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街道工作办公室、民政局:
为规范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试行)
为了规范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3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选举准备工作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保证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和培训等内容。
一、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区县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其工作职责为:
⑴ 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⑶ 确定投票选举日期;
⑷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⑸ 指导选举工作,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⑹ 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社区居委会的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举主任、委员共5至9人(单数)组成。社区选举委员会推举工作由上届居民委员会主持,上届居民委员会因故不能主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派人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选举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
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发布居民会议公告(见公告一)。
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⑴ 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⑵ 依法制定工作方案;
⑶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⑷ 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
⑸ 对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参选提出意见;
⑹ 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⑺ 公告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
⑻ 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⑼ 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根据区县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县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实施方案内容是:
⑴ 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
⑵ 建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⑶ 确定选举日期;
⑷ 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提出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主要有:宣传动员的内容和具体办法;加强指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对重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措施以及选举工作中可能发生事件的处理预案;制定新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培训计划等。
⑸ 按照社区规模以及选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选举经费预算,报区县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社区选举委员会要根据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的实施方案,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宣传动员
1、主要内容: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3号文件及本规程;
⑵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等;
⑶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
⑷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内容、程序、办法和要求。
⑸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2、宣传要点:
引导社区居民正确领会社区居委会实行民主选举的意义和基本原则,掌握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宣传实施《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及外地来京人员参加选举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3、宣传形式:
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手段,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举宣传周、咨询日等活动,利用黑板报、标语以及举办文艺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市、区、街要举办不同层次的选举工作培训。
1、培训对象:
区县主管及相关部门领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3号文件及本规程;
⑵ 有关选举工作文件、规定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⑶ 有关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组织选举大会、监票、唱票、计票、办理委托投票及统计选举结果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⑷ 试点选举的经验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⑸ 选举工作总结及整理选举档案的有关知识;
3、培训方式:
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选举现场观摩会等方式。
第二章 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指社区选举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有选举权的选民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资格的确认,是选举程序的首要步骤。
一、选民资格的确认及登记
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年满18周岁的居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均具有选民资格。社区单位代表以及外地来京人员选民资格的确认,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在其固定住所所在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
在广泛动员居民进行选民登记的同时,社区选举委员会应组织专门力量,入户进行选民登记。
二、选举居民代表
社区居委会选举前,首先要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居民代表选举,并填报居民代表选举报告单(见报表一)。
1、划分居民小组。每30至100户居民组成一个居民小组,1000户以下的社区,每15至50户设立一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1名居民小组长。
2、选举居民代表。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的选举,由居民小组长主持。
①居民代表条件。居民代表须为本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本小组居民服务,能够代表本小组居民的利益。
②选举方式。居民代表的选举,可采取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也可向居民户发送选票、回收计票方式选举。
③居民代表职责。参加居民会议;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会议的决定;及时向居民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3、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代表的推选,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数量由居民会议决定。
三、确定选举方式
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确定选举方式:
1、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
2、户代表选举方式;
3、居民代表选举方式。
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其参选方式、提名方式等问题均由居民会议决定。
四、公布选民名单和选举日期
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将选举方式、选民名单以及公开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于选举日2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见公告二)。
1、采取全体居民选举方式的,公布全部选民名单;
2、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公布户代表名单;
3、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公布居民代表名单。
社区单位代表和外地来京人员参选的,按照本社区确定的选举方式和参选方式公布其名单。
选民名单公布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在选举日5日前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
选民(代表)名单以补正后的为准。选民(代表)名单应造册存档。
五、发放选民(代表)证
登记工作结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补正后的选民(代表)名单向选民(代表)发放选民证(代表证)。
第三章 候选人的产生
候选人的产生,是选民基本意向的具体体现,是投票选举前的关键环节。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主要包括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候选人的介绍等。
一、候选人的提名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居民代表联合提名等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向居民发放提名票(见票样一)。
提名者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
