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6日 天津社会科学 2019年第2期 作者:徐秀军
由于全球经济治理主体利益分化、治理客体挑战加大以及治理机制存在的各种弊端和缺陷,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民主赤字、责任赤字和效用赤字更加凸显,并对世界各国的全球经济治理行动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历史阶段,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这既有利于推动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也是摆脱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根本途径。
全球治理与全球性问题相伴而生, 全球性问题集中体现了全球化的负面效应, 在全球经济领域更是如此。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探索, 早在马克思时代就对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进行了深刻分析。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的形成和发展是以工业技术革命为代表的生产力自身运动的结果。大工业的出现必然引起广泛的社会分工,进而引起商品交换的扩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世界市场得以建立,全球经济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 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1]。在此后的100多年间,经济全球化“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2]。在全球分工格局形成后, 资本、劳动力、商品等要素的流动从国家内部扩大到全球范围, 并在全球范围内向使用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流动。这表明经济全球化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3]。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升,人类社会由此真正享受到了经济全球化的“红利”。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全球化以国际分工和市场经济为基础,把经济活力、生产效率和发展机会传导到世界各国,为生产力的发展和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尤其是为一部分有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实现赶超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同时,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竞争和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和不平等也日益加剧,全球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长期累积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世界经济因此面临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在当前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未能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全球经济治理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凸显时应运而生的全球集体行动。治理全球性经济问题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迫切议题。经济全球化对社会发展与人类生存状态产生了极大影响,世界经济发展鸿沟扩大、贸易保护主义出现反弹、社会不平等与不公正问题突出、技术发展带来了社会异化和人的异化、政府权力日益弱化等负面效应。这深刻反映出,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深层次因素仍在累积,也由此引发人们对全球经济治理发展趋势的重新审视与思考。
一、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现实表现
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 彰显了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在根源上,作为治理经济全球化的手段,全球经济治理存在的严重“赤字”不仅使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难以得到及时消解, 甚至成为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公平赤字的推手。当前, 全球治理治理困境的深层次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全球经济治理的民主赤字
新兴国家的崛起使人们意识到,未来世界将不再依靠美式霸权主义秩序来维持,应该发挥包括新兴国家在内的更多行为体的作用[4]。然而,在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仍主要是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接受者和追随者,代表性和发言权明显不足[5]。当前主要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进行加权分配决策权,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和世界银行的决策程序;二是按照“协商一致”原则平均分配决策权,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决策程序。除此之外, 还有金融危机后形成的论坛式全球经济治理机制, 例如二十国集团(G20)峰会机制, 它的决策程序无明确的规则体系,而是与各成员的决策影响力和感召力密切相关。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现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决策程序都是美国等西方发达经济体主导建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利益。即便如此,如果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所有成员都能按照规则参与决策,全球经济治理的民主赤字问题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如此严重的程度。
