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0日 09: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徐林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因此,我们应对一些地区的社会治理实践及时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对城市社区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新的模式。
发动和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对城市社区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新的模式,应探索解决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方面,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
招宝山街道不断优化小区“居民自治互助站”(以下简称“互助站”)制度,以“家人治家”的理念,将小区“互助站”建设成为社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样,生活在其中的居民能够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于“家”的治理。换言之,“家人”在“家事”管理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使社区在新的层次上重回“熟人社会”,建构了高效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更具体地说,招宝山街道以党建为引领,以党组织作为枢纽,依靠党员带头、居民参与、自发成立、自主活动的方式,探索建立了小区“互助站”。同时,通过“众筹、众议、众行、众享”的方式,在居民家门口搭建了一个由小区居民自己组成的就近协商事务、解决纠纷、组织活动的平台,探索出一条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途径。
其一,社区以何种方式自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那么,如何才能让居民自治?什么样的组织才能成为社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多年来,中央反复强调建构居民的自治体系,社会治理应该社会化。然而,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不足,缺少途径参与社区治理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基层政府。招宝山街道的“互助站”恰恰成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平台,居民作为治理共同体的成员自主加入“互助站”。“互助站”的运行也最大限度地汇集了社区的民智民力,居民成为基层治理最广泛的参与者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此,居民以“家人”的责任感共商共议,管理好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社区这个大“家”,实现了“家人治家”。
其二,解决居民自治的动力机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善于运用党的优良传统”“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招宝山街道以党建为引领,将党组织建设成为社区的枢纽型组织,引导和激发多种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通过建设五级党组织,统筹区域内党员、楼组长、居民骨干、老干部、物业管理、共建单位、商户等党员资源,以党员为核心,打造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威望、愿奉献的社区自治主力军。这些党员骨干都成为社区自治组织的“领头雁”,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领导人和接班人的选拔和培养问题,而这正是困扰一些城市社区的难题。“互助站”的发起人和协调人都是党员骨干,他们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发动和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
其三,在社区治理中如何有机融合党的领导和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的目标是“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自治是社区治理的目标,如何在其中体现党的领导?招宝山街道将党组织建设成为社区的枢纽型组织,通过党的组织建设激发和动员社区社会资源,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例如,“互助站”的负责人就是党员,党的领导贯穿于“家人治家”的过程中,确保了社区建设的方向。
其四,怎样增强居民对社区乃至基层政府的认同感。社会治理本质上为了人民。招宝山街道“互助站”的成立,就是居民中广泛存在的设施维修、矛盾调解、平安维护、环境治理、邻里照顾等方面迫切的、日渐增加的“微需求”所驱动的。因此,它开展的各类活动始终以居民为核心,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家人治家”就是要切实解决居民实际问题,让他们更有获得感。“互助站”直接解决了居民40%的问题。其他问题通过“互助站”上报给社区和街道处理,大大减少了社会治理成本。
互助站应发挥自治功能
“互助站”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在此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它与居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换言之,“互助站”应该在哪个层次上发挥作用?
从定位上看,“互助站”应建在居民小区。如此选择是因为社区太大,大部分沿海城市社区的居民人数都在5000—8000人及以上。这样,居民之间难以成为熟人,从而会影响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互助站”有效发挥作用。另外,如果定位于社区层面,可能会影响“互助站”的自主性。“互助站”应发挥不同于居委会的作用,突出居民自组织的意义。
从功能上说,“互助站”作为小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应发挥自治功能。同时,它还可以成为“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桥梁。这样,“互助站”不仅可以协助基层政府把有关政策传递到居民中,而且能收集居民的“微需求”反馈给基层政府。
现有网格是行政性管理单元,网格长一般都是社工担任。在一个街道,一个网格长联系多个“互助站”。“互助站”的负责人都是党员,网格长则未必是党员。那么这里需要考虑的是,二者的关系如何处理?
为此,“互助站”应该明确为居民的自治组织,网格长(社工)辅助“互助站”的工作,其职能是行政性工作。具体而言,网格长要成为“互助站”与基层行政机构之间的联系纽带。这样,他能把“互助站”反映的问题及时上传给基层政府,并协助解决具体问题。而且,网格长应为“互助站”的发展申请和协调资源,如帮助申请“小微创投”项目等;并承担“互助站”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性事务,但不干预其工作开展,“互助站”就是居民的自治组织,自主设计、自主开展活动。
提升“互助站”骨干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服务的能力
将“互助站”定位为居民的自治组织,那么,居民自治组织的资源如何获取?居民自治的能力如何培养?
首先,基层政府应通过公益项目进行“微投入”,赋能社区。通过社会化和市场化投入为主、政府公益项目“微投入”为补充的保障机制为“互助站”的发展输血。招宝山街道就是采取“财政补一点、集体拿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群众出一点”等方式,让众多的“互助站”承接政府转移出的各类“小微项目”而获得发展资金。这种方式使基层政府减少了对社区发展的直接干预,拓展了社区的自治空间。
其次,基层政府应加大定期和不定期培训课程体系的供给,提升“互助站”骨干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服务的能力。社区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才有可能转移出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社区“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才可期。当然,基层政府可以通过外包等形式购买服务,让社会主体提供各类培训。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