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芹 简小鹰《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摘 要:目前国内外社区参与研究存在从无到有的显性化研究的共性,但也存在内容、模式、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差异产生的根源可以从方法论和本体论层面给予解释。方法论层面而言,这涉及学术研究的主体性问题,本体论层面而言,这涉及文化自觉的问题。通过比较社区参与的“来龙”的研究,基于反思的角度,认为中国目前社区参与研究仍然将社区作为一种客体的研究对象来看待,而并未将其视为研究主体。因此,中国社区参与的“去脉”研究理应是将社区从一种“研究的客体”向“研究的主体”转变。这样,不仅有助于社会参与理论的完善和中国本土模式的建构,而且有助于对中国学术进行主体性内省。
关键字: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中国研究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