1、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社区居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数要比应选人数多1人,副主任多1至2人,委员多2至3人;如不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数须多于应选人数3人以上。
2、正式候选人的排名按所得提名票数由多至少顺序确定,若提名票票数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提名票按法定联名人数,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户代表5人以上、居民代表2人以上为一个基本计票单位。居民10人以上联名不足20人的、户代表5户以上联名不足10户的、居民代表2人以上联名不足4人的为一票。每超过基本计票单位一倍,增加一票。
如果在某职务中,得到相同数量提名票的候选人超过规定差额数,进行无记名投票,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也可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如果收回提名票所提候选人与应选名额相等,也可等额确定正式候选人。
3、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推为正式候选人,应当辞去社区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若因此使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双数或少于5人的,应及时进行补选。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5日前在社区张榜公布(见公告三),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上报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见报表二)。
三、候选人的介绍
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向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可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介绍材料,也可以召开居民会议,安排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并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社区选举委员会如发现候选人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应及时制止。
第四章 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选举过程的中心环节,是选民行使选举权利的主要形式,具有法规严明、程序规范、技术性强的特点。投票选举主要包括投票准备、选举大会程序和另行选举等内容。投票选举前要做好处理各种情况的预案,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一、投票准备
1、印制选票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根据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报表和确定的投票方式印制选票(见票样二)。
2、办理委托投票
采取全体选民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2日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选举委员会核验后,委托选举有效。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做好登记。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见票样三)。
持“选民委托投票证”的选民,在选举投票日凭证领取选票,填写选票,不得将“选民委托投票证”再交他人代替投票。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得委托投票。
3、布置投票场地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应召开选举大会。会场布置要庄严、隆重,会场上方悬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会标,会场设有投票箱、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书处、计票处,可设旁听席。
采取全体选民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应视场地情况,设有中心投票会场和便于选民投票的若干投票站。
二、选举大会
1、会议开始
选举大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派员主持。主持人先作自我介绍。报告应到、实到选民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主持词见附录)
2、推选监票、唱票、计票人
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在选举大会上讨论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
3、介绍选票
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讲解人向选民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4、检查票箱
票箱在使用前,要在选举大会上由工作人员当众打开,检查是否空箱,经选民认可后,当场封闭。
5、先行投票
身为选民的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工作人员先行投票。投票后,回到各自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6、领票
选民凭选民(代表)证(选民委托投票证)到领票处领取选票。
领票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查验选民(代表)证(选民委托投票证)、向选民发选票并登记。
7、写票
选民领取选票后,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选票者,可以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以外自己信任的人代写。
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8、投票
采取全体选民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投票会场或各投票站投票,为方便因身体状况不能到中心投票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开设流动票箱,并派3人以上工作人员值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应召开选举大会当场投票,不得使用流动票箱。
9、开箱验票
投票结束后即开箱验票。设有投票站、流动票箱的须等到所有投票站的票箱和流动票箱均回到中心投票会场后才能开箱验票。开箱验票应在选民参加的情况下,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执行,计算出收回总选票数,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0、唱票、计票
唱票、计票前要整理分拣出无效的选票。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选同一人担任两个以上职务(含两个)的选票无效;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其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选票总数。
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分别监督下逐张进行唱票、计票。
过半数选民(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再次投票,再次投票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者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再次投票的方式可以根据多数选民(居民代表)的意见确定。
11、宣布选举结果
经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
三、封存选票、公告选举结果
投票选举结束后,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要把全部选票(包括无效票)整理封存。在社区公告选举结果,并公布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间(见公告四)。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备案,一份留存社区居民委员会备查(见报表三)。
四、另行选举、罢免、辞职和补选
按照《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章 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社区居委会在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报表是民主选举的真实记录,应及时整理,装订成册,专门保管。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存档内容
1、上级有关部门选举文件;
2、本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选举中的请示报告、上级对重要问题的批复;
4、简报、情况通报和宣传材料;
5、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报表;
6、社区专职工作者参选情况统计表;
7、各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8、各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外地来京人员代表名单;
9、选举工作总结。
二、社区居委会存档内容
1、有关居民会议决议、公告;
2、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选民花名册、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外地来京人员代表名单;
4、候选人名单;
5、选票;
6、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7、选举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建立选举档案的工作应按照市、区档案局有关社区档案保存管理的意见进行。
第六章 总结与验收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都要认真进行总结,区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以维护选举的合法性,巩固选举成果。
一、总结
1、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① 选举工作基本情况。
② 选举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召开社区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二、验收
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要对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县可对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验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听取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方式;检查各类名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和有关资料,看选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有上访情况的居委会,应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真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向上级政府提交报告。
