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政府治理创新的挑战及应对

作者:李全《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6月26日第755期

  自古以来,如何实现高效、善治的政府治理是各主权国家不断探索、创新并大力倡导的,而在各个时代与此相关的各类理论也多如繁星。其中,最理想的模式之一便是实现开放式政府的公共管理,即实现政府治理与公众充分参与的公共治理模式。但至今没有哪一个政府能够实现全面开放的公共治理,目前比较理想的状态是由非政府组织甚至民众反馈参与的管理模式,政府在这种治理模式中起着桥梁和沟通的作用;更单一的政府治理则是由单一政府实施公共事务的全权治理。然而,随着互联网业态的迅猛发展,不论政府接受与否,都已经无法逆转一个事实,那就是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巨大影响,以及对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的行为引导。借此,如何让互联网更积极地发挥作用,服务于政府治理而不是仅仅成为一个信息渠道,更不会成为反政府的工具,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国家在对经济运行实施治理的过程中,比较倾向于发挥市场的力量,同时由政府实施良好的公共管理,然而,这个治理边界比较难以把握。

  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的政府治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边际效率的提高和信息化的发展使可复制的商业模式在各个行业大为拓展,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形成了经济运行对互联网的巨大依赖。特别在金融等经济运行的核心领域,互联网金融的运用已经是一种新兴业态,这种商业模式把企业的边界大大拓展,对企业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重新界定,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上游的原材料采购,到内部的生产经营、成本控制,以至于到末端的销售和售后服务,都形成了无缝隙的对接,这不仅仅大大提高了社会总资本的生产效率,也推动着产业层级的革新。对于政府治理而言,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已开始倒逼着金融体制改革,对融资成本、投资收益、资金的便捷等方面都有着颠覆性的影响,因此,互联网运用在政府对经济的治理中,已对产业革新和深化改革起到了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关于政治生态的政府治理。在政府执政的过程中,政治生态的优化往往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路径来推进各项改革的。改革的核心又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合理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自治等内容。各类体制缺陷往往都会造成政府治理各种各样问题的出现,比如各国政府都在为如何提供合理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进行着深入的探讨,同时还要限制政府的冗员过多,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腐败问题,并寄希望于法制建设来解决各种治理问题。但实际上有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比如腐败问题,就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治理难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政治生态的影响因素变得日益复杂。目前来看,在互联网应用比较广泛的国家,控制信息来源和信息渠道的主体相对更易于对政治生态施加影响力。对于宣扬高度自由的美国也不例外,“棱镜门”事件既反映出美国在全球实施的网络布局和监控,同时也给美国自己造成了信息安全泄露的更多渠道。我国当然也一样,政府在使用互联网技术给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更优政府治理的同时,也面临着政府信息泄露甚至国家信息安全被攻击的严峻挑战。互联网的普及和极低的传播成本已让各国政府都面临着政治事件透明化的极高要求和重大挑战。

互联网社会中政府治理的创新发展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娱乐的传播途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推进和完善政府治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再回到政府治理的三个根本目标,即政府的边界、政府自治和法制建设,可以从四个方面来重塑政府治理。

  首先,政府要重塑自己的边界,即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就需要把一些职能还给市场,把另一些职能还给各类社会组织,当然这需要根据各类主体的职能在微观上进行一系列的重新界定。比如,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发展,应该交给市场去做,效率可能会更高,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或团体活动应该真正交给各类社会组织去做,而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或由政府隐形控制,只有涉及国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弱势群体保障等事项才应由政府协调或直接落实。这样才能解决政府对互联网舆论监控治理的根本问题,合适的政府边界有助于催生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支持。

  其次,政府要重塑自治的治理机制,惩治并预防腐败的发生,提高政府效率。必须建立完善的公权审批、执行制度,并完善公权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以高效地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发生,还有助于政府提高效率,实现民主、和谐、高效的政府治理。这不仅有利于防止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不当攻击,还有利于互联网对正确理念和行为方式的良性引导,并优化政府治理。

  再次,要重塑政府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终极理想。市场经济本身就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计划和行政指令,不论市场经济发达与否,法制建设的落后都有可能导致政府治理的负效应,而互联网则会火上浇油,成为政府治理的负面力量。我们要加快各个环节的立法建设,对政府治理的方方面面打上法制的补丁,同时要尽量减少政府监管,在不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和法律禁止之处,都应由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互联网恰好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监督手段,来完善法制的柔性落实。

  最后,在技术方面,政府还应更多地采用各类互联网技术,比如大数据、云计算、智慧政府等手段,以海量的社会、经济、法制信息的高效计算和统计分析来指导政府治理的具体方向,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的服务能力,更有利于实现政府治理与百姓愿望的融合,最终实现政府治理的亲民化和智慧化。

  (作者单位:财政部科研所)

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