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众利益优先为导向引领工程伦理教育

2019年07月23日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舒绍福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工程建设在全球范围内如火如荼开展,与之相关的环境与社会负面效应也逐渐显露。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将工程伦理学列为独立学科,关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从微观层面探讨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可能遭遇的伦理难题和责任冲突。但是,这一时期对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主要局限于工程师面对雇主如企业或政府的职业忠诚和诚信,而较少考虑现实工程实践和活动中的社会正义。随着工程非正义问题愈益凸显,如何协调工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关系、解决围绕工程善恶的多元利益冲突,成为工程师面对的决策难题,工程伦理教育导向从对雇主忠诚到公众利益优先的范式变迁也成为时代所需。

  面对多元利益冲突

  现代工程活动往往耗费巨资,牵涉企业、政府和公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除了物质利益,还牵涉政治与权力的博弈,关系到民众的环境权利与政治诉求等。更有很多工程活动,如核电站和高铁工程项目,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需要花费巨资,借助于公共资源和政府组织管理来得以实现,牵涉不同地域和流域,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动员和人员迁徙,工程结束之后的社会应用还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环境和社会后果,集中体现了现代工程活动的复杂性,也体现出现代工程活动“公共善”的深刻意蕴。

  应正视的一个问题是,在工程理想与工程实践现实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张力,收益与风险的分配不平等和非正义客观存在于工程活动过程之中。企业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往往诉诸成本—收益的工具理性分析,追求工程效益最大化,忽略工程活动的环境和社会后果,而这些负面后果日后要进行追责,难度也很大。政府作为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监管机构,既关心工程实践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经济效益,又要承担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能带来的环境后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企业收益与公众利益之间往往居于两难困境。公众既要享受工程建设带来的物质利益和文明福祉,也可能需要承受工程附带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健康安全风险,而作为知识和权力的弱势群体,在事关民生福利和安全的工程决策上,往往既缺少话语权,又缺少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在工程风险分配中处于不平等和非正义的承受方。

  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承建,往往需要地方政府给予大量政策支持或倾斜,又因影响地方区域的民生状况或环境生态,需要得到公众的社会认同或接纳。近年来,很多地方承建PX项目,却因为遭到公众抵制而搁浅或迁址,说明工程活动并非简单的技术活动,而是牵涉多方利益、具有复杂后果的社会活动,工程风险沟通不畅、分配不合理将会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也会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威胁社会稳定。因此,正视和解决工程活动中的多元利益冲突是关系工程正义的重要问题。

  有助于促进工程正义

  作为工程实践和活动中的核心人群,工程师在促进工程科技进步和造福人类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工程师是工程活动和实践最直接的参与者、施工者和管理者,既掌握着精深的专业知识,了解工程活动和产品的具体环节和社会应用,又是联结企业、政府、公众的重要中介,承担着工程风险沟通和科普宣传的重要使命,影响工程活动的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

  工程善恶是工程伦理的核心问题,工程师是否能够明辨工程善与工程恶、弘扬工程善与抑制工程恶,是考验工程师伦理决策能力的重要问题。欧美国家的工程师伦理守则无不强调“工程师应当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我国工程教育中重专业轻伦理,工程伦理教育迫在眉睫。

  工程师是工程责任的核心主体,现代工程活动管理不能只考虑事后责任,更需具备未来导向的预防性责任。工程伦理教育的重要意义在于,帮助工程从业人员培育正确的工程价值观,确立健全的工程伦理观,提升工程师的伦理素养和社会责任,关键是以公众利益为导向,促进工程社会正义。在工程设计的理想愿景与工程活动的现实实施之间可能存在复杂的变数,通过工程伦理教育,工程师能够清晰辨识工程活动对环境、社会与人造成的复杂影响,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工程技术和产品的潜在风险,并且在面临复杂多元的利益冲突时将公众利益放在优先地位,有意愿和能力协调雇主、政府和公众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避免激烈冲突,促进达成共识,确保社会稳定。

  强调公众利益优先性

  工程风险后果既来自于人类认识能力局限性、知识水平有限性、工程风险意识薄弱等主观因素,也来自于工程活动的复杂性、工程后果的交叠性、工程利益相关者的异质性等客观因素,更来自于工程师的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在工程活动中,企业和工程管理者往往比较关注经济效益和工程效率,而轻视工程安全和社会影响。要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工程正义,需要大力推进工程伦理教育,强调公众利益优先性。

  工程科技人才的价值取向,事关工程师应对工程伦理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关系到我国能否真正实现由工程教育大国向工程教育强国的转变,也关系到我国能否更为积极有效地参与或牵头开展对未来发展、人类健康、应对气候变化等更有利的国际工程合作项目。工程活动关涉伦理道德,关涉社会正义,要求工程伦理教育突破“以工程作为职业”的学理基础,强调公众利益优先性的伦理导向,要求工程师不仅要关心是否“把工程做好了”,还要关心是否“做了好的工程”,更多关注工程在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增强对工程社会后果的职业敏感性和参与工程公共决策的责任意识,促进工程活动中成本、风险与效益的分配公正和社会正义,推动建立完善工程风险分配的对话协商制度和补偿保障制度。

  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工程师既要关心技术选择、材料安排、质量监控、成本核算等技术决策问题,还需要纳入更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主义关怀,有责任去思考、预测、评估工程活动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工程师应正视和揭发工程设计的缺陷,全面评估工程应用的可能前景,对企业和政府积极提供相关的工程建设决策咨询与建议,对工程风险后果进行系统预测和前瞻,对社会公众进行多种方式的风险警示和沟通。在企业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安全、政绩工程和民生工程、工程经济正效益和环境负效应之间,工程师应当秉持公众利益优先性的原则,推动环境友好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实现工程之善。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