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3日 中国社会科学报 吴怀友
作者: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怀友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话题,探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合理性、可行性、实践路径及其发展趋势,关系党和国家外交领域的大政方针,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关系人类社会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前景。尤其是从学理层面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依然迫切,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提出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渐形成的。十八大报告在阐述我国外交政策和处理国际关系时明确主张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十二字精神。其中,“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
据中国知网显示,学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研究是从党的十八大后开始的。但“命运共同体”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有学者关注,且很长一段时间内讲的都是企业命运共同体,直到2006年9月以后开始出现“两岸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等。至于“共同体”的研究历史更为久远,可以上溯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
笔者在《全球化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研究》(2007年2月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中提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文中指出,全球化正在把世界联接成一组内在关联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即相互依赖的经济共同体、相互制约的政治共同体、多元并存的文化共同体、生命攸关的社会共同体以及普遍联系的国际关系共同体。当时是在深入研究了经济全球化、交往全球化、风险全球化等基础上提出这一概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的
丰富视角
党的十八大后,学界开始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专题研究。2013年《求是》杂志、《党建》杂志、《当代世界》杂志相继发表了曲星、张纪、于洪君三人的文章,分别探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基础、与中国梦的关系、在推动国际关系良性互动方面的作用。2014年开始有人从马克思主义时代观、国际社会共生性、“类哲学”探讨这一命题内涵。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明确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具体包括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这是在国际舞台上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表明我们党对这一命题认识的系统性升华。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学界研究的文章渐渐多了起来,2015年共有37篇文章见诸报刊,研究视野迅速拓展,研究者从“和文化”、国际法语境、全球环境治理、“一带一路”、亚投行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等多层面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展开研究。2016年,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的文章达到97篇,2017年迅速增加到453篇,2018年则超过1000篇。随着多学科、多视角、多层面研究的全面铺开,学界对这一概念内涵的理解见仁见智,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也难免出现分歧和争鸣。对此,有学者梳理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安全观、共同发展观、责任共担观三大内涵在国际上面临着来自“中国威胁论”“中国担忧论”“中国责任论”的质疑,梳理了学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认知上的分歧。还有学者认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存在概念不清、形而上学和二元对立思维比较突出的问题。
如何看待学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及其内涵上有不同的理解?通过对现有成果的归纳分析,进一步发现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状态,表现为观念性存在(价值判断)与事实性(事实判断)存在之争,可能性、客观性、未来趋势三者分歧;二是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涵,表现为价值观、利益观、安全观、责任观、发展观、治理观等看问题的视角不同,观念认同、制度保障、文化融合、平台建设、实践推进等先后轻重的认知不同,碎片化思维还是整体性思维的方法不同;三是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渊源,主要表现为中、西、马各有侧重,各执一端;四是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属性,集中表现为姓社、姓资、超越阶级属性的情感纠结上。这四种现象大体上反映了学界分歧的演进历程,并呈现出历时性与共生性并存的特点。
“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的方法
面对几何级增长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成果,我们还能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实际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一旦提出注定是一个恒久的课题。目前这种研究还刚刚起步,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问题是如何防止低水平重复研究、防止陷于研究误区、防止出现不必要分歧,切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健康深入发展,这就涉及方法论问题。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失当,事倍功半。从学理层面看,以下三点特别值得注意。
一是要紧扣文本,防止主观任意解读。“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我们党的重大外交理念、政策主张和创造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大外事活动、重要外交场合,频繁而又审慎使用这一概念,有过“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等多种表述,体现出价值理念、政策主张、实践举措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一般性的学术概念,而且是一个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特定术语。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系统深入研读经典文献,领会精神实质,以文本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不能断章取义、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孤立静止地看问题,更不能“另起炉灶”,把个人主观意志移植、嫁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体系之中,否则就会出现误读、误解、误判、误导。
二是要坚持科学方法,突破固有学科束缚。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的勃兴,与不同学科、学派的参与和共同发力紧密相关。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进行解读,无疑有拓展研究视野、丰富研究内容的一面,但因其固有的学科视域、思维范式、话语体系,容易限制眼界、强化一点不及其余,导致片面性或过度解读。实际上,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绝不仅仅是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哲学等学科领域的课题,而是几乎涉及全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门类,也与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生命科学、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着某种关联。这就告诉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学习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创新的方法,不仅要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集群,而且要关注相关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发展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甚至需要学科创新。
三是要正本清源,廓清认识误区。现在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的研究成果数以千计,观点纷呈,良莠混杂。对于一般青年学子和初涉这一领域的学者,更是真假难辨。如有人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与其在不同场合提及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等概念不加区分、相互等同;有人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与“自由人联合体”概念混为一谈;有人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层面、现实层面、未来层面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有人纠结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属性,等等。澄清出现的认识误区,防止陷于新的认识误区,是正本清源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系统的观点看待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坚持文献研究与背景研究相统一、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联系、专题研究与整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切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