附:选举有关的公告(四种)、报表(三种)、票样(三种)等样式。
公 告
一、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社区居民会议公告
经居民会议推举,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现将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委员:××× ×× ××× ×××
××社区居民会议
年 月 日
二、公布选举方式、选民名单及选举时间
××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本次社区居委会选举采用居民代表(全体选民或户代表)选举的方式;驻本社区的单位和外地来京人员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现将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代表(选民、户代表)名单公布如下:
第×小组居民代表:×××、×××、××;
第×小组居民代表:×××、×××、×××;
社区单位代表:×××、×××、×××;
外地来京人员代表:×××、××× ……
投票选举大会将于×月×日×午×时在××举行。
以上名单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
××社区选举委员会
年 月 日
三、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二号
经居民民主提名(或居民会议预选),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如下:
主任正式候选人:×× ×××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 ×××
委员正式候选人:×× ××× ××× ×××
××社区选举委员会
年 月 日
四、公布选举结果
××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现将×月×日居民会议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结果公告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原居民委员会与新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月×日前进行工作交接。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月×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届时社区选举委员会工作终止。
××社区选举委员会
年 月 日
报 表
一、居民代表选举报告单
居民代表选举报告单
我们 ×× 居民小组的 ×× 户居民选举 ×××、 ××、 ×××为居民代表。
户代表签字:
× × 居民小组 年 月 日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 ×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 ×××;
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 ×××;
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 ××× ××× ××× ××× ……
× × 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本社区共有选民 名,于 年 月 日召开选举大会,参加投票选举选民 名,共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本次选举应选主任 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选举结果:当选主任 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
当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当选
职务
姓名
得票
是否候选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目
监票人:
唱票人:
计票人:
× × 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此报告单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一份,社区居委会自存一份。)
票 样
一、候选人提名票样式
(一) 按职务提名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票
职 务
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姓 名
10人(5户、2名居民代表)以上联合签字
应选名额: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注:①每一职务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②不得提名同一人担任两种以上职务。
(二)不按职务提名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票
候选人
10人(5户、2名居民代表)以上联合签字
应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人。
注: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二、选票样式: 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的适用于选票(一)(二),不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的适用于(三)
(一)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选票
候
选
人
职
务
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另 选 他 人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应选名额: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注:请在您满意的人所担任职务栏中画O。
(二)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选票
主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候选人
应选名额: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注:①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О;不同意的不划。
②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填写,并划О。
(三)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选票
姓
符 名
号
职务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应选名额: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
注:请在您满意的人下面相应的职务栏中划O。
三、委托投票证样式
选民委托投票证
选民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理由
社区选举
委员会意见
注:①此证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填写,经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有效。
②委托人和受托人均须参加选举的选民。
③受托人凭此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
附录:
社区居委会投票选举大会主持词参考提纲
各位代表:
我叫×××,是×××楼(胡同)的居民,也是居民会议推选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受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今天主持投票选举大会。
我们社区有登记选民(或居民代表)××××人,今天有××××名选民(或居民代表)到会,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达到法定人数,可以举行选举。
今天还有×××、×××列席旁听,我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对你们多年来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开始。
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请坐。
各位选民(代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决定,××社区已于×年×日×月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月×日召开的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代表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人、委员×人共×人组成。今天的大会共有三个议程:
第一项议程是投票选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第一轮选举后,社区居委会成员出现缺额,还要进行第二轮选举。
第二项议程是公布选举结果。
第三项议程是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发表就职演说。
首先我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推荐×××、×××为监票人、×××为唱票人、×××为计票 人,请大家审议,如果没有意见,请举手表决。
请工作人员讲解怎么填写选票。
请工作人员将票箱打开,面向代表,检查确认是否空箱,然后封好。
身为居民代表的选举工作人员,先进行投票。投完票后,回到自己工作岗位。
下面进行验证发票、写票、投票。请大家按顺序到发票处领票、写票、投票。每位代表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您们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开箱验票,清点票数。
现在我宣布,今天到会×××人,发出选票×××张,经清点,收回选票×××张,等于( 或少于)发票数,选举有效。
唱票、计票。监票人负责监督唱票、计票过程。并统计投票结果。今天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方式,在计算候选人得票时,主任只计算选他当主任的票数;副主任可以把选他当主任和副主任的票数相加;委员可以把选他当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票数相加。(按职务分次投票选举方式的应依法作说明)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宣布选举结果。
现在我宣布,经过依法投票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当选为副主任,×××、×××、×××当选为委员。选举成功。
请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封存选票。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发表就职演说(或每位当选成员做不超过5 分钟的就职演说)。
现在我宣布××社区居委会投票选举大会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