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红亚 中州学刊 2016年05期
摘 要:公建民营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出现了目标性偏离、功能性质不明、风险预判及防范不足、权益保护措施欠缺、国有资产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可以运用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基于产权的委托—代理理论来解释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问题和实际操作。同时,应加强规制,引导非营利法人机构承接运营,明确公建民营后机构的公益属性和职能、风险防范措施、设施使用费的计算和收益属性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以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预期。
关键词: 养老机构; 公建民营; 产权; 委托代理; 规制
全 文: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发展、问题及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