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开展社区建设问题专题研究工作的通知(20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今年下半年,民政部将召开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为筹备开好这次会议,民政部已对“全国百城社区建设”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承担抽样调查任务的各城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抽样调查工作。为掌握了解更多的情况,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协助开展社区建设问题专题研究工作。

一、专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 号)下发以来,社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
(二)当前社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三)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
(四)如何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
(五)如何完善和培育社区组织体系,特别是如何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六)如何发挥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的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的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的促进作用。
(七)如何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形成行政机制、市场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志愿机制共同发挥作用的合力机制。
(八)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工、义工队伍。
(九)和谐社区建设的内涵及主要任务。
(十)如何完善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如何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十二)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十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社区建设相同或者不同做法。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对专题研究内容中(一)、(二)、(三)项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专题研究内容中(四)至(十三)项问题,可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可以选择1-2 题研究。研究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三)专题研究报告文字要简练,数据要真实,表达要准确。
(四)专题研究报告请于2005 年6 月15 日前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为做好这项工作,民政部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调研组,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题调研。

民政部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