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开发 5~10年初步完成农业数据化改造

作者:本报记者李慧《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06日 07版)

  本报北京1月5日电(记者李慧)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农业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开发及应用,利用5~10年时间,努力实现农业数据的有序共享开放,初步完成农业数据化改造。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农业农村数据历史长、数量大、类型多,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与农业产业全面深度融合,正成为现代农业新型资源要素。与此同时,农业农村数据长期存在底数不清、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共享开放不足、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

    对此,《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五大基础性工作和十一个重点领域,即夯实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发挥各类数据的功能、完善农业数据标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等五大基础;突出支撑农业生产智能化、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实现农作物种业全产业链信息查询可追溯、强化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支持、服务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满足农户生产经营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农业管理高效透明等11个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