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京社委社组发〔2022〕332号

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发〔2022〕11号),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参与社区治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目标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专业性、系统性,助力提升社区治理精准性、实效性,为新时代首都发展贡献力量。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作用发挥进一步凸显,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使社会组织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把握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的统一领导,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有效对接,协同提高抓党建、抓治理、促服务的能力,保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服务为先。着眼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将资源、技术、项目向社区倾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品质。

(三)坚持问题导向。鼓励社会组织根据社区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助力解决社区治理中的各种瓶颈和难点问题。

(四)坚持改革创新。结合首都特点,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新路径、创造新方法,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北京模式。

三、突出参与重点

(一)参与公益社区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公益慈善理念,增强志愿服务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慈善活动,服务广大社区居民。积极承接健康、养老、育幼、济困等领域的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专业化服务,重点帮助低保对象、失独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倡导开展社区慈善捐赠。

(二)参与平安社区建设。根据社区统一安排,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应急演练培训,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帮助社区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序参与社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协调各方力量,协力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参与调解物业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推动信访因素化解。与社区警务室密切合作,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和普及防骗知识,防范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活动。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康复等。

(三)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围绕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环境改善等公共事务,参与民意征集、议事协商、民主决策、公约制定等有关工作。在社区物业管理、文明养宠、停车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协商共治作用。围绕“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家庭日”“12.5国际志愿者日”“中华慈善日”“社区邻里节”等主题开展活动,培育社区公共精神,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四)参与文明社区建设。开展义务宣传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协助完善道德评价机制,参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协助社区发挥到社区报到党员的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载体和平台,更好服务社区居民。参与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协助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协助发现和培养身边榜样人物,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宣传,弘扬社区的好人好事。

(五)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响应“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依托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参与智慧社区建设。通过融入社区多方共治联动机制,立足自身优势提升社区治理数字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四、完善参与机制

(一)创造参与条件。市、区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将资金资源和服务向社区倾斜,搭建沟通平台,定期组织社会组织与社区开展对接活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街道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就地参与社区治理。在街道指导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发挥牵头作用,吸引更多社会组织进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和活动。社区要整合利用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指导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养老驿站、慈善工作站等公共服务资源,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与社会组织共享公共服务信息。

(二)畅通参与渠道。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参与社区治理。要定期组织宣介会、洽谈会等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与社区对接工作。街道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实事项目时,注重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在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通报会时,可吸纳社会组织代表参加。根据社区治理需要和居民服务需求,街道每年汇总形成社区服务需求清单、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清单。社区议事厅、民主恳谈会、居民代表会议等内容涉及社会组织的,可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可吸收一些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社会组织参加,发挥其为民服务的作用。

(三)提升参与能力。市、区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引导和指导社会组织根据首都发展需要和自身情况调整业务范围,视情增加社区治理内容,并将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安排;指导登记的社会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定期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提高服务社区的能力和素质。街道要引导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灵活优势,不断壮大队伍,增强力量,更好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四)完善参与措施。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和街道要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整合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街道可探索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区治理项目。具备条件的,可成立社区基金会,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和社区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将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等存量资源,通过无偿或优惠的方式,提供给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使用。市、区民政局要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纳入等级评估的指标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把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谋划,细化措施,跟进指导,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覆盖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将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作为党建引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做好动员引导。街道要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推动,使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