在加权分配决策权的IMF和世界银行中,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长期得不到合理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并在全球经济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根据2010年IMF份额与投票权改革方案, GDP在份额分配中占据50%的权重, 经济开放度、经济波动性和国际储备三项指标分别占30%、15%和5%的权重[6]。IMF统计数据显示, 2008年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按购买力平价换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超过发达经济体,2017年达到发达经济体的1.42倍,2017年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按市场汇率换算的GDP达到发达经济体的65.7%。并且,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放度、经济波动性和国际储备状况也持续改善。然而尽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IMF和世界银行增加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 但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性仍很不充分, 而且美国仍拥有单一否决权。此外, IMF和世界银行的领导权一直由欧美双寡头垄断, 即欧洲人担任IMF总裁、美国人担任世界银行行长[7]。
在平均分配决策权的WTO中,发展中国家在很多议题上不能充分享受发言权,甚至在与自身利益攸关的议题上也被排除在谈判进程之外。从制度安排来看, WTO的决策机制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对于WTO框架下任何议题的谈判,如果有成员提出反对意见,就不能达成协议,因此,每个WTO成员都拥有否决权。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一基于广泛民主原则的决策程序往往得不到充分执行。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美欧等发达经济体通常主导WTO谈判的议题设置。发达经济体不仅有较强的议题设置能力,而且往往通过组成议题联盟掌控谈判进程。二是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主导WTO的“绿屋会议”, 并选择性地邀请发展中国家参加这一非正式和不透明的磋商机制, 而大多数发展中成员被排除在外。因此, 即使在“协商一致”原则下, 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不足的问题仍广泛存在, 不同国家的利益诉求也无法得到充分表达和讨论。这也是WTO多哈回合谈判受挫的重要原因之一, 更是全球经济治理民主赤字的重要反映。
(二) 全球经济治理的责任赤字
从实质来看,对全球问题的治理是一个各国之间分担治理成本和责任的问题[8]。世界各国承担应尽义务是参与全球治理的应有之义。但在当前,一些经济全球化利益的主要享受者极力逃避相应的责任,却迫使后来者承担与自身权利不相适应的义务。这不仅加大了全球经济治理的责任真空,还导致了世界各国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权责关系的扭曲。全球经济治理因此失去了正常运行的保障,并丧失了前进的动力。作为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主要设计者,美国通过主导建立一系列国际规则有效地维护了其霸权地位,保障了自身的国际利益。但对自我设定的国际责任, 美国却常常不去认真履行。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 根据“美国优先”原则对美国的对外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 重要的调整方向之一就是尽可能地少履行或不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
长期以来,美国都是联合国最大的会费拖欠国。根据联合国会费委员会数据,截至2018年11月,在现有193个会员国中,143个会员国全部缴纳了2018年的经常预算摊款,其中美国位列欠款国家行列。自1985年以来, 美国累计拖欠联合国经常预算摊款金额达13亿美元。美国不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 不仅成为其他国家批评的对象, 也成为部分国家效仿的对象, 从而导致联合国会费欠款额逐步攀升。由于美国等国没有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联合国的一些职能无法有效发挥, 部分维护全球稳定与发展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对于一些专注于具体领域的国际机构与协定,为了逃避相应责任,美国甚至直接宣布或威胁“退群”。例如,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 美国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会员义务,且自2011年起, 拒缴每年8000万美元的会费,并于2017年10月宣布退出这一组织。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美国试图通过威胁退出《巴黎协定》来减少应履行的国际责任。对于一些国际规则界定的义务, 美国也往往根据自身利益进行取舍, 不愿受其约束。例如, 作为WTO的发达成员, 美国有义务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并在关税减让上承担发达成员的义务。然而, 美国公然违背WTO协定,大幅加征关税。2018年3月,特朗普签署公告,对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铝产品征收10%的关税;2018年7月,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40亿美元产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措施;2018年8月, 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160亿美元产品加征25%的关税;此外,美国政府还宣布对自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产品分阶段加征10%和25%的关税。这不仅直接导致相关国家针锋相对地采取加征关税的措施,还动摇了各国认真履行国际责任的信心。
近年来,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提出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与义务。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分担全球经济治理责任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长期以来推崇的“双重标准”更加暴露无遗,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成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主要推动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例如, 在WTO协定各项具体义务上,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原则上享有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但从一些内容上看,中国却履行了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义务。例如,《农业协定》规定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关税在10年内应削减24%,中国则被要求削减近70%;对于农产品的国内支持,发展中国家享有农业产值10%的国内支持,中国却被限定在8.5%;自加入WTO时,中国就被取消《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所规定的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并且不享有第27条过渡期的规定。
