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鸟 中国党政干部 2011年04月28日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要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提出把虚拟社会的管理纳入社会管理,这是我们党对虚拟社会这一重要社会形态的新认识。我国互联网经过17年发展,当前很有必要对有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不断深化认识,把握特点规律,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推动虚拟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 网络世界的虚拟与现实
网络世界是不是虚拟的?这是有关互联网特性的最基本的问题,决定我们能不能正确认识、科学利用、有效管理互联网。虚拟世界、虚拟社会的晚近提法,源于美国的互联网基本理论观点,最早由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的约翰?巴洛,在1996年发表的《赛博独立宣言》中提出。他所描述的网络世界,完全是游离于现实之外的另一个虚拟世界。在网络世界,虚拟一词首先是一个技术概念,即虚拟现实。虚拟现实的最初应用,主要是网络游戏,后来又演变出形形色色的虚拟社区。比如美国林登实验室2003年推出的著名的“第二人生”和国内知名的开心网。 2010年11月,瑞典网络游戏《安特罗皮亚世界》中成交了一笔买卖,一所网络房产“不死传奇俱乐部”,以63.5万美元的价格售出。从《赛博独立宣言》的虚拟概念到“第二人生”,再到《安特罗皮亚世界》、开心网所体现出来的虚拟社区,都可以看出,网络世界并不虚拟,虚拟社会本质上是现实社会的反映,是为现实社会服务的。离开现实社会,纯粹大的虚拟社会并不存在。不论是“第二人生”还是开心网,表面上看是虚拟的,但本质还是在线商业服务,用户也是按照现实社会的准则来活动的,每个网络用户都是真实的现实个体。首先,网络世界虽然具有一定的虚拟特征,但是这种特征主要是由技术手段营造的,其次,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发展初级阶段的娱乐游戏和沟通交往等文娱领域,可以说只是互联网发展的初期现象。第三,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互联网的现实特征将日益突出,虚拟特征将越来越局限于网络游戏等有限范畴。只有深刻认识网络世界的社会性、现实性,我们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网络世界。
二、 网络世界的疆界与主权
人们如今常常讲,网络世界无国界,这种说法不准确。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信息传播无国界,网络空间有主权。网络世界的信息传播可以跨越国界和地域,但是网络世界本身是有明确主权的。每当人类社会开拓一个新的生产生活空间,都会在相应的空间建立自己的疆界,包括大陆、海洋、天空,都有国家疆界和主权,虚拟的网络世界也是有国家疆界和主权的。首先,互联网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建设在一定国家和地区的物理疆界之内,具有明确的国家主权归属的。可以说,网络无国界,落地却有根,背后有主权。根域名、光纤网、IP地址、服务器和用户都是有国家和地域的。其次,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网络信息安全自然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2009年5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布《网络空间安全评估报告:确保拥有可靠的和抗打击性的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对网络世界这个空间进行了诠释。该报告把全球相互联接的数字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称为“网络空间”认为网络空间几乎成为现代社会各领域的基础,为美国经济、民用基础设施、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重要的支撑。既然明确界定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就有国家主权问题。再次,互联网上的信息内容,是以民族文化的形式呈现,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和意识形态属性。美国国会图书馆已经与Twitter签署协议,收藏Twitter用户发布的消息,因为Twitter给文化和历史带来了重要影响。因此,网络世界的主权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维护网络世界的主权,这是关系网络时代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事实也证明,开放的网络世界,正在因为技术、政治和民族主义等各种因素而逐渐分裂。英国《经济学家》周刊写道,“强大的力量正在使互联网四分五裂”,网络世界可能很快按国家地理界线划分。对于各国政府而言,网络世界实在是太重要了,绝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它们开始在网络世界重新主张自己在现实世界的国家权力,延伸管理权。各国政府都开始制定适用于网络世界的法律。澳大利亚政府建立防火墙阻拦带有儿童性虐待以及其他犯罪活动或攻击性内容的信息;印度等多个国家政府要求执法机构获得查看黑莓手机发送邮件的权力;美国政府以反恐和打击犯罪为名,要求批准经费用于邮件接收终端、网络通讯工具以及国内各大社交网站的监听系统研发,要求设备和网站运营商2011年以前将平台向监听系统敞开。
三、 网络自由的虚拟与真相
