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民众参与的数字治理模式

2018年11月26日 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俊美

    通信技术的发展,便于人们了解世界、表达自我。但技术发展也加速了虚假消息的传播,带来了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甚至引起一定冲突。近日,加拿大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官网发布报告称,宽松的管理政策可以激发互联网领域的公开性与创新性,但如果缺乏必要的管理,就可能导致一些人利用数字技术攫取利益而不计后果,还可能导致私营技术企业的权力过于集中,成为数字技术领域事实上的监管者。

保护文化多样性

  在谈到互联网平台带来的风险时,国际治理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员比尔·格拉哈姆(Bill Graham)表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平台和应用具有快速传播性。在当前的全球数字生态系统中,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影响并非都是人们可以预见的。从数字技术带来风险的视角来看,人们对公共机构与传统媒体的信任度降低,社交媒体用户在“过滤气泡”技术或回声室效应影响下隔阂加深。市场由一些较大的技术公司与平台主导,影响了文化表现形式的发展,不利于推动文化多样化发展。

  格拉哈姆认为,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保护数字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管,鼓励企业等主体自愿参与实施自我保护的方法。同时,从更大范围内动员社会力量,找出多方利益相关者,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从国际层面来看,联合国2005年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成为数字领域的指导性公约,为政策制定者在保护以及保存数字时代的文化表现形式方面提供了政策选择。

  迈阿密大学政治科学与国际研究教授迈克尔·米拉科维奇(Michael E. Milakovich)在自己的著作《数字治理:提高公共服务和参与的新技术》中提到,通信技术为民众参与数字治理注入新的活力,政府通过扩大对通信技术的宣传进一步促进民众参与,让民众自主选择与政府互动的方式。实现数字治理,有利于政府改进服务,克服数字鸿沟,更加了解地区之间的文化、种族、教育等方面的差异。

多方共同参与

  在对抗虚假新闻与“过滤气泡”的过程中,不少新闻网站已经在主动采取行动,为政府提供协助。格拉哈姆表示,多方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值得推广。在一个快速多变的环境中,任何决策都有可能影响到跨行业与跨边界的多个群体与利益相关方,而多方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已被验证能够处理复杂问题。通常该模式的处理结果并不是创造一个治理机构,而是执行一些体现硬实力或软实力的解决方案。一个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必须融合政府机关、各种类型的私营部门与内容服务公司、教育者、学者、活动家以及普通市民,这些都是数字生态系统的有效参与主体。

  《纽约时报杂志》近期刊登的一篇文章提出了新设想,即超越多方利益相关者模式分享权力的方法,直接放权给用户,让他们可以掌控自己的数据和使用历史,如此便可以大大降低目前存在的一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