改良的意愿”(7.642)(见表5)。
值得留意的是,IASSW和IFSW的新旧全球标准的定义都视“捍卫人权与社会正义”为社会工作的基石。这个能力都同时出现在英格兰、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话语论述中。但是,它们未被本地专家所认同,其原因值得深究。另外,“促进环境改良的意愿”虽以最后一位的重要性获得通过,但“促进环境变迁的意愿”却以倒数第二位的重要程度被剔除。下文将会进一步报告本地专家是如何看待环境“改良”与“变迁”。
(三)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层面仅有3项指标能够通过门槛值得以保留:“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7.969)、“法律”(7.658)和“技巧性知识”(7.591),而英国、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比较注重的“研究”“结构性知识”“议题倡导”等能力都被删去(见表6)。
(四)实务技巧
实务技巧是最多指标通过的层面,可以看出本地专家对这些实务性和技巧性能力的重视:“保障同事、服务对象的安全”(8.597)、“保障社工自身的安全”(8.401)、“与服务对象关系的处理”(8.362)、“人际沟通”(8.359)、“保证服务质量”(8.303)、“整合的实务”(8.257)、“介入—实施介入”(8.188)、“介入—危机预估”(7.787)、“与其他专业人员关系的处理”(7.772)、“成效评估”(7.648)、“介入—一般预估”(7.755)和“危机处理”(7.717)(见表7)。
表5:价值伦理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表5:价值伦理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表6:理论知识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表6:理论知识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与理论知识层面相似,像“研究”“政策实践”“增权”“对社会情景响应”和“介入—理论应用”等宏观技巧并未能获得通过。
表7:实务技巧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表7:实务技巧层面的结果(灰色为获得通过的指标)
综上所述,本研究经“模糊德尔菲法”所确定的“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包括价值伦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3个层面,总共24项指标(见表8)。
五、访谈材料的结果
“模糊德尔菲法”的研究设计除了让专家填答问卷外,还要以访谈的形式征询他们对每项能力指标的深入看法。目的之一是当需要更多回合填答的时候,研究者要整理这些意见并反馈给专家,让他们参照别人的看法重新进行打分。另外一个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专家对“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的判定逻辑。从以下研究发现可知,本地专家对能力指标的筛选标准遵循实用专业主义的逻辑。其中,犬儒思想、去政治化和技术化这三个选择路径相互联系,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困境和行动策略。
表8: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
表8: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
(一)犬儒思想:对西方社会工作的自我抑扬
如前文所提到的,西方情景下的全球标准化希望为全球社会工作教育提供一个基本的能力框架,但本研究发现,当本地专家面对英国、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等的能力体系的时候,他们流露出强烈的“犬儒思想”,即对现实进行不反抗式的接受,只要能发扬那些适合本土情景的能力即可。
以价值伦理层面为例,本地专家其实是认同西方对社会工作者所提出的能力要求的:
如果社工不遵守价值伦理观的话,那不仅会伤害服务对象,还会伤害社会和机构!无才的人可以做社工,但是有才无德的人不能做社工。“才”是可以培养的,但是“德”会成型的。(1N)
社工的价值伦理无论作为道德底线,还是对服务对象的一种交代,它都是基础的东西。如果你的价值观与之不符合,就会让我怀疑你是否适合做一名社工。一个基础性东西都没做好的话,你怎么保证给案主一个好的服务?所以我觉得社工的价值伦理是很重要的。(3A)
但是,当某些能力因为受到本土情景的限制而无法实现的时候,专家就表示要有的放矢。“理想而已”(如1C、2E、3O)、“无能为力”(如1G、2J、3N)、“很难”(如1R、2K、3B)等关键词重复出现在犬儒思想的主题。最典型的莫过于“捍卫人权和社会正义”。与国际标准定义所坚持的专业底线大相径庭,本地专家认为该能力指标是可以不提的。
不是说社工不需要捍卫人权和社会正义,这的确是最根本的价值。但是这一点也要跟整个社会现实挂钩;在中国不太适合提人权或者正义这个词。(2A)