总之, 一些国家拒不履行责任或转嫁责任的行为, 让全球经济治理屡屡陷入失灵、低效或内耗的境地。但是, 由于全球层面的无政府状态, 相关国家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 全球经济治理的责任赤字问题不仅得不到根本性解决, 还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三) 全球经济治理的效用赤字
长期以来, 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性问题一直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所谓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性, 既包括全球经济治理的效率, 也包括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前者旨在评估全球经济治理行动是否有效地使用各种资源以降低成本, 后者旨在评估全球经济治理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从全球经济治理的现状来看, 效率低下、效果欠佳已积重难返, 效用赤字成为全球经济治理困境最为根本的表现。
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效率, 无论是国际协调与谈判还是国际机构的内部治理, 都越来越脱离全球经济治理的现实需求。以贸易领域为例, 国际协调与谈判效率的下降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资源, 还使相关领域的矛盾与争端长期得不到解决, 并因此严重掣肘了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推进。20世纪40年代, 关贸总协定(GATT)的建立大约用了1年时间;20世纪90年代WTO的成立也差不多用了1年时间;然而, 2001年WTO多哈部长会议启动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至今未达成最终协定;作为多哈回合谈判的早期收获,《巴厘一揽子协定》于2013年最终达成, 历时12年。21世纪以来, 很多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同样经历了旷日持久的协商与谈判。例如,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自启动谈判到结束谈判历时6年, 到签署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又历时2年多;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性协定仍在艰难推进中;亚太自由贸易区协定(FTAAP)谈判的长期化更是难以避免。与此同时, 全球经济治理机构的官僚化现象日益突出, 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成为难以治愈的通病, 如世界银行的效率问题早已为人诟病, 并成为很多改革方案的重要关注点[9]。尽管如此, 世界银行仍是部门林立、行政费用居高不下。2018财年, 世界银行行政费用高达20.49亿美元, 其中职员开支9.51亿美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 较上年增长5.2%[10]。并且, 贷款项目准备时间长、审批程序复杂、评估方法缺乏灵活性, 往往不能及时满足贷款国的要求。
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更是一个倍受关注但远不及人们预期的议题。在全球经济治理是否有助于促进金融稳定、贸易自由和贸易平衡、投资公平等问题上,很多学者都有较为详细的评估, 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11]。在货币金融领域, 尽管世界各国在全球经济治理的政策制定和机制设计上作出了巨大努力, 但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仍然频发, 并且烈度日益加大。在贸易与投资领域, 与自由化和便利化目标背道而驰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日益盛行, 并成为国际贸易与投资增长乏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经济发展领域,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全球共同发展, 但也扩大了全球收入不平等,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能平等地享受全球发展红利。相关数据表明,全球最富有1%的人口拥有全球47%的财富并超过全球人口一半的低收入成人拥有的财富总额,全球最富有10%的人口拥有全球85%的财富[12]。近半个世纪以来,拉美债务危机、亚洲金融风暴和国际金融危机相继爆发,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尤其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 导致世界经济高速增长势头中断,2008年经济增速较上年大幅下降2.6个百分点,并于2009年出现负增长,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速更是出现3.4%的萎缩。其中,美国、日本和德国分别下降2.5%、5.4%和5.6%[13]。这次金融危机还导致了全球贸易和投资急剧下滑、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加剧、全球发展和减贫任务更加艰巨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二、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内在动因
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导致全球经济治理陷入困境的因素很多。但从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要素来看,治理主体、治理客体和治理手段在过去数十年中不断发展演进,并积累了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难以应对的挑战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便是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并在一些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但总体来看,全球经济治理仍频频陷入泥潭, 积重难返。
(一) 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利益分化
