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华《社会学》2010年第2期
摘 要:本文运用实地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对上海市J居委会“议行分设”的实践过程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发现居委会“议行分设”的运行机制并没有给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自主性空间。从表面上看,是由于街道对相关政策的选择性执行,深层原因则在于改革措施不配套。因此,仅仅依靠改革居委会的运作模式来恢复居委会的社会属性,使其能够在社区自治中发挥“主体组织”的作用,是难以实现的。
姚华《社会学》2010年第2期
摘 要:本文运用实地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对上海市J居委会“议行分设”的实践过程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发现居委会“议行分设”的运行机制并没有给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自主性空间。从表面上看,是由于街道对相关政策的选择性执行,深层原因则在于改革措施不配套。因此,仅仅依靠改革居委会的运作模式来恢复居委会的社会属性,使其能够在社区自治中发挥“主体组织”的作用,是难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