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延滞:从单位到社区

郑庆杰《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31期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成员被组织到一个个具体的“单位组织”中,由单位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个人嵌入到单位之中。与此同时,单位组织又嵌入到国家之中,因此,通过组织、资源的设置、分配和控制,个体、单位、国家三者之间构成了依附和支配的嵌入链条。
市场经济改革后,政府逐渐摆脱了包办社会的事务,专注于公共服务,对单位的行政化控制日趋式微。同时,企业、事业与社区之间也出现了功能上的分化、体制上的分离。但单位作为一种制度和组织形态,在面对制度变迁过程中对以往的制度形式依然存在依赖性。
单位制的变迁和转型,既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的分离,也包括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关系问题。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分离,需要处理好政府和社区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从行政主导向社区自治的模式转变。由于政府与单位存在组织嵌入关系,所以既往社区无论在组织目标的设置、资源的占有与分配、管理人员的任命程序,还是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行政主导的管理理念等结构与文化方面,与政府均存在同构性。它一方面再生产了单位科层的组织制度对社区及其成员的生活世界的控制和支配,因此社区依然无法避免成为上级政府的“腿”的命运,社区自治的治理理念,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对社区的情感、心理、文化认同和向心力构成了正面导向作用,并形成了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
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于从企业中脱身而出的企业型社区。企业型社区具有浓厚的经济组织的路径依赖特色,集中表现在经济组织与社区公共组织之间、经济目标和社区公共服务目标之间、企业组织的科层行政管理方式与社区的民主程序之间、社区生活的公共自治与企业的行政主导之间形成的矛盾和冲突等方面,制约了社区未来转型的方向。
同时,在社区转型的初期,社区管理者的任命多产生于政府行政科层和企业内部管理层,尽管这种管理模式对社区的公共治理产生了不少问题,但从社会动员的角度来讲,他们无论在资源的启动,还是社区事务的开展方面都是非常迅速高效的。但是如果无法尽快将“外部性动员”转化为内在性参与,那么就会对未来的社区建设形成不利影响:不仅延缓社区参与的形成,而且会腐蚀参与的公共精神。
因此,单位制的变迁、政府办社会、企业办社会的分离,远不是行政命令“一刀切”的改革路径。因组织关系的层层嵌套,形成了制度的同构性,并在资源配置、制度结构、人际互动模式、群体文化规范、个体惯习心性等多个层面,构成其独特的历史路径依赖。这些路径依赖中所包含的社区与企业、街道间的制度关系,总体上表现为制度规制型和文化规范型两类。因此,在单位制的变迁过程中,需要对二者加以区别,并对其所勾连的社区组织的不同层面进行细分处理,以避免从单位向社区转型急遽性、断裂式的改革思路。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系)

http://sociology.cssn.cn/xscg/ztyj/shgz/201507/t20150701_20577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