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赵成就“如何赋予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更大的监管权限”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文件提出“赋予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更大的监管权限”,具体落地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街道社区在住宅区物业管理当中作用非常重要,赋予街道社区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非常必要,是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及时解决好群众身边事的现实需要。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积极响应街乡吹哨,加强社区党建引领,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设立党组织。同时支持街道行使综合执法调度权 ,按照新时代街道深化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向街道下沉,突出辖区执法,项目执法,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只要街道和社区需要的,都可以延伸和下沉,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是将物业服务项目的备案由区住建房管部门下放到街道,便于街道社区及时掌握辖区内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了解居民的诉求。同时,要开展物业项目经理到社区报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共同做好社区治理。另外,建立物业服务履约考评机制,赋予街道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评的职能,围绕物业服务的质量、服务承诺兑现、居民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物业项目进行检查和考评,考评的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社区居住品质。
三是修订《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增强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支持政治素质高、公益心强、有责任感、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业主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把好选人这道关。其次,审核业主委员会的表决议题,确保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是符合小区实际,应当由广大业主共同协商的,减少对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同时,还要监督业主表决的程序,重点对投票、计票和验票进行跟踪监管,确认表决结果,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治理的精治共治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