捍卫人权和社会正义在目前情况下已经超出了我们社工能够把握的范围,因为这涉及政府部门的合力。政府需要有共识才可以,所以我们应该先与政府合作,然后再慢慢改变他们的意识和行为。(2D)
某机构负责人通过分享自身经验,来证明社会工作者在实务的过程中是如何对此能力进行回避:
例如进村做普法宣传吧,社工就处于很尴尬的地位。有一些残疾人原本能领取一些残疾补贴,但是村往往不通知这一批残疾人去拿。结果只有知道这件事的小部分人去拿了,但大部分人不知情。最后,钱就慢慢进入村委口袋了。我们尝试去跟村委争取,但是部分村委在这一方面会比较抗拒。我在工作上也会觉得非常沉重和无力,最后会跟服务对象回避这个问题。我们只能在可做的范围内去做。(2N)
“促进社会变迁的意愿”是另一个突出的例子。“心有余而力不足”(如1M、2F、2C)多次出现在专家的表达中。有资深社工对无法从政策层面推动社会的改变而深感挫折:
当现行的政策或者社会的资源不能帮助服务对象的时候,即使社工和服务对象谈得再多,结果也只能这样子。所以,很多政策层面的事情我们也没什么办法去做,我们真的只能做到对服务对象进行陪伴而已。(3O)
有鉴于此,专家们更加推崇一些中立和程序性的价值伦理能力,如“遵循法律”(“不能在法律框架外行动”)(1A)、“恪守保密原则”(“具有绝对性,真的很重要”)(1B)、“履行知情同意”(“专业行动不是随性而为,是有程序规范的,所以行动的专业度才高”)(2L)、“坚持非判断”(“自己的观点带到服务对象那边,会影响他们的判断”)(3A)和“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业素养和工作品质”(“服务对象会看见你的外在,而你的形象就会影响整个社工界”)(2K)。这些中立和程序性的能力恰恰体现了诠释“适合本土情景”的两个原则:去政治化和技术化。
(二)去政治化:对社会工作介入方向的现实选择
当犬儒思想成为判定能力体系指标的根本标准后,本地专家就会选择那些适合本地情景的能力。其中一个重要标准是“去政治化”,即避免那些关注权力关系的能力。专家们用“未必留意到”(如3F、3D)、“暂时不需要太多关注”(如1N、2A、3G)、“不鼓励”(如1K、2H)等词语来诠释这个逻辑。
首先,本土专家倾向于将“能够帮助到服务对象”等同于“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而不是深入探究问题的社会根源。
农村服务对象的需求比较单一,也很知足。如果是在过种地之类的平凡生活,我可以这样说:够住、够吃、健康就是他们最希望的;社工帮他们满足这些需求就可以了。(3H)
其次,专家认为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可以促进政府、社区和民众之间更多的互动,从而在渐变式的过程中“改良”环境。例如,应关注“促进社会改良的意愿”的能力,而不是“促进社会变迁的意愿”。
家综的落脚点、目标到底是什么?我们会觉得在社会改良。虽然现在有很多资源不在社工手上,社工能做的也比较有限;但是我们可以促进人和人之间的交流。假如居民家里出事了,家综社工打个电话关心总是可以吧。家综社工可以在促进人们之间的沟通,促进人和人之间正向的生活方式方面发挥作用,潜移默化地改良环境。(2D)
环境改良是指改良社区支持网络。支持是因为信任,没有信任你谈何“支持”呢?现在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民众对社区的陌生感强烈,社会的公共信任感是下降的。我们做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其实无非就是想改变这个社区冷漠、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一种状态。所以我会认同“改良”是家综现在的重点。(2G)
在这样的思路下,应用“改良”和“个人化”的介入方向远比“变迁”和“社会性”来得实际。
家综社工无可避免遇到企业员工维权的个案。如果社工立刻帮助他们投诉这个企业,让企业倒闭,那岂不是让更多人失业?这对整个社会也是一个伤害。社工还不如好好跟企业商量,争取最大化利益给这个员工。另一方面社工要帮这个企业稳定这帮员工,让他们在企业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实现自我;这不是能更好地解决失业的问题?而且,从实务主义来看,到底哪一种介入,哪一种改变更容易做一点?这怎么都比你在那里不停地喊维权,然后心灰意冷,最后离开社工行业要好吧?(2B)
最后,高校老师或机构负责人都不鼓励前线社工运用太多“政治化”的能力,担心会破坏社工机构与政府之间的购买服务关系。
现在前线做政策倡导的社会环境不是很理想。比如我知道有些服务对象非常渴望入读特殊学校,但是这些孩子的户口不在所在的地区,就不能入学。我们找校长、残联谈过,但是没办法,说多了主管部门还不高兴,我们也担心给他们留下难搞的印象。(1L)
说白了,社工机构与政府之间看似伙伴,实际是伙计。政府是给资金的,所以,哪怕街道有多么不合理要求,我们也会努力要配合。现在家综主任接到街道主任的电话,会比接到评估机构或机构管理层的电话还紧张。没办法,如果我们做不好或者反对政府意见的话,万一政府不支持我们怎么办呢?(2E)
目前来说,我们也不会特别鼓励去做一些政策推动。一来上升到政策层面后,对一线社工来说是有一定的挑战,因为自己的话语权是比较有限。二来如果满目追求所谓的政策后果,可能会导致对抗。(2H)