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是指治理全球性经济问题的行为体,既包括国家行为体,也包括非国家行为体。在这些行为体中,国家和政府间组织往往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没有国家或各国政府的参与, 难以想象全球经济治理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效。但在一个没有世界政府的国际社会中, 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大国的行为难以受到有效的约束, “自助”往往是国际社会的常态。因此,世界无政府状态是一种分权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状态[14]。对于理性的国家行为体来说,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是其追求的唯一目标,或者说最为重要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都是源于追求自身利益的行动。而全球经济治理是致力于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行动。虽然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在本质上是并行不悖的,国家之间的利益也是相互适应和调和的, 但在当今世界, 这两个层面的利益分化使得全球经济治理进程举步维艰。
一些国家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利益,不惜以牺牲他国利益和全球共同利益为代价,大力推行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使金融危机后的全球经济环境雪上加霜。对全球主要经济体而言,它们的政策往往能够产生很强的溢出效应。因此, 通常情况下, 一个或少数几个主要经济体保护主义政策的出台往往会导致他国采取针锋相对的应对措施以减少自身受到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引发新一轮的保护主义。根据《全球贸易预警》数据显示, 2008年11月至2018年10月, G20中的19个国家成员累计出台保护主义政策近9918项。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美国出台1661项,位居全球首位[15]。表面上,保护主义反映的是各国不同的政策取向,但本质上保护主义的盛行反映的是各国利益的日益分化。在此背景下,国际经济合作和全球经济治理变得更加困难。
近年来,尤其是特朗普任美国总统后,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分化更加暴露无遗。美国对外宣布加征关税措施后,日本和欧盟等其他发达经济体以及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采取了相应措施应对美国对外经贸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此, 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 (PIIE) 所长亚当·珀森 (Adam S. Posen) 指出, 特朗普政府推行“美国优先”政策, 威胁退出全球化, 施行单边主义政策, 这种退缩将会给世界和美国带来规则崩坏、收入和福利水平下降等十分严重的后果[16]。此外, 英国公投脱欧、卡塔尔宣布退出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 等“退群”现象, 都成为国家间利益难以调和的注脚。
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时代,由于各国的经济实力现状和增长趋势各不相同,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分歧。这正是全球经济治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对于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大国而言,更重要的是适应彼此之间实力对比的变化。在霸权国与多个大国并存的时代, 对于权力和收益的追求,不能再沿袭“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老思路,而是要追求共享,共同提供全球公共品。只有这样, 才能保障霸权国和其他国家获得更多的收益, 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才能稳定[17]。
(二) 全球经济治理的客体:挑战加大
全球经济治理的客体指的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对象。尽管全球经济治理聚焦全球性经济问题,但其具体对象十分广泛。例如,全球宏观经济协调问题、全球货币和金融问题、全球贸易投资治理问题、全球能源资源协作问题、发展与贫困问题以及全球产业、会计等问题总体上都属于全球经济治理的范畴[18]。但在具体的理解上,全球经济治理的客体与目标密切相关。为什么要进行全球经济治理以及人们需要什么样的全球经济治理决定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对象范围以及优先程度。对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G20杭州峰会上进行了十分清晰的阐述。当前形势下,全球经济治理的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共同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 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大局;共同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 巩固多边贸易体制, 释放全球经贸投资合作潜力;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 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合作;共同构建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 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目标, 共同增进全人类福祉[19]。
然而, 当今世界, 无论是全球金融治理、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全球能源治理还是全球发展治理, 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金融治理领域, 金融全球化与信息全球化的相互交织加大了金融风险的联动性,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也使监管面临新的困境,全球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处于新的十字路口[20]。在贸易和投资治理领域,受国内政策内顾倾向加重和国际经贸环境恶化的影响, 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乏力。WTO报告显示, 2015年和2016年全球货物贸易额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全球贸易实际增长率与GDP实际增长率之比屡创金融危机后的新低[21]。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 数据显示,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10年间, 全球FDI流入额年均增速达19.8%, 而金融危机以来的10年间, 全球FDI流入额年增速的平均值大幅下降至-0.9%。在能源治理领域,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温室气体排放加速并对全球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相关数据,2017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361.38亿吨,较10年前增加了27.3%。在发展治理领域,全球包容发展、联动发展明显不足,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截至2015年,全球仍有10%的人口生活在世界银行按每天1.90美元 (2011年购买力平价换算) 衡量的贫困线以下。概言之, 全球经济治理各领域挑战不断加大, 客观上给世界各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 全球经济治理的手段:制度失灵
