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六种常见错误

2019年01月16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蒋逸民

  社会科学研究是探索社会世界问题答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过程,每一步都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否则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社会科学研究要避免可能的错误,就要对可能出错的步骤或环节有清醒的认识。社会科学研究可能会出现六种常见的错误。

  “简化论” “简化论”(reductionism)指的是研究者用个体层次数据或资料来解释宏观层次的现象。研究者用比较低的分析单位来进行测量,而得出有关比较高的(或集群的)分析单位的结论。或者说,研究者收集了有关个人是如何行动的资料,但却得出有关宏观层次的单位是如何运行的结论。

  “简化伦”是使用不恰当的分析单位所造成的后果。然而,研究问题的分析单位并不总是清楚的。例如,某个研究者认为,人的个性是社会发展的原因,因此如果一个国家中的个人具有获得重要成就的个性,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发展。于是,他到世界各地去测量少数人的个性。最后,他宣称发现了第三世界贫穷的原因。实际上,他犯了“简化论”的错误。因为他仅仅通过观测人的个性等微观层次的证据,就试图解释社会发展等宏观层次的过程,或者说,来自个人这一分析单位的证据被用来解释社会作为分析单位的宏观过程。他忽视了其他的宏观因素,例如自然资源的缺乏、殖民主义的统治、接连不断的战争、落后的教育与技术、数以万计的饥民等对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导致“简化论”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调查比较容易获得有关个人的具体资料,而宏观层次单位的运行往往比较抽象和模糊。

  “过度概括” “过度概括”(overgeneralization)通常是指把在一定范围内收集到的有效证据推广到有效范围之外。实际上,有限概括才是比较合适的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少量的证据可以解释某个较大的情形,问题是人们在进行概括时,所做的推论超出了证据的有效范围。世界上有许多人、事、物,人们其实所知甚少,甚至毫无所知,所以从这些略有所知的事物中进行概括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举例来说,多年来,某人所认识的5位盲人全都非常友善。但这就可以推论所有的盲人都友善吗?某人所接触的5位盲人可以充分地代表所有的盲人吗?

  “层次谬误” “层次谬误”又称“生态谬误”(ecological fallacy)、“区群谬误”或“体系错误”。这与上面所提到的“简化论”正好相反,是指在社会调查中,研究者研究的是较大的集群分析单位,而用另一种较小的或非集群分析单位作结论。或者说,研究者在一个较大的集群分析单位上收集资料,而在一个较小的或非集群的分析单位上来下结论。比如,某位研究者搜集有关大集群(例如城市、公司或工厂)的数据,却从这些数据中抽出有关个人行为的结论,他就犯了“层次谬误”。例如,在以城市为分析单位调查犯罪现象时,研究者发现,流动人口多的城市犯罪率大大高于流动人口少的城市,呈现“城市的流动人口越多,城市的犯罪率就越高”的趋势。如果研究者根据这个现象得出结论说“流动人口比非流动人口的犯罪率高”,那么,他就犯了层次谬误。因为他的调查资料是以城市(分析单位是社区)为单位搜集的,所得出的也只是有关城市的结论,而不能是有关流动人口和非流动人口(分析单位是群体)的结论。如果要得出有关群体的结论,或者说要用群体的特征来解释犯罪率,那么,即应该用群体作为分析单位来进行调查,收集有关群体的资料。

  “层次谬误”的错误根源在于:仅仅根据对群体的观察就对个人作出结论。尽管通过对各个变量的观察所得到的模式是真实的,但问题在于,对造成该模式的原因做出不正确的假设,即用关于个体的假设来说明群体。

  “选择性观察” “选择性观察”(selective observation)这个错误发生在当特别注意某些人或事,并且根据他(它)们的特性进行概括时。人们通常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些特殊的案例或情况,特别是当这些情况符合我们原来的想法时。我们常常留意那些可以确证我们已经知道或是已经相信的证据,而忽略许多其他的例子以及与我们的想法相冲突的信息。总之,我们对符合我们想法的事物特别敏锐。例如,我们相信体重较大的人比较友善,这个观念可能是来自刻板印象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我们观察他们时,会不自觉地特别注意他们的笑容及与之相关的表情。心理学家发现,人们更倾向于“挑出”和歪曲自己的记忆,以使这些记忆更符合自己的想法。我们会过度解释观察对象的手势或笑容,而不太注意与原来概念相冲突的证据,特别是他们不友善的行为。

  “过早妄下断言”  “过早妄下断言”(premature closure)这种错误常与“过度概括”和“选择性观察”这两个错误一起发生,并强化了这两个错误的严重性。“过早妄下断言”发生在当你觉得掌握了全部的答案,因而不再需要倾听、向外寻找信息或是提出质疑之时。大多数人都有些懒惰或马虎,当他们找到一些证据或者观察某事一段时间以后,就认为已经完全弄清楚了,匆忙确定或拒绝某个想法。换句话说,他们会马上依据这一点证据就妄下断语或作出结论。

  “光环效应” “光环效应”(halo effect)又被称为“晕轮效应”,是指人们会按照自己肯定或崇拜的事物,做出过度概括。美国心理学家戴恩等人做过一项实验,先给被试者一些人物照片并将这些照片区分为有魅力、无魅力和中等魅力,然后让被试者对照片中的人物进行评定,判别与魅力无关的一些特性,如婚姻、职业状况、社会和职业上的幸福。结果,几乎在所有的特性上,有魅力的人都得到最高的评价。也就是说,照片上的人物仅仅因为长得漂亮就被认为一定具有积极肯定的品质,而那些不好看的人被看成缺乏积极肯定的品质。

  “光环效应”源于三个因素。(1)能力突出,具有专长。一般来说,人们都喜欢聪明能干、具有专长的人。每个人都有一种寻求补偿、自我完善的需要,聪明能干的人让人感到可以从他的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因而使人更愿意接近这样的人。(2)性格开朗、刚毅耐劳。具有这样性格的人容易招人喜欢,人们会出于喜欢和敬佩而产生交往的愿望。(3)品质高尚。品质高尚的人会使人产生钦佩感、敬重感和亲切感,从而吸引他人。帕里等人曾就“友谊问题”访问了四万多人,结果表明:吸引朋友的良好品质包括信任、忠诚、热情、支持、帮助、宽容、幽默感等11种,其中忠诚和热情排列最前,而能力、名望和地位所产生的“光环效应”最大。

  “光环效应”本质上是认知主体对他人的一种心理定势。一旦形成这种特殊的心理定势,人们就会依据这种定势去解释他人的一切,把从外部获得的信息按已形成的定势加以取舍分类,加到已形成的关于他人的印象上去。“光环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主观臆测,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以偏概全”的错误,或者以某一优点来全面肯定一个人,或者以一个缺点全面否定一个人。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