(三)技术化:为本土化社会工作获得认受性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实用专业主义”,本地专家除了运用“去政治化”逻辑外,还非常着重“技术化”能力,因为它能给中国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增添认受性理由。专家指出,当前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最需要的是“获得足够的认受性”(2C)和“将实务能力证明给购买方看”(1F)。所以,技术化成为本土社会工作寻求专业身份和地位的主要路径。
例如,“技巧性知识”被认为是“理论知识”层面中很重要的能力。有高校老师认为技巧性知识是最基本的社工能力:“能不能做出跟居委会不一样的个案,能不能做出让评估专家有感觉的个案,能不能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才是最重要的”(1F)。机构负责人也高度认可其重要性: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的社工就是连走路都没走好。死人跳楼你不会处理,老人在中心摔倒不会处理,临床治疗或者介入手段不懂,你还空谈什么政策实践?(2F)
资深社工同样认为技巧性知识是凸显专业身份的重要途径,更是与原来的“行政社会工作者”相区分的标志。
如果你在面对服务对象的过程中,不呈现一点技巧的话,那你跟居委有什么区别?跟平常人交流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社工技巧性的东西在,做一些治疗性服务的时候也会缺乏社工元素,你的专业性就体现不出来了。所以一定要掌握技巧性知识。(3D)
在这样的逻辑下,“实务技巧”顺理成章地成为最多指标获得通过的层面(占50%)。专家认为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尚处于起步阶段,应规范社会工作者掌握程序性的能力,从而体现专业性。因此,大量工具性的指标得以保留,如“介入—一般预估”“介入—危机预估”“介入—实施介入”“成效评估”和“保证服务质量”等能力。
整个介入流程,包括从发现问题,怎样跟服务对象建立关系到解决问题,我觉得每个社工都必须掌握,因为对服务成效影响非常大。(1L)
介入前的预估要非常重视,现在很多个案做不好就是因为预估没做好,甚至在预估都没做好的时候就把计划弄出来了。比如一个居民来求助,社工就知道他要钱,连人家的家庭关系、经济资源等背景状况没搞清楚。如果要钱就给钱,那社工成了提款机啦!其实案主的家庭经济是不错的,就是关系恶劣,这时候社工就要改善关系。很多个案走过场,就是因为目标没做好。乱来、瞎整的话,社工怎样体现专业性呢?(2K)
相比之下,“介入—理论应用”能力未获通过,原因在于“到最后行不通”和“在现实中的重要性很低”:
就算很专业的情况,到最后一定要行得通。如果你拿一些很高大上的理论或者模式,到最后行不通,你在那里讲了半天“专业”也是没用的。(2A)
老实说,你写一个活动或组织一个小组的时候,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怎样去搞这个小组或者它的实际内容,后来才会想到我们该用什么原理。我们不是先有理论去引导实务开展,而是反过来先有了实务的操作,我们再去拼凑一个理论。这个是很常见的一个现象,所以理论的应用在现实中的重要性很低。(3C)
与之相似,西方社会工作在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层面都非常重视的“研究”能力,也被本地专家认为不够“务实”和没有“意义”而被置于不太重要的位置。
研究能力可能也不会被很多社工重视。社工这个职业很务实的,我们更注重服务,而不是研究。每年评估的时候都说做了多少份调研报告,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做那么多调研有意义吗?就是感觉你让我做,那就去做呗。(3I)
最后,用一名高校老师的比喻更能看出“技术化”与“去政治化”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她认为,技巧性知识好比树干,是必不可少,但政治化倾向的能力如同枝叶,并不是最核心的地方。
打个比方,技巧性知识是一棵树的树干,这些(议题倡议、结构性因素)是树的枝叶。枝叶当然重要,可以让树看上去更旺盛,更有生命力。但没有树干的话,枝叶如何存在呢?因此,议题倡导、结构性知识等是辅助的,或者说是没那么重要的能力,因为不是掌握了这些知识就是能做好社工的工作,还需要有一个最核心的技巧性知识在里面做支撑。(1S)
(四)批判性反思意识:其缺位更加深“实用专业主义”倾向
批判性反思意识本来是西方能力视角为了制约技术化和去政治化倾向而发展出来的应对策略,但在批判性反思层面上,本研究所提出的6项指标均未能被纳入最终的能力体系。与上述“去政治化”过程一样,本土专家认为社会工作者过多地运用批判性反思去探讨权力关系,只会让他们“愤世嫉俗”“消极”和“离职也很快”。
太批判的人不适合做社工。你要是把社会看得太透了,认为什么都是很差的压迫,你还有心情做下去吗?愤世嫉俗的人都不会选择做社工,你改变不了什么,反而会更消极。如看开一点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1N)
前线社工越批判的话,离职也会越快,因为他们不满意体制。社工有较强的批判精神是好事,但是请宽容一点。现在社会工作都是趋向工业化流程,到最后还是以你每年是否完成指标为准。(1F)
因此,本地专家认为批判性反思主要用于帮助个人技术层面的成长,而不是用于“批判社会、政府和所服务的社工机构”。
