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意见(2006)

中青发[2006]28号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立足社区,协调配合残联、老龄工作和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等形式,依托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点等组织网络,广泛实施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及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社区禁毒志愿者等项目,广泛动员青年及其他社会公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做出了显著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社区志愿服务正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社区志愿服务是增强团组织动员能力、参与能力的重要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社区志愿服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比较短,存在着专门工作力量相对缺乏、志愿者登记注册和开展服务不方便、工作队伍不稳定、项目发展相对单一、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社区志愿服务的深化。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社区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向前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并以此统揽社区各类志愿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激发和引导青年、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着力培育和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活跃社区青年工作,和谐社区人际关系,服务社区建设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

(二)工作任务。建设以管理型志愿者为核心、服务型志愿者为主体的高素质、多层次、相对稳定的注册社区志愿者队伍,提供种类多、质量高的社区志愿服务,使志愿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在社区实现良好对接,逐步构建组织网络健全、工作项目丰富、运行机制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实现参与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和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使志愿服务成为青年、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员方式,成为青年、社区居民投身基层自治的一种组织方式,成为青年、社区居民融入和谐社区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根据社区群众和社区建设发展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要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找准定位,根据社区内的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开展志愿服务,不断增强社区服务、社区协调的功能。

(四)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要进一步深化“真情助困进万家”、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等原有工作项目,继续扩大和发挥青年中心“爱心超市”的影响,服务社区孤老病残和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社区困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要坚持“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社区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

(五)积极倡导并组织社区互助。要充分发挥志愿精神对社区良好风尚的带动、促进作用,鼓励社区成员之间开展互助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的能力,使社区志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要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多方收集供需信息,为社区互助牵线搭桥。通过社区互助活动,增进社区居民彼此间的了解,引导社区居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社区意识,履行社会义务,弘扬传统美德,使受助与助人统一,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形成邻里和谐、互助友爱、团结向上的社区氛围,促进社区和谐。

(六)组织开展社区公共事务服务。要根据社区公共事务发展的要求,组织志愿者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社区禁毒、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心理保健、社区矫正、社区医疗、社区教育和科普、社区环保、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就业与再就业等项工作。要特别注重发挥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的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和实际效果。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城区和街道团委、志愿者服务专业队、基层志愿服务队参与投标、竞标。通过服务社区公共事务,使社区志愿服务向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拓展。

(七)服务社会应急突发事件和城市大型活动。要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应急动员机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结合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在消防、抗震、交通、气象、公共卫生等方面,建立社区专门志愿服务团队。一方面,组织志愿者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自救常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相应预案,经常性地对专门志愿者团队开展培训和演练,使得灾害发生时志愿者有能力自救和救助他人,并能以最快的速度形成团队加以应对,尽可能地减少危害所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志愿者的重要辅助作用。社区志愿者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可以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参与城市大型活动的会务服务、礼仪接待、资料查询、导游导购、场馆服务、环境整治等多方面的工作。

三、围绕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环节,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措施

  要以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为契机,从基础性的工作措施入手,打牢社区志愿服务的根基。

(八)强化社区注册管理,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

  1.丰富社区志愿者的注册手段。采取自愿报名为基础,项目招募和活动招募为主的志愿者招募方式。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志愿者注册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在每个街道都能方便地到志愿服务站点进行注册登记。登记站点可以依托社区公共场所和工作机构,也可以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骨干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分布在群众中的个人登记点。在进行常规登记的同时,可以采取电话登记、网上登记等多种手段,使更多的青年能够便捷地加入志愿者队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通过12355青少年信息服务平台转接志愿服务站点的方式进行登记。完成登记手续后,要尽快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确认他们的志愿者身份,发展成为注册志愿者。

  2.加强对注册志愿者的信息管理。依托社区青少年综合信息系统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各级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志愿者登记的专业、特长、服务意向、服务区域等进行分类,做到信息真实、分类合理、便于组织、服务便捷。要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志愿者合理、规范、长期地开展服务,避免搞摊派、一阵风,努力把青年和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3.注重志愿者骨干的培养和使用。长期和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是社区志愿服务的核心力量。一方面,要选拔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时间和精力允许的志愿者承担组织管理工作,使之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者,最大程度发挥他们在社区志愿服务中“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动员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的社区居民和热心公益的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或志愿者培训工作,发挥其专长,提高社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九)建立工作团队,加强社区志愿者能力建设。

