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俐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6年12月09日01版
虚拟商铺、网租房、网约车……分享经济近年来逐渐扩展到消费的各个领域,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捷。而与此同时,这一新兴的经济模式对传统经济模式也造成了冲击。是观望还是迎接?如何看待分享经济的兴起与未来的走势?几位经济学与社会学学者就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带有明显互联网“基因”
“分享经济是个人将闲置资源共享,借助互联网平台把资源提供给需要的人或群体,使供需匹配最优化。”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张杨波看来,与传统经济模式相比,这种新模式既增加了资源提供者的额外报酬,也降低了资源获取者付出的成本。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更新,社会群体对新模式的接受度提高以及人们闲置资源增多,从个人到正式组织都将成为分享经济的主体。
分享经济带有明显的互联网“基因”。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宝敏介绍说,分享经济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技术支持,以社交网络(SNS)信任机制为信用保障,基于位置的服务为多样化的交易需求提供了可能。
“信息网络技术从两方面为分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提出,一是促进了供求信息便捷沟通,从而为协同消费提供了信息对称的条件;二是促进了生产资料非排他性使用,从而为平台分享提供了分摊固定成本的条件。
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每个参与者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分享经济体现了人人参与的主体特征和闲置利用的客体特征。”崔宝敏表示,参与者越多,消费者剩余也就越大,社会产品的经济价值便能得到最大发挥。分享经济的核心就是整合分散的各类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用。
关于“使用”的新的经济逻辑得益于产权变革带来的支配权与使用权的“核裂变”。正如姜奇平所说,产权制度的变革是分享经济产生的制度条件。在分享经济中,使用物品但不必占有,张杨波认为,分享意味着提供者让渡了资源的使用权,分享经济最突出的特点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崔宝敏进一步分析说,采用以租代买、以租代售的方式分享部分产权,不仅达到了交易双方互惠,而且实现了消费体验的共赢。
有利于拉动经济发展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发展分享经济适应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新要求。
姜奇平提出,定义分享经济不应只从消费、商品这一低层次概括,还要从生产、资本这一更高层次概括。产生于网络信息技术时代的分享经济是信息生产力的产物。信息生产力比工业生产力更先进、更高级,代表着现代化的新驱动力。分享经济带来的利益共享,是生产力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结果。
分享经济对整体经济发挥的拉动作用,体现在新常态下的新动能上。姜奇平介绍说,首先是增长的新动能,新常态下增速下降,但分享经济通过分享生产资料,相当于“复印”资本,使资本的充裕度上升,由此带来高质量的增长。其次是就业的新动能,分享经济通过支持“双创”,鼓励平台将其重资产分享给“双创”人员,有力地支持了灵活就业。再次,分享经济还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新动能。分享经济与金融经济同为虚拟经济,但后者往往脱离实体经济,造成经济的“华尔街”化,而分享经济只有为实体经济服务、贴近实体经济才有出路。
崔宝敏从全球经济的客观形势判断,分享经济的产生与成长既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之力,也来源于经济层面诸多瓶颈的倒逼之力。传统产业的产能过剩与海量的闲置资源为分享经济提供了巨大的供给池,原有商业模式的链条臃肿与协同障碍迫使各行业急切地突破流通困局。经济危机的频现最终引发人类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反思,诱致分享经济“使用而不占有”、“不使用即浪费”的消费价值观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同。
现行法律政策环境有待完善
有受访学者提出,新兴的经济模式对传统经济模式造成冲击,也给适用于传统经济秩序的法律政策带来严峻挑战,由此面临的一系列风险制约着分享经济的发展。
据张杨波观察,分享经济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这种能力差异导致分享经济的受益人群有明显的代际差异,即“80后”、“90后”社会群体在分享经济中相对于他们的父辈具有更多的技术红利。
张杨波分析,分享经济弱化了以企业作为市场中介的旧模式,代之以人与人借助网络平台的市场交换。由于降低了交易成本,这种新模式将会分流一部分消费者群体,迫使原有的经济模式进行改变。对于消费者与生产者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欺诈或道德风险,在分享经济中会随着企业组织弱化而放大,如何消减这些交易风险就给当前的政策或法律提出了难题。
受访学者普遍认为,分享经济当前面临的最大制约是现有法律规范存在缺失和界定模糊,以及相关政策没有涉及分享经济的内容等。崔宝敏表示,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业态和发展模式,分享经济本身并没有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反而是鼓励任何行业通过分享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目前的诸多问题大多源于相关政策法律的缺失。
虽然分享经济面临诸多困难,但是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拥抱分享经济。姜奇平在新著《分享经济: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中提出,中国发展分享经济,要以平台分享为主要思路和特色,率先引领人类的服务化浪潮,从小生产的服务,升级为有平台支撑的大生产的服务。
崔宝敏认为,我国分享经济的发展在探索规律、规范方式的同时也需要适时引导、适度监管、大胆创新,营造适宜分享经济发展的环境。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而言,既要为分享经济发展创造适度宽松的制度环境,也要妥善处理发展模式创新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纠纷和矛盾;既要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创新准入细则和条例,也要完善适应新业态发展的信息保护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记者 张清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