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2019年04月09日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4月9日第1669期   胡庆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关于全球治理的新观点、新主张。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全球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作出的现实回应,是中国为克服世界经济危机、增进人类共同福祉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集中概括和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思维和外交理念,并在付诸实施过程中逐渐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的重要力量。

  利益共享 规范共守 理念共持

  全球治理观的关键词和核心诉求

  全球治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同国家基于各自考量,对其理解也不尽相同。在全球治理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目标明确,而且路径清晰。体现在以“合”为统领,围绕利益、规范、理念三个关键词,提出自己的主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方向。

  利益共享是巩固全球治理的基础。在尊重各自利益的前提下,不断拓展共同利益,是维持国家间良好关系最稳固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几乎所有的出访活动和国际会议上都特别强调“互利共赢”的重要性,这也成为中国共产党推动全球治理共商共建共享的一项基本原则。“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

  在具体的交往中,首先,尊重对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坚持通过对话磋商妥善处理分歧,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别国利益,做到惠本国、利天下,推动走出一条大国合作共赢、良性互动的路子”。其次,以经济合作为纽带,寻求最大公约数。“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强相互经济合作……做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建设者”;“在世界经济共振中实现联动发展”,加强政策规则的联动,夯实基础设施的联动,增进利益共赢的联动,“做全球自由贸易的旗手,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构建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培育全球大市场”。再次,推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完善全球金融治理,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和结构性改革。一方面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放大正面外溢效应,减少负面外部影响;另一方面,倡导交流互鉴,解决制度、政策、标准不对称的问题。

  规范共守是深化全球治理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的事情越来越需要各国共同商量着办,建立国际机制、遵守国际规则、追求国际正义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

  具体来说,首先,坚持现有治理体系的合理内核。“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旗帜鲜明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坚持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其次,改革不公正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变化,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再次,建设新的机制规则。推动建设国际经济金融领域、新兴领域、周边区域合作等方面的新机制新规则,推动建设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周边区域合作,加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能力。

  理念共持是融通全球治理的桥梁。“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从两者的关系看,前者是方法和原则,后者是内容和归属;只有坚持前者,才能实现后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倡导和宣传“同舟共济权责共担”“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共同搭建平台,共同制定规则,共享发展成果”等理念。与此同时,大力传播和推广“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并将其视为全球治理的基础性概念和常态性话语。

  在具体实践中,“命运共同体”被分为不同层次。首先,区域层面。例如,2014年11月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周边命运共同体”;2015年3月博鳌亚洲论坛上的“亚洲命运共同体”。其次,世界层面。例如,2015年4月纪念万隆会议召开六十周年大会、2015年9月第七十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以及2015年11月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式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再次,互联网层面。例如,2015—2018年举办的第二到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强权控制到大国主导,再到全球共治;从一国到跨国,再到全世界;从现实社会到虚拟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超越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全球观’,表达了中国追求和平发展的愿望,体现了中国与各国合作共赢的理念,提交出一份思考人类未来的‘中国方略’”。

 公共产品 公共政策 公共伦理

  践行全球治理观的三大路径

  日益严峻的全球公共问题导致了各国对全球公共产品的强烈需求,但全球公共产品供给又有赖于全球公共政策的及时形成和有效执行,而这又需要全球公共伦理的强力支撑。可以说,全球治理环环相扣,需要多管齐下。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国有能力、有责任在其中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将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义出发,贡献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既是一种主张,也是一种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立足国内,充分运用我国资源、市场、制度等优势,又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将“中国方案”落实到行动上。承接利益共享、规范共守、理念共持,中国主动从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公共伦理三个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有益的探索。

