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2012年3月7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印发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举措,是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推进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又一纲领性文件。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为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为实施《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未来十年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阶段。《规划》在科学判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求,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确立了“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的发展思路;提出了“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完善结构、强化能力,党政主导、社会运作”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人才队伍规模、人才队伍结构、人才能力素质、人才发展环境”四方面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培养政策、评价政策、使用政策和激励保障政策”的基本要求;推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十大重点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站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规划》,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找准落实《规划》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形式,向民政系统和全社会大力宣传《规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宣传推广贯彻落实《规划》的经验做法,争取各方面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尽快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意见》和《规划》要求,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争取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律,切实改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方式,加强社会工作法制建设,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抓紧研究制定本地规划。各地民政部门要以《纲要》和《规划》为指导,积极协助组织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明确目标和切实举措,做好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形成与国家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着力完善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政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在人才评价方面,要协调有关部门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方式,建立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考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人才使用方面,要进一步抓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人才激励保障方面,要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完善表彰奖励和选拔招录政策,逐步提高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水平和社会地位。
(四)全面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针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人才工程,提出本地区分解目标和政策措施,以组织实施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大规模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现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的能力水平。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专业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机构管理和专业督导人才的培养力度,引领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加强社会工作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通过多种教育、培训和宣传形式,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参与度,优化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环境。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以支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为重点,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惠及农村人口,促进城乡专业社会工作协调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认真完成选派(培养)任务,推动欠发达地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程”,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硬件支持。要精心组织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步伐。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引导和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分级建立专业社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高专业社会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贯彻落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机构编制部门支持,尽快在民政部门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政管理机构,配强配好管理力量,确保《规划》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入机制,同时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规划项目的投入,形成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各地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将《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逐级逐项分解细化,明确各年度、各地区、各部门目标任务,明晰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指标范围,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炼推广经验做法。每年年底前,各地要将《规划》和《意见》落实情况报民政部。部里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分年度检查各地落实《规划》情况。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索 引 号: 40000169-4/2012-00048
信息来源: 社会工作司
公文名称: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民发〔2012〕73号
主题分类: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工作)
发文日期: 2012-05-03
主 题 词:民政 社会工作 规划 通知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