全球经济治理是建立在规则和制度基础之上的。世界各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主要是依靠一系列国际规则和制度体系来实现利益分享和责任分担,并对违反规则者实施惩罚。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社会建立了覆盖全球的多边经济治理机制以及涉及领域广泛的区域经济治理机制。它们与数目繁多的双边、区域和多边经济金融协定共同构成了全球经济治理的规则和制度体系。然而, 由于各种不同因素的阻碍和影响, 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进展缓慢, 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需要, 也无法有效应对全球经济治理领域涌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全球广泛存在的制度失灵使全球经济治理的手段更加贫乏, 并严重侵蚀机制的有效性, 治理失效也由此顺理成章。
在IMF、世界银行和WTO等有正式章程和规则的全球经济治理机构, 其实际运行与其宗旨和功能相去甚远。曾任IMF高级官员的美国企业研究所研究员拉奇曼 (Desmond Lachman) 指出, 作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货币金融机构,IMF对经济与金融危机的预警一直保持非常糟糕的记录。尽管世界经济与金融出现了巨大的失衡,但它不仅没有预测到2008-2009年美国房地产和次级贷款市场的崩溃及对世界其他地区的破坏性溢出效应, 也未能就后来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作出预警[22]。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 世界银行在促进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方面的功能和职责也倍受批评。一直以来, 世界银行在帮助穷国摆脱贫困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富国更富却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一个事实, 一些不发达国家甚至抱怨世界银行的存在加重了它们的贫困[23]。作为WTO最锋利的“牙齿”, 争端解决机制正面临一些国家单边主义贸易政策的考验。目前, WTO上诉机构正式法官仅剩三个,与法定常设法官人数相差四位, 争端解决机制因法官人数不足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如果WTO成员一直无法就上诉机构法官任命达成共识, 至2019年12月, 现有三名法官将有两名任期届满, WTO上诉机构将因法官人数严重不足面临停摆危机。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G20等论坛式的区域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引导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的动力日益消退。2018年11月,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首都莫尔兹比港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上, 虽然与会领导人经过密集沟通与交流, 但仍未就预定议程达成共识。该组织因此自成立29年来首次未能发表领导人宣言, 组织的功能也因此大为受限。随着国际金融危机显性症状的日益减轻, G20同样面临制度失灵问题。近年来, 无论是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方面, 还是在促进世界经济、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 G20均未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
三、共同推进新型全球经济治理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 一国范围内的经济风险与危机会迅速传导和扩散到世界各地。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诱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便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的深刻反映, 但也从另一侧面体现了经济全球化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为了应对危机, 2008年11月G20领导人峰会机制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启动。2009年9月, 在匹兹堡峰会上, G20领导人发表宣言并确定G20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首要磋商平台[24]。此后, G20一直致力于从危机应对机制转向全球经济治理的长效机制, 并致力于推动IMF、世界银行和WTO等重要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改革与完善。然而, 当今世界面临的全球性经济问题并没有因为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而得到根本性解决或有所缓解。相反, 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日益盛行, 全球经济治理面临新的挑战。
当前,在全球经济格局的新变化、新技术革命、发达经济体反全球化的声浪等趋势性因素以及金融危机等偶发性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球经济治理正处于加速变革期[25]。在此进程中,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民主赤字、责任赤字和效用赤字更加凸显, 并对世界各国的全球经济治理行动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内在特性而言, 全球经济治理是应对与解决全球性经济问题以及实现世界经济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手段, 其本身并非困境之源。这是因为:首先, 全球经济治理的手段是和平导向的, 是通过谈判和协商建立的不针对任何国家的规则体系;其次, 全球经济治理的行动是合作导向的, 倡导“共商、共建、共享”;再次, 全球经济治理的议题设置是问题导向的, 治理的对象是全球性问题和挑战;最后, 全球经济治理的目标是利益导向的, 但本质是互利共赢。
