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1日 09: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卉 傅宏
近年来,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关注。在众多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因素中,婚姻常常被提及。对于老年群体而言,婚姻本身并不是一种特殊情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老年人约为1.25亿,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0.55%。然而,在普通婚姻情境之外,与之相关的一些特殊情境会影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婚姻中的特殊情境
一是丧偶。生命的规律决定了相比年轻人而言,老年人更有可能处于丧偶的情境之中。正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所示,26.89%的老年人处于丧偶的状态,是仅次于“有配偶”的第二大婚姻状态。至于丧偶是如何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学界并没有一致的结论。哈格顿(Hagedoorn)等人指出,丧偶对于老年人的影响可能存在两种形式:普通伤痛模式和慢性伤痛模式。前者认为丧偶是一种短暂的危机,其所带来的伤痛只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伤痛会逐渐消除;后者认为丧偶属于社会角色的丧失,这种角色的丧失是持久的,因而其带来的伤痛也是持久的,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博南诺(Bonanno)等人的研究发现,在他们的调查对象中,有10%的被试属于普通伤痛模式,16%的被试属于慢性伤痛模式。但是,该研究的追踪时间相对较短,仅为18个月,可能无法准确反映丧偶者长期的心理变化过程。正如卢卡斯(Lucas)等人的研究所示,人们平均需要8年的时间才能从丧偶的伤痛中走出来。但相比于老年人,年轻人更难接受配偶的离去,因为老年人对于死亡有着预先的考虑,而年轻人对此思考较少,因此难以接受突然的打击。甚至有研究显示,对于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老年人而言,他(她)的死亡对于其配偶而言反而是一种解脱,其抑郁程度反而会随着配偶的离世而降低。但总体而言,认为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危机模式似乎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同时,这种影响对于不同年龄的个体而言有所差异,相比年轻人,婚姻丧失对于老年人的消极影响相对较小。
二是离婚与再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当遇到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或严重的婚姻危机时,很多老年人已不再拘泥于“老夫老妻凑合着过日子”的传统观念,老年群体的离婚率也在不断攀升。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离婚比例增长了近一倍;来自北京的调查数据显示,21世纪初,中老年人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离婚的只有13.7%,仅仅两年后就上升至37%。
张冬冬基于日本近年来老年离婚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老年离婚的几个特点:一是老年群体离婚率不断攀升,二是老年群体的离婚大多是由女性提出,三是离婚多伴随男性的退休而产生。中国与日本同属于传统的东方文化,日本老年群体的这些特点,对于中国群体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例如,在中日两国的文化中,“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为很多人所接受,在家庭生活中,男性忙于工作,与妻子的交集很少,待到退休后,反而不知如何与妻子交流,从而导致严重的家庭矛盾,甚至引发婚姻危机。正如一位54岁的日本中学校长在遭遇离婚后所言:“我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回到家就是睡觉,现在我完全理解妻子的感觉。”
离婚对于老年人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离婚后夫妻二人需要各自承担生活开支,加之退休后经济来源的减少,离婚老年人的生活便更加拮据了。二是离婚对老年人会造成心理上的困扰,尤其是精神上的空虚和孤独感明显,这恐怕也印证了“少年夫妻老来伴”的老话。三是离婚导致家庭功能不断弱化。其实,家庭功能的弱化既是老年人离婚的原因之一,也是离婚的后果之一。一方面,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原有的家庭对于家庭成员的维系力大大减弱,当家庭与婚姻对个体的维系力不断减弱时,离婚便成为了可能的后果之一;另一方面,离婚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功能,例如,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是家庭的重要功能之一,但在老人离婚后,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便会出现危机。
