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7月15日第475期 作者:郭继民
【核心提示】研究古代经典,首要问题在于弄清句读,否则,将误解古人的思想。以《道德经》第一章为例,至今依然存在句读的困惑。本文尝试破解《道德经》首章句读。
研究古代经典,首要问题在于弄清句读,否则,将误解古人的思想。以《道德经》第一章为例,至今依然存在句读的困惑。
《道德经》存在三种句读
就笔者所接触的《道德经》版本而言,其第一章断句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第二种: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第三种: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考察上述三种句读,主要区别在于“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两句。对于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言,即使标点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对该章理解影响也不大。
第二句断法则关涉理解的关键。若按第一种断法,“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就义理来说,不甚明朗:到底谁是天地之始,是“无”还是“无名”?谁又是万物之母,是“有”还是“有名”?此种断法混沌,且有歧义。此歧义集中表现在第二、三种断法中,因此分析重点集中于后两种解读。
“有欲”、“无欲”的困惑
第二种断法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其义为“无名”是天地的开始,“有名”为万物之母。王夫之即以此断,并注曰“众名所出,不可以一名名”(“无名”);“名因物立,名还生物”(“有名”)。晋人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中,对此注解为: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
王弼大略把“有形有名”视为道之用,无名为“道”之体。王夫之大抵沿袭了王弼,他们皆倾向于把“有名/无名”作为一对范畴立论。若联系第一句的论述,确实涉及“名”的问题,故而将“无名”、“有名”作为一对范畴未尝不可。不过,接下去的句读,则明显存在理解障碍。
对于第三句“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哲学倡无为,追求“无欲”之恬淡境界,故前半句尚通达。但后半句“有欲,以观其徼”,令人费解。老子本倡“无欲”,而此处似强调“有欲”亦可通达万物之“徼”,未免令人困惑。
王弼对此解释是,“徼,归终也。凡有之为利,必以无为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故常有欲,可以观其终物之徼也”。他将“徼”解为“归终”,其义为,“欲”在道之指引下,亦可知晓事物之始终。王夫之将“徼”注为“边际”,“边际”即事物的界限,与王弼“归终”的注解并无质的不同,约略为边界、极限义。倘循此解读,即在有名/无名、有欲/无欲这两对范畴的体/用层面做文章,似亦能自圆其说。但是,若联系老子的整体思想体系,此解读未免有牵强附会嫌疑。
晋人孙盛就曾对王弼的注解提出质疑:“旧说及王弼解妙为始,徼谓终也。夫观始要终,睹妙知著,达人之鉴也。既以欲澄神,昭其妙始,则自斯以已宜悉镇之,何以复须有欲得其终乎?宜有欲俱出妙门,同谓之玄。若然,以往复何独贵于无欲乎?”
孙盛的反诘是有道理的。老子论道,关注的是“无”而非“有”,追求的是“无欲”而非“有欲”,更非把有名、有欲提升到同无欲、无名同等高度。笔者认为,第二种解读方式不甚究竟——虽然不少学者多采取此种注解方式。
“有”、“无”较为合理的解读
第三种解读方式,结构疏朗、逻辑清晰,始终围绕有、无立论,而不黏滞于有欲/无欲、有名/无名的辩论上。“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把“无”作为宇宙开端,“有”作为万物开端,此处“名”取“命名”之义。若借助方东美将“无”作为“超本体论”、将“有”作为本体论的方式解读,则此逻辑线条尤为清晰。接下来的论述依然围绕有、无做文章,“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种解读方式规避了“有欲”与“无欲”的纠缠,始终围绕有、无之轴心谈论问题,减少了各种歧义的发生。“常无”是在“超本体论”层次看待问题,从“无”生“有”(可喻之以“出世”角度看宇宙、人生),自能体悟大道之玄妙;“常有”则是处于“本体论”的层面看问题,即以“有”观“有”(可喻之以“入世”的角度看宇宙、人生),自能体悟世界的界限。自然,以“有”观照世界而非“有欲”去观看世界,更契合老子之道。
如果再结合最后一句的论述,更能确证此种解读的适切性。“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此两者,应该理解为有、无。倘若按照第二种句读,就会出现有名、无名、有欲、无欲四个概念,是“四者”而非“两者”。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以为第三种句读方式更准确地反映了老子的哲学思想。
(作者单位:海军陆战学院政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