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31日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1996年第06期 作者:王书明 张文喜
作者简介:王书明,大庆石油学院副教授 张文喜,大庆石油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追溯了持续发展理论的三大思想来源:①未来学;②发展理论研究;③生态论理学。并针对流行的“布兰特定义”的不足,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新定义,即持续发展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和发展。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6年第4期发表了欧阳锋、周济先生的论文《可持续发展:中国走向未来的必由之路》,该文考察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产生、发展及其含义。读后很受启发,但在思想来源和含义的理解上,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把中国古代的某些思想作为持续发展的思想源头是不妥的;持续发展理论是一种现代思想,我们所要研究的首先是这一思想的现代来源,而该文对“现代来源”的研究也是不全面的。从目前的研究文献看,对持续发展的思想来源和含义的研究均属薄弱环节,我们在研究《全球问题与持续发展》这一课题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现在把它发表出来,征求学界同仁的意见,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思想渊源
“可持续发展”现在已成为国际社会一个十分流行的词汇,甚至在各种场合使用“持续发展”成为一种时髦。学界可以追踪、研究热点问题,但不能赶时髦,学界的义务和责任是冷静系统地思考“可持续发展”的深刻涵义。要理解持续发展概念及其理论涵义,必须首先了解这一理论的直接思想渊源。不把握其思想来源,就难以理解“持续发展”的思想实质,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持续发展思想渊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未来学;二是发展理论研究;三是生态伦理学。
1 未来学
本来,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人们思考和研究的对象,而是不容置疑的前提。第一次对这一前提提出质疑和否定的是未来学派的先驱——罗马俱乐部。1972年罗马俱乐部提出了关于世界趋势研究的报告《增长的极限》。该报告认为:如果目前人口和资本的快速增长模式继续下去,世界就会面临一场“灾难性的崩溃”。该报告给人类指出了在现行政策和趋势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灾难局面,第一次指出了经济增长的极限。该报告给人们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人们中止这种状态,避免灾难的发生。该报告在世界上产生了极大的返响,引起了世界各国对全球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的关注,人们就此进行了广泛的争论。
有支持“增长的极限”观点者,如《公元2000年的地球》一书认为,如果目前的趋势继续发展,2000年的世界将比现在更为拥挤,污染更加严重,生态更不稳定,尽管物质产量更多,但世界上的人们在许多方面将比今天更贫困……,世界范围的公共政策需要迅速有力地加以改变,以使复杂重大的问题得以解决,而不致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些报告使得人们对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的不协调有了清醒的认识。“增长的极限”论曾一度成为当时环境运动的理论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全球的环境运动。
与此相对的乐观派持相反的观点,并走向另一个极端。典型的乐观派著作有朱利安·L·西蒙的《没有极限的增长》(即《最后的资源》)、《资源丰富的地球》和H·卡恩的《今后二百年》。他们认为:地球上有足够的土地和资源供经济发展之所需,只有新的技术和资本能够增加生产,保护并改善环境。虽然目前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发展趋势给技术、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带来一些问题,但人类能力的发展也是无限的,因而这些问题不是不能解决的,世界的发展趋势是在不断改善而不是在逐渐变坏。
然而,在70年代建立的人口、环境与经济发展因素模型和它们所采用的线性系统技术是不可能对全球问题的未来作出准确预见的。世界的未来既不像悲观派描述的那么悲惨,也不像乐观派描述的那么美好。
到了80年代,人们逐渐将注意力集中到人类应该怎样使自己的增长与自然取得和谐一致,实现持续发展。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大会向全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的持续发展。”1983年,联合国授命挪威首相布兰特夫人为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以“持续发展”为基本纲领,制定“全球的变革日程”。
布兰特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经过几年的努力,于1987年出版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对人类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球性规划,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通过了《21世纪议程》,使持续发展这一模式实现了国际间政府层次的共识,环发大会后中国政府即着手编写《中国21世纪议程》。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人类转变传统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走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会议规划的全人类环境与发展跨世纪的行动议程,是全人类加强合作,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全球环境的新开端。会议通过的文件,特别是《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根据本国基本情况,制定各自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也反映了各国政府关于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取得共识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未来学研究把人类的未来纳入到现在人的活动中,力图使人类的现在发展与未来协调有序。