总之, 全球经济治理的各种困境有其内在动因。它既源于治理主体利益分化和客体挑战加大, 也源于治理机制存在的各种弊端和缺陷。这也在深层次上反映了各国在全球经济治理理念上的矛盾与分歧。一些国家高举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旗帜只顾自身利益, 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内在要求背道而驰。面对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演变, 全球经济治理需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在新的历史阶段, 正如中国国家领导人所倡导的, 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平等为基础, 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开放为导向, 坚持理念、政策、机制开放, 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以合作为动力, 各国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照顾彼此利益关切, 共商规则, 共建机制, 共迎挑战;以共享为目标, 寻求利益共享, 实现共赢目标[26]。这既有利于推动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 也是摆脱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根本途径。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276页。
[2]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 《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
[3]张宇燕、李增刚:《国际经济政治学》,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第413~414页。
[4]参见Alan S. Alexandroffand Andrew F. Cooper, Rising States, Rising Institutions: Challenges for GlobalGovernance,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0; Amitav Acharya, Why Govern Rethinking Demand and Progress in Global Govern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6;阿米塔·阿查亚《美国世界秩序的终结》, 袁正清、肖莹莹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5]徐秀军:《新兴经济体与全球经济治理结构转型》,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10期。
[6]IMF, Reform of Quota and Voice in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Report of the ExecutiveBoard to the Board of Governors, March 28, 2008.
[7]陈伟光、蔡伟宏:《全球经济治理新范式——基于权威、制度和观念的视角》, 《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
[8]庞中英:《1945年以来的全球经济治理及其教训》, 《国际观察》2011年第2期。
[9]李众敏、吴凌燕:《世界银行治理改革的问题与建议》, 《中国市场》2012年第29期。
[10]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Management’s Discussion & Analysisand Condensed Quarterly Financial Statements, June 30, 2018.
[11]例如Jonathan Michie and John G. Smith, Global Instability: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World EconomicGovernance, Routledge, 1999; Horst Siebert (ed.) , Global Governance: AnArchitecture for the World Economy, Springer, 2003; John J. Kirton, Marina Larionovaand Paolo Savona, Making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Effective: Hard and SoftLaw Institutions in a Crowded World, Ashgate Publishing, 2010.
[12]Credit SuisseGroup AG, Global Wealth Report 2018, October, 2018.
[13]IMF, WorldEconomic Outlook: Challenges to Steady Growth, October, 2018.
[14]RobertAxelord and Robert O. Keohane, “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 Strategiesand Institutions”, World Politics, 1985 (1) ;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International Politics, Addison Wesley, 1979, p. 113.
[15]Simon J. Evenett and Johannes Fritz, Brazen Unilateralism: The US-China Tariff War inPerspective, CEPR Press, 2018.
[16]Adam S.Posen, “The Post-American World Economy: Globalization in the Trump Era”,Foreign Affairs, 2018 (2) .
[17]程永林、黄亮雄:《霸权衰退、公共品供给与全球经济治理》,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5期。
[18]陈伟光:《全球治理与全球经济治理:若干问题的思考》,《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2期; 陈伟光、蔡伟宏:《全球经济治理新范式——基于权威、制度和观念的视角》,《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
[19]习近平:《中国发展新起点全球增长新蓝图——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人民日报》2016年9月4日。
[20]徐秀军:《维护全球金融安全需各国协调与合作》, 《光明日报》2018年8月19日。
[21]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18, p. 10.
[22]DesmondLachman, “A Crass Failure at the IMF”,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October31, 2012.
[23]Cheryl Payer,The World Bank: A Critical Analysis, Monthly Review Press, 1982.
[24]G20, Leaders’Statement, the Pittsburgh Summit, September 24-25, 2009.
[25]隆国强:《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三个判断》, 《国际经济评论》2017年第3期。
[26]习近平:《中国发展新起点全球增长新蓝图——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人民日报》201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