社工需要批判反思的思维指导实践,但是有顺序的。先反省自己,再思考他人,顺序错了就麻烦。(1F)
中国社工要快速成长,达到服务社会的要求,就要学会总结、批判和反思。这里的“批判”不是批判社会、政府和所服务的社工机构,而是学会批判、反思自己过往的工作手法、工作模式等,总结自己在工作中的得与失。(2N)
特别是我们工作陷入困境的时候,我们都会反思所采取的方法是不是对的,我们自身有没有控制好情绪,情绪是否影响到服务的成效,自己的性格、人格等方面适不适合做社工。(3A)
当批判性反思要服从“去政治化”和“技术化”后,该能力就体现了犬儒思想的要义———发扬那些适合本土情景的能力即可。
一线的社工在批判反思方面可以放开一点,因为我们都是在限制中工作。所以你先要把自己培养得最好,你才能在限制中寻找自己的角色,然后切合实际地去服务。你一开始连人都没有吸引过来,连和社区、街道的关系都还没有搞好,凭什么可以反对那么多人?(3B)
六、结论与讨论
在当前政府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背景下,为了让中国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更好地结合,本研究以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对广东省20位高校专业老师、14位社工机构负责人和15位资深社工进行“模糊德尔菲法”的调查,得出一个获得专家共识的“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与中国现有研究相比( ; ; ; ; ; ),该体系更加全面和细致:由价值伦理、理论知识、实务技巧3个层面组成,内含24项具体的能力指标(见表7)。
这个能力体系的确定过程具有可靠的方法论基础。本研究利用英格兰、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行业标准,整理出一份“模糊德尔菲法”问卷,包括4个面向和50项能力指标(见表2)。本地专家通过参考西方的标准,避免了可能因为对能力体系内容的了解不全而做出有限的选择。同时,他们也可以根据自身经验选择那些他们认为符合本土的能力指标,从而避免能力视角的“帝国主义”。因此,这份问卷最大限度地促进了西方能力标准和本土经验之间的对话。在资料分析方法上,本研究在中国专业能力研究中率先引入“双三角模糊函数法”,充分修正“传统德尔菲法”的不足,不但顾及每一位专家的意见,还仅用两回合就让所有指标达成共识,甚至还能提供专家共识的重要程度(G)。最后,本研究为了最大化“德尔菲法”的效度,执行严格的“专家”认定标准,还构建三个专家来源的异质组,以确保能够得到专业的高校老师、大型的社工机构负责人和优秀的资深社工对“专业能力”的权威意见。
该能力体系具有重大的应用意义。由于这些指标都是高校教育界和实务界共同认同的从事家庭综合服务最重要的能力,这就为高校教育界提供了一个模版,要求学校对所教授的专业课程进行检讨,确保学生能够在教学和实习中获得这些能力。行业协会更可以利用该能力体系,对专业教育的质量作出规管,甚至开展课程认证的工作。另外,日后针对社会工作者的在职培训应避免“面面俱到”和“泛泛而谈”,相反,可围绕这个能力体系的24项指标进行专门、深入的培养。只有通过这样针对性的能力建设,中国社会工作者才能有力地回应政府、大众传媒和社会大众所提出的质疑。
在理论意义上,本研究基于“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提出“实用专业主义”来概括中国专家对本地能力体系的看法。在现有文献中,曾家达和殷妙仲(Tsang and )曾以“中体西用”为题,认为只要以中国特有文化或国情为核心,与之相符的西方社会工作技术都可以引入。殷妙仲( )进一步提出“实用”(pragmatic)的本土化策略,指出可以将社会工作价值观放在次要的位置,因为那些能够解决本土实际问题的理论和技术才是最重要的。受到这些文献的启迪,本研究结合本地专家选择“专业能力”的结果及逻辑,进一步深化“实用”概念,指出其总体性原则是指本地专家并不认同社会工作的全球化标准,而是有意选择那些适合本土情景的能力(即犬儒思想)。
除了“实用”概念的总体性原则,本研究进一步探索其具体化原则。现有文献已初步对中国社会工作“去政治化”和“技术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例如,梁芷芳等( )通过分析中国官方关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话语,认为“去政治化”和“技术化”非常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当官方话语论述把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都归结于个人责任,“以人为本”便成为新的政府治理理念,这就要求治理技术也要随之更新。结果,以调解“心理功能”和“人际关系”为导向的社会工作就被大力发展。许英( )描述了山东省一个社工组织如何从草根的身份逐渐成为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这个转变过程的关键在于,社会工作者需在工作中能够重点实践政府所赞同的价值观(如“关怀”和“利他主义”),但代价是淡化甚至牺牲专业另外一些核心价值观(如“民主”和“参与”)。梁芷芳( )对广州和深圳的社会工作者进行访谈,发现他们为了获得政府的认同,在工作中将“个人康复”的理论和技巧作为首要的介入方向,从而避免采取结构性取向的手法。