2 发展理论研究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另一个思想源头是“发展理论研究”。发展理论最初是为解决世界贫困问题而产生的,是在本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迅速兴起的。当时摆脱殖民统治的新兴独立国家与地区面临着如何发展的严峻问题。对这些国家来说,是仿效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还是仿效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这不仅关系到这些国家本身的发展和现代化问题,而且还关系着国际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的全局性问题。因此有关这些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政治稳定问题、社会和文化变迁等问题,自然就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课题。这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是各种社会科学综合的交汇点。经济学、社会学、政治乃至哲学都提出了自己的发展理论,开辟出新的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
罗斯托于1960年出版了《经济成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提出了线性阶段模型。罗斯托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为基础,直接运用传统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①传统社会;②“起飞”准备阶段;③“起飞”阶段和成熟阶段;④大众高额消费阶段;⑤追求生活质量阶段。这个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强调资本积累,引导落后国家走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历史道路。这种理论同传统经济学一样,是从单纯增长的角度来理解发展的。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种发展观表现为对GNP、对高速增长目标的热烈追求。按照这种发展观的发展逻辑,工业化国家以日益膨胀的水平维持其生活方式;而非工业化国家则以美国、日本和西欧为模式实现工业化。人们在尝到“有增长无发展”和环境破坏的痛苦之后,开始意识到美国式的工业化代表着一种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1969—1973年间,美国人率先发动了一场“社会指标运动”,提出建立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生活等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第一次冲击了以单一GNP为中心的传统经济学发展观。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欧洲50多名经济学家组成的“新经济学研究会”创立了新经济学——“生存经济学”,标志着经济学发展理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生存经济学”的经济发展观主张的是“持续发展观”,即它的观点建立在生态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的决策这三个基本点之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既要使人类的各种要求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地球。
3 生态伦理学
生态伦理学是持续发展理论形成的第三个思想源头,也是持续发展理论的最基本的哲学理论依据。他为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学的科学基础,提供了伦理学发展指向。发展不再是纯粹的经济活动,而是有了伦理涵义,这种伦理已不再限于人与人之间,还有人对自然的道德权利与义务。生态伦理学为持续发展理论提供了人与自然两者协调发展的思想,既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发展自然的观念。
18世纪开始的工业革命使森林资源、野生动物和荒野遭到大规模的破坏,并在一些工业城市酿成严重的空气和水污染事件。在此背景下,美国林业局长G·平肖提出了“明智利用”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他呼吁“为了人们的现实和长远的利益,必须高效、明智地利用森林。”“为了人民的永久利益,而不是为了某些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实施林地的保护。林地保护过程中所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将以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为尺度调和矛盾冲突。”(叶平,1994,P21)这一思路是以后逐渐成熟起来的生态伦理学思想的先驱,也孕育了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思想。本世纪初30年代,美国人莱奥波德发表的《保护伦理学》进一步揭示经济决定论、一切向钱看是环境破坏的根源,主张不但要借助法律的、经济的手段管理自然,而且要辅之以伦理的手段。这标志着生态伦理学的正式创立。尽管生态伦理学在其后的发展中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但都是在一个前提下进行的,即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用伦理道德的尺度对待地球、对待自然。用伦理学视野看待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了持续发展的哲学观念。国际社会流行的公认的“布兰特定义”就是一种伦理学定义。
综上所述,未来学为持续发展理论提供了从未来看现实的视野,改变了人们以往“近视地”看待人类社会问题的方法,未来学研究表明,持续发展是现实与未来的协调发展;发展学研究为持续发展理论提供了国际社会必须整体协调发展的思想,即在世界范围内富国与穷国必须协调发展,持续发展是世界整体的协调发展;生态伦理学为持续发展理论提供的思想则是人类的发展必须以保护自然、发展自然为前提,人必须用伦理道德的规范善待自然界,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
从思想的历史渊源看,持续发展实际上是通过在空间上横向协调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矛盾,从而实现人类与自然双方在时间上的纵向延续和进化发展。
二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正确、完整地理解持续发展的涵义,是有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没有完整的正确的理解便不会有有效的行动。