  第一,增加全球公共产品供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由美国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直是全球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和维系者。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人类对全球公共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但全球公共产品供给出现严重不足。这主要表现在:金融危机频繁发生;世界性的传染病控制迟缓;地区安全形势恶化;气候变化应对不利;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全球准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始终没能建立。为此,中国从大局考量,“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具体来说,一是以“一带一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为主要依托,以人民币加入SDR为重要手段,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基本保障,以稳定经济形势、促进各国共同繁荣。同时,中国还承诺,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支持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等。二是大力推进自贸区建设,构建遍布全球的贸易网络,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从目前看,2012年11月启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已取得重要进展;2014年11月启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也实现重大突破——2015年中国分别与澳大利亚和韩国签署自贸协定。此外,中国还倡议和筹划建立中俄蒙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双边和多边贸易平台。三是积极参与国际对话,以实际行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通过各种协商合作机制,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加大对较不发达国家和岛国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力度,如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以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凡此种种,中国不仅增进了与各国的经济互融、利益共通,而且使自己从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优惠享有者快速转变为公共产品的重要提供者。

  第二,促进全球公共政策优化。全球化推动了诸如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等一大批国际组织的建立。这些组织建章立制,又成为促进全球化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各个国家实力的不同和具体诉求的差异,其规章制度也未必能够公正合理地体现和维护相关方利益。为此,中国积极行动并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倡和推动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力避大国崛起的“修昔底德陷阱”。大国是全球治理的主要角色和重要力量,中国始终把处理大国关系作为优化公共政策的优选。以中美为例,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与奥巴马首次会晤时就提出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目前,双方通过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美亚太事务磋商机制等,已在应对气候变化、防止重大疫情扩散、打击网络犯罪等多个领域达成共识并展开合作,为制定和执行更大范围的公共政策减少了障碍,树立了典范。在此基础上,中国又提出建设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呼吁国际关系民主化、法制化、合理化。二是强化多边合作机制,拓展现有平台的作用空间。首先,以G20为引领,推动各国在涉及“早期收获”等议题上达成多边协议,打破多哈回合谈判僵局;推动全球多边发展机构改革与完善,满足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推动G20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将能源、粮食安全、气候变化、反腐败、基础设施投资等议题相继纳入会议议程。其次,巩固并发挥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信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中国—东盟“10+1”、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三是促进现有经济治理体系变革,为贸易、投资和金融发展建立新规则、开辟新路径。一方面,大力加强对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存量改革”的力度,提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主动引领和参与创建新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以建设性方式对全球金融治理架构进行“增量改革”,进而倒逼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存量改革”。基于“一带一路”、亚投行等确立起的新规则就是对此最好的印证。

  第三,推动全球公共伦理建设。全球伦理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共识,也是联结全球治理的情感纽带和价值标准。只有当“不再存在不同的、互相矛盾的、甚而互相斗争的伦理学地带,世界才会有生存的机会……这样的世界共同体需要一些相互有联系的、有约束力的准则、价值、理想和目标”。

  为此,中国切实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了充分努力。一是从“中国梦”到“世界梦”,用共性聚合不同的利益和理想。简而言之,就是以中国梦为起点,逐步辐射周边、涵盖世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梦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息息相通”;“我们有责任为本地区人民创造和实现亚太梦想”;“中国梦是追求和平的梦、追寻幸福的梦、奉献世界的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马不停蹄,足迹踏遍五大洲,“讲好中国故事”,推广共同理念。二是从现实安全观到网络安全观,用新思维拓展新空间。通过参与或举办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即亚信峰会)、香格里拉对话(即亚洲安全峰会)、首尔防务对话、中美战略安全对话会议、香山论坛等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会议,增强各国的政治互动和互信。在中国首倡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的基础上,面向亚洲提出“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亚洲安全观,努力走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在核安全领域,倡导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提出理性和协调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与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等四项原则。同时,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坚持网络主权理念,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迄今,中国已连续举办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实现网络空间的“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以行动和责任实践理念。在气候治理方面,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不仅提出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而且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明确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规划,以推动各国对相关理念和原则达成一致。

 (作者单位:广东党的建设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