西亚、北非多国出现政治动荡之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了第二次“网络自由”演讲,再次强调信息自由流动,指责多个国家基于本国法律的网络管理。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提醒道:“世界已经离开了依靠金钱与暴力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所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强大的语言文化优势,达到暴力与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在当前中西方信息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实际上不可能存在信息自由流动,只能是强势向弱势的流动,造成对发展中国家不对等的意识形态流向。2009年5月20日,微软按照本国意志,停止向古巴、叙利亚、伊朗、苏丹和朝鲜五国用户提供MSN即时通讯服务。这种做法显然是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的。近些年很多事实说明,一些大国操纵网络信息,使以前我们常常讲的弱国无外交又增添了弱国无信息自由。根据美国1996年出台的《电信法》,美国将互联网定义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美国法律对网上行为都做出了明确规范,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更是加强网络领域立法,重点对上网行为和网上内容进行监控和管理。《爱国者法》和《国土安全阀》授权政府或执法机构监控和屏蔽任何“危及国家安全”的网络内容,无需事先征得法院同意,即可监视电子邮件和网上其它信息。这些情况又说明,主权国家对网络的管理总是以本国利益为轴心的。现在,不少欧洲国家开始重新认识网络自由问题,互联网不能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的观点越来越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的观点越来越成为欧盟的普遍共识。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教授安德斯?鲍威尔认为,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当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限制,以保证良性秩序的实现。现在,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开始坚决捍卫网络空间的边界和主权,实施严格的网络监管。国家于国家之间划界而治、区域与区域之间属地管理的趋势日趋明显。每个国家都有与其历史文化相符的法律基础,每一位公民、没一个社会组织在使用互联网工具时都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某些国家宣称的所谓“绝对自由”、“普世性”的“网络自由”并不存在。如果不恰当地给网络世界披上人权的外衣,利用“网络自由”侵犯他过利益,终究要受到该国法律的制裁。
四、网络世界的交锋与暗战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上任伊始,就是出了一个“21世纪治国方略”。该方略提出网络世界存在于“国家至上、国家之中、国家之下”。所谓“国家之上”是指通过互联网开展外交,“国家之中”是指利用互联网于国民互动沟通,“国家之下”是指利用互联网支持美国的发展政策。当前,某些西方国家已明确主张将互联网纳入“和平演变”策略的公共外交,侧重通过“直接”与他国网民对话以影响其价值观、行动方式,号召利用Facebook、Twitter等网络工具推动政治运动、交流思想,以危害别国来谋求达成自己的战略意图。西方顽固势力把互联网作为其向全世界推行西方文化和政治理念的平台,图谋成为“改变他国政权不可或缺的战略工具”。如,某国的一个研究所就专门研究利用社交网站在“封闭社会”推动“民主运动”。许多国家政府也已意识到,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和社交网站,都是“强大的战略武器”。有些国家还专门指导民主组织利用互联网组织活动,规避网络监管。近几年,许多网站还发展成为异见人士组织串联的重要平台,成为西方对发展中国家渗透颠覆的重要工具。美国共和党资深参议员发表文章,鼓吹利用网络技术为美国全球的“自由”推广运动而战,用“维持”打赢观念战争,美其名曰“赢心运动”。某些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对其他国家实施政治影响,多次直接介入他国内政事务。从近期突尼斯、埃及、伊朗、利比亚等国家局势演变过程看,网络推动作用贯穿危机酝酿、爆发、升级到转折的全过程,成为事件发展的催化剂和反对大量的放大器。可以说每一次发生重大政治动荡或社会骚乱,都有一两家网站在起着主导性的组织动员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人看来,中国成功发展不仅威胁到他们的战略利益,而且威胁到他们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制度模式。只要中国继续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越是发展强大,他们越会把西方、分化的矛头对准中国。从近年来我国境内发生的一些重大社会事件中,人们特别是我们的一代青年人清楚地看到,意识形态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现在,境内外敌对势力正把互联网作为对我进行分化的主要途径和前沿战场,有很多恶意网站对我国进行全天候污蔑攻击。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网络世界的较量将日益激烈,我们举国上下应当高度重视,在这个战场上打好打赢持久战。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