说到“可持续发展”的涵义,人们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布兰特夫人(G·H·Brundtlan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我们称之为“布兰特定义”,这是被广泛引用的最流行的定义。迄今为止,绝大多数人都是未加分析地使用“布兰特定义”,未对“持续发展”的涵义加以深究。实际上布兰特定义有很大的局限性:①它没有突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础性地位,仅仅从人与人的关系定义持续发展。而持续发展的目标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协调。②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它又把重点放在了上下两代人之间的关系,而掩盖了当代人之间的矛盾。实际上,阻碍持续发展的成因恰恰在于当代人之间的关系不协调,说得具体些,就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地区、民族等之间的矛盾。
由于以上两大缺陷,使得布兰特定义并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目标的发展观,并没有为解决现实的不平等的国际关系提供有效的理论。布兰特定义是一种代表发达国家利益和立场的发展观。作为第三世界的公民和学者,我们想提醒她注意同代人的不平等所导致的发展问题。
我们认为,持续发展的完整内涵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和发展。这就是我们给持续发展所下的定义。(其内容见下图)
在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两对矛盾中,人与人的矛盾占据主导方面。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当代人之间的关系和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两个方面,其中主导方面是当代人之间的关系,是当代人之间的关系影响决定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代内协调是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代内协调是代际协调的关键。
我们之所以把自我与他人的矛盾、自己的现在与未来的矛盾也列为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是因为阻碍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正是从个人眼前利益出发的利己主义,而不是通常说的人类中心主义。利己主义的思维方式,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谋取和占有眼前物质利益为关注和思考对象的一种思维方式。在利己型思维方式的支配下,人们普遍采取了一种永无止境追求和占有物质利益或物质财富、金钱等的基本价值取向。在这种思维方式看来,人的利益主要是物质利益具有唯一性和绝对性。因而,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思维活动及其在思维活动指导下的人的实践活动,都是围绕着如何最大限度地攫取和占有物质利益或物质财富、金钱等进行的。
这种思维方式的行为后果就是利益由个体获得,损失由他人和群体承担。在这种思维中,集团、国家都是个人的放大。用利己主义的思维方式处理问题,就象牧民与公有草场的关系一样:从个人利益考虑,增加牛的数量对个人有利;从草场保护角度来看,最好不要增加牛的数量。到底增加还是不增加?牧民面临两难选择的境地。由于牧民是从利己的有限理性出发,总是选择增加牛的数量,于是草场必然面临被毁灭的危险。
一个国家、一个公司、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在他们面对生态、环境、人口、资源与持续发展等至关重要的问题时,就会面临类似牧民一样的境遇。如从国家、公司、家庭或个人的利益出发,他们自然选择是到公海上捕鲸、砍伐林木、使用氟立昂冰箱等,从而得到暂时的个体利益。而由此产生的后果是鲸的数量骤减,森林遭到破坏,大气臭氧层变薄。这些后果不是由某一国家、公司、家庭和个人来承担,而是由全人类来承担。这与牧民增加牛的数量,个人获利而草场损失却由所有的牧民承担一样。
正因为如此,持续发展才要求任何地区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能以损害别的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为代价,特别是要注意维护弱发展地区和国家的需求。而目前在代内关系中,解决富国与穷国的矛盾的关键是克服富国的利己主义的环境观和行为。
“布兰特定义”撇开这些现实的代内问题不讲,却大谈对后代人的责任,实际上是避重就轻,有意回避问题,转移人们的注意力。联合国粮农组织指出“真正的敌人是贫穷和社会不平等。怎么能让饥饿的人们在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以及为后代创造财富呢?”
在代际之间,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一代更比一代和谐。为此当代人必须为后代 人提供至少和自己从前辈人那里继承的一样多或甚至更多的财富,因为当代人对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持续发展要解决的第二大问题就是促进人与自然双方的协同进化,互利共生。人类在与自然的交往中,不应随心所欲,必须关注生物圈整体对人类行为的选择和制约,必须尊重生态系统内各层次的协同性质。人类必须把自身置于生物圈的相互依存的关联网络中,在自身的生存发展活动中促进生物圈的生存与发展中,达到人与自然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自然是向着活的生命有机体进化的,整个自然本身是有生命的,这绝不是诗化的文学的笔法,而是必须承认的科学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说没有自然的生存,就没有人类的生存;没有自然的发展,便没有人类的发展。人类无权剥夺大自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人类必须与大自然一起生存、一起发展,因此必须保护自然进化的持续性。总之,自然进化的持续性是指维护健康的自然过程,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生产潜力及功能,维持自然秩序。
总之,持续发展所要解决的问题绝不仅仅限于上下两代之间的矛盾,它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在空间上应遵守互得互补的原则,不能以邻为壑(包括人和自然两类邻居),利他利己均衡合理发展;在时间上应遵守社会的理性分配原则,不能在赤字状态下发展,保证代际协调发展;在伦理上应遵守“只有一个地球”、“人与自然互利互惠、协同进化”、“人与人和衷共济、平等发展”的原则(牛文元,1994),以生态学的智慧和泛爱的道德责任感规范人类自己的行为;在总体上体现发展的高效和谐、循环再生、协调有序、运行平稳的状态。
原文参考文献:
① 米多斯,《增长的极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② 叶平,《生态伦理学》,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4。
③ 岳长龄,《战后国外发展理论研究述评》,《中国社会发展战略》,1995.3。
④ 牛文元,《持续发展研究导论》,科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