在老年群体离婚率不断攀升的同时,再婚也成为部分离婚老年人的选择。同时,对于那些丧偶的老年人而言,再婚亦是他们重组家庭的一种选择。一项对近4000名老年人的抽样调查显示,有46%的老年人赞成老年再婚;另一项对600名独身老人的调查也发现,有再婚意愿的达到68%。可见,独身老人对于再婚有着较为强烈的意愿。
然而,当前独身老人再婚尚存在一些困难。当前我国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老年人超过老年人口总数的七成,但在这之中,再婚老人却少之又少。有数据显示,相比丧偶男性老人再婚需求高达77.8%而言,女性的数据仅为22.2%,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在再婚问题上还存在较大的困难。老年人再婚困难的另一个表现是再婚后离婚率高。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的老年再婚家庭中,现在半数以上已经解体,而诉诸司法体系的老年再婚案例中,有90%是再婚离婚,可见老年再婚家庭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
三是婚内家庭暴力。“暴力”一词似乎与人们心目中性情和蔼的老年人形象并不相符。然而事实却是,老年人婚姻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逐年上升。目前由婚姻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引发的老年受虐问题已成为国际公认的老年群体问题之一。除此之外,缺乏交流、相互忽视的“冷暴力”亦是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一种婚姻家庭暴力。
有学者借用三句诗道出了老年人婚姻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一是情感因素,所谓“少年已是异梦人,老来何能双飞燕”;二是经济因素,所谓“一朝无钱便生恨,纵为夫妻亦枉然”;三是子女因素,所谓“不孝逆儿难取舍,白发夫妻两离间”。
这些婚姻或家庭中的暴力对老年人必然有着不利的影响。一方面,老年人身体机能在不断退化,罹患疾病的概率也更高,家庭暴力必然会造成老年人身体的损伤。另一方面,婚姻和家庭内的暴力还会对老年人的心理造成不利影响。柳娜等人在总结了有关老年家庭暴力的研究后指出,对于那些遭受到虐待和忽视的老年人而言,随着自我健康水平和自理能力的逐渐下降,他们心理上的依赖感和无助感也会增强,并逐渐陷入社会隔离与空巢现象的恶性循环。
对特殊婚姻情境中的
老年人进行心理帮扶
良好的婚姻关系对于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丧偶、离异、再婚、婚姻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境也客观存在,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些特殊情境,对老年群体进行必要的心理帮扶。
对于丧偶老年群体而言,需要帮助他们进行心理调节,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正确认知死亡,如果老伴是因病去世,也应当认识到死亡是对疾病伤痛的解脱。二是避免自责,将老伴生前的事业、精神发扬下去,完成老伴未完成的遗愿。三是追求积极的生活方式,如投身于社区活动、增加与其他亲人的交流、多与孙辈相处等。
对于具有离异隐患的老年人而言,构建积极的家庭关系、促进老年夫妻间的交流是最为重要的。例如,近年来,日本的中老年离婚问题日益突出。对此,日本政府和民众也都进行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探索,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政府和社区会经常举办一些以“如何过好中老年生活”“怎样避免中老年离婚”等为主题的讲座,积极引导老年人适应退休后的家庭生活。日本民间出现了专门为即将退休的中老年男子创办的“大男子俱乐部” 等, 教他们烹调、打扫卫生、干家务,学会与妻子沟通,以巩固夫妻的感情,免受离婚之苦。
对于选择再婚的老年人而言,需要进行多角度的帮扶与介入。第一,老年人自身要树立合理的再婚价值观,切忌为了摆脱一时的孤独而“头脑发热”地选择再婚。第二,为人子女者应当理解老年人缺少伴侣的孤独,尊重父母选择婚姻的意愿,不能以拒绝赡养等理由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第三,从社会大环境而言,全社会应当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再婚的社会环境,例如改变一些封建思想,避免给这些老年人贴上“老不正经”“老风流”的标签。第四,一些社会政策、财产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地加以改革。
对于遭受婚姻家庭暴力伤害的老年人而言,要帮助他们做到直面家暴。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全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有14%遭受过家庭暴力。然而,出于“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禁锢,很多老年人不愿将家暴公之于众,进而在家暴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因此,对于这些老年人而言,要引导他们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老龄化社会进程中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15JJD190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