  1.广泛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是社区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项目化,保证志愿服务队伍相对稳定的重要方式。要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骨干的核心作用,围绕他们形成和带动志愿服务团队。通过志愿服务团队把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志愿者相对稳定、有效地组织起来,并把他们发展成为具有独立运转能力、工作协同配合、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团队。要把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成为青年中心示范型公益社团组织,通过树立志愿团队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示青年志愿者健康、向上的风貌。要把志愿服务团队作为一线招募单位,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青年加入社区志愿服务的行列。

  2.实现协调联动与自我运转相结合。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是团组织和上级志愿服务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组织。团组织要在加强工作指导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具体的支持与帮助,帮助他们发展壮大。要鼓励他们自主开展工作,根据社区实际开发设计工作内容,丰富工作方式,把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成为能够坚持开展专项或多项工作的服务型组织,形成志愿服务的合理梯队,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小型化、团队化、经常化、制度化发展。要坚持助人与育人相结合,把志愿服务团队作为志愿者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开放型、学习型平台,使志愿者在助人的过程中体验社会,完善自我,提高素质。

(十)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伙伴。社区志愿服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在动员公民加入社区志愿者行列的同时,加大探索和创新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发展法人社区志愿者,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持续深入发展。对于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以团队形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驻区机关、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等,要本着平等合作、和谐共建的原则,采取单位注册的办法,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要通过合作伙伴,为社区志愿服务争取资金、物质、场地、宣传等方面的支持。要将社区志愿服务与伙伴单位开展的志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社区志愿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力量进一步壮大,社区志愿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形成各有侧重、联合协调、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十一)拓展服务项目,增强社区志愿服务成效。

  1.因地制宜地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要坚持“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把握志愿服务的资源和发展前景,确定一批适合街道、社区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要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建立开放式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加大对项目的立项、管理、评估,做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发、汇总和梳理工作,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要注重发挥志愿服务团队的项目开发和执行作用,克服项目开发与执行过程中成本高、效率低、执行难的不足。

  2.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要确定几个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做深做实,打响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增强影响力,并用创新的理念和方法发现志愿服务的新亮点、新领域。要通过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来赢得社会支持,为社区志愿服务提供人力、智力、资金、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帮助。

(十二)加强站点和基地建设,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点是组织、协调和开展志愿服务的基础,是社区志愿服务有形化的体现。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要和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在街道层面把志愿服务站设在城市青年中心,在社区层面广泛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实现青年社区志愿服务和青年中心在社会化运作、自我管理方面的互补,并通过社区志愿者活动丰富青年中心的工作内容。要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要,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做到既方便工作,又高效精干;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在软件管理、硬件配备等方面进行规范;采取联合建站、依托建站等多种手段,整合社区团内团外资源,联合各类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单位建设站点和基地。

(十三)完善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发展。

  1.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评价机制。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以志愿者日常服务记录、团队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考评依据,定期对社区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要把对志愿者的评价意见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选、表彰的基础,并定期反馈到其所在单位、学校和家庭。

  2.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制定表彰激励政策,建立荣誉序列,进一步完善星级表彰制度,加大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表彰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社区志愿服务储蓄制度,把个人的志愿服务时间存入“志愿服务银行”,在其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以根据本人服务记录,优先获得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3.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培训机制。注重对社区志愿者的培养,创建社区志愿者学校,招募志愿者作为培训师资,开展对社区志愿者服务前和服务中的培训,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望结合起来,注重培训的专业性、系统性,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志愿者的素养和能力。

  4.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保障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志愿服务环境,推动制定志愿服务法规和政策,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把志愿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社区志愿服务提供法律、经费等保障;另一方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志愿服务寻求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营造有利于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不断发展

  各级团组织要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开展。

(十四)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志愿服务是社区青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动员方式,是新时期社区共青团工作新的增长点,对于加强社区团建和城市青年中心建设乃至共青团工作全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团中央成立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工作,办公室设在社区和权益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经常研究和安排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帮助其解决困难、优化工作条件,推动其立足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五)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团的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中选好突破口,找准切入点,按照总体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抓出成效。社区和权益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把社区志愿服务作为社区和权益战线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十六)强力推进,加强督导。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埋头苦干,不断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建设、项目建设、机制建设,巩固工作根基。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强化工作考核评估,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十七)着眼长远,强化保障。要推动各地党政部门把社区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纳入各地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进行部署和安排。要认真总结志愿服务发展经验,推动形成“党政支持、共青团承办、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附件:团中央“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团中央“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周 强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组长
      杨 岳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卢雍政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
      唐显凯   团中央办公厅主任
      倪邦文   团中央组织部部长
      刘可为   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徐绍川   团中央青工部部长
      周长奎   团中央学校部部长
      胡尹庐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王雪峰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万超岐   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王 路   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
      侯宝森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
      胡尹庐(兼)

(2006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