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数字时代学术影响力评价机制

2019年02月11日 14: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俊美

  学术研究可以不断推动知识聚合,造福于全人类。然而,随着当前数字技术的进步,学术研究在适应数字技术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1月21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网刊登由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数字创新中心副教授萨沙·弗里塞克(Sascha Friesike)等人撰写的文章称,要重新考量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开放学术(Open Scholarship)的影响力。

  学术实践发生变化

  开放学术,亦称“开放科学”(Open Science)或“开放研究”(Open Research),涵盖了开放存取、开放数据、开放教育资源以及学术和研究环境中其他的开放形式。在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开放学术使学术研究更有效、可重复。从某种程度上看,开放学术概念的产生便是重新调整现代研究实践的开始。

  弗里塞克等人认为,在数字技术的帮助下,开放学术改变了知识创造和分享的方式。从目前来看,尽管新的数字设施与线上传播渠道的出现正在改变科学知识创造和传播现状,但一些政策制定者及相关研究组织并未充分认识到这一变化,传统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标准难以科学衡量不断变化的知识创造和科学实践。为此,弗里塞克等人提出,当前学术实践正在发生转变,并带来了学术影响力形式的改变,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多方合作产生影响力。在当前的科研领域,共同作者的科研成果数量越来越多,由数百位作者组成的超作者(hyperauthorship)的出现频率也有所增加。这些现象表明,在某些情况下,独到的学术见解只能通过专业知识的复杂组合产生,学术研究日益成为一种协作性活动。学术论文的署名是判断一个学者影响力的重要指标。然而,论文罗列作者姓名并不能让读者准确判断每个学者对整个研究项目的实际贡献。与此同时,有的项目是由少数研究人员甚至是单一作者进行的,在许多领域、特别是人文学科领域,单一作者的文章或书籍仍是常态。因此,以相同的方式,对有数十个或数百个共同作者的论文与单个作者的论文进行评价,并不合理。

  其次,学术影响力产生的形式不同。当前,许多学者产生了论文、著作以外的学术成果。他们制作其他学者可以参与研究的学术软件,发布与整个研究项目相关的数据集,或者开发在线平台、上传讲解视频等。换言之,研究成果形式日渐多样化,但是传统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标准却没有对新形式的研究成果做出合理的评价。因此,学者必须产出符合传统学术评价标准的学术成果,以“有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文章发表数量,这使得学者们无法参与其他有意义的学术活动。

  最后,学术影响力呈现动态变化趋势。当前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快速传播、信息内容不断变化的社会。作为信息产品,学术研究成果同样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即便是看似静态的学术文章,也会在出版过程中发生变化。审稿人和编辑会进一步要求作者提供相关注释、增加数据或不同的研究方法。而传统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标准无法捕捉到一些形式新颖的学术成果的动态性质。

  准确理解学术影响力

  弗里塞克等人认为,虽然无法全面评价学术研究的影响力,但不能忽视产生学术影响力的各类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学者只通过单一途径共享科研成果,即学者将其研究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在期刊上发表。然而,当前学术影响力正在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同时还会在数字通信技术的影响下产生变化。在一个日益依赖开放学术的世界里,只通过计算学术文章数量的方法来衡量学术影响力显然已经不够。因此,对学术影响力的评价要考虑到新的研究实践、研究成果的不同形式等多方面因素。开放学术是当下评价一项研究学术影响力的重要框架。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公共政策教授乔纳森·格兰特(Jonathan Grant)表示,学术研究可以走出校门,为社会创造利益,因此准确理解学术影响力并据此对学者进行褒奖就变得很重要。学术研究产生影响力的方式各有不同,所以不能用单一的方法衡量学术研究的价值及影响力。根据英国数字管理中心(Digital Curation Centre)的相关研究显示,影响学术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可获取程度,如果研究人员因为某些限制而无法取得相关学术资源,那么这些学术资源也就无法产生影响力。因此,开放学术框架下的开放存取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学术产出不仅能够得到传播还能被重复利用,学术合作不仅具有包容性还能提高效率,那么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将大幅度提升。弗里塞克等人表示,我们需要根据学术成果的实际情况调整评价机制,同时也应该针对不同的成果形式调整同行评议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