本研究与这些文献相呼应,同样指出“去政治化”和“技术化”的倾向。但是,本研究将这两个特征纳入“实用”概念,视为具体化原则:“适合本土情景的能力”实质上指“去政治化”和“技术化”。具体来说,本地专家认为,对问题的介入可以有多种方向,不一定要运用宏观(如“结构性因素”和“政策实践”)或激进(“议题倡议”和“增权”)的能力。相反,“满足个人的基本需要”和“促进社会改良”等方向更容易在实际中运用,而且还不会损害社工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另外,本地专家之所以偏好技术化能力,是寄望通过一些能够有效地帮助社会工作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12项“实务技巧”层面的指标)寻找专业的身份和认受性。
与西方能力视角相比,中国“实用专业主义”能力体系有以下两点区别:一方面,西方能力视角深受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在福利国家改革中引入市场主义和管理主义的影响,核心是追求标准化,甚至全球化。因此,其三个特征(全球标准化、技术化和去政治化)是并列存在的。而中国能力视角则是在西方社会工作全球化的影响下,本地专家结合中国的政治体制,产生本土的应激和选择原则,偏向那些符合本地情景和可以实际操作的能力。简单来说,出发点是“犬儒”,但表现是“去政治化”和“技术化”。
另一方面,当西方能力视角为了抑制“技术化”和“去政治化”的倾向而发展“批判性反思”( ; )时,本地专家却认为这个层面的六项能力都不特别重要,甚至将它们服从于“技术化”和“去政治化”。可以说,“批判性反思”的缺位使本研究所得出的“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体系”无法去除“实用专业主义”的烙印。
如果通过对专业能力的讨论,从而归纳出“实用专业主义”的概念来反映中国现阶段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特征,那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这种发展态势呢?笔者曾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撰文指出,当前中国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文献倾向于不合情境地生搬硬套西方的观点,对本土化发展进行分析( )。如前所述,“实用专业主义”明显有违西方社会工作所倡导的专业形态。它既不认同西方社会工作所坚持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如“人权与社会正义”,又不提倡西方政治体制所看重的“研究”“结构性知识”“倡导”和“增权”等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甚至连西方社会工作为了纠正自身的“技术化”和“去政治化”的倾向,在专业教育上所要求坚持的“批判性反思”也被摒弃。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正远离“专业”要求呢?
但从社会建构的观点看,“实用专业主义”恰恰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界、实务界与本土政治、社会、文化等社会条件互动、建构后的产物( ),是与全球标准迥异的本土化话语论述。沃顿和纳斯(Walton and )曾指出,社会工作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二战之后从西方完全植入发展中国家的阶段;被植入的地方开始反思、修改和适应的本土化阶段;知识完全来源于本土经验、符合本土情景脉络的阶段。如本研究所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界与实务界尚未从本质上拒绝西方社会工作的核心要求(如第三阶段所要求),而只是通过其主观能动性从中选取那些适合本土情景的能力。从这个角度出发,“实用专业主义”显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至少在广州来说)已进入沃顿和纳斯(Walton and )所讲的第二阶段———“本土化”,尤其通过政治空间的适应和技术手段的引进来增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认受性。因此,当评判中国和西方在专业能力要求甚至专业化发展态势差异的时候,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将不符合西方所倡导的专业形态等同于“不专业”。更需要深入的讨论的是,中国社会工作的共同体是否都赞同“实用专业主义”这种发展态势?如果有社工教育者、实务者,甚至是学生并不是像本研究的“专家”一样对“实用专业主义”有高度的共识,他们可以怎样通过再建构的方式,去反对、抗衡和扭转“实用专业主义”,从而创造出更多关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话语论述?可惜,由于篇幅问题,本研究无法对此展开更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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