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红《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摘 要:西方国家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证明, 政府、企业与非营利组织是社区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三元主体。为充分发挥中国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有必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制度化模式。本研究根据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及其制度环境, 提出了“ 政府主导、项目带动、网络联动、整合发展”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创新模式; 并从登记制度、扶持机制、志愿参与、社工人才建设及评估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六项制度保障措施。
关键字:社区 社区社会组织 社会建设;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