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领发〔2024〕5 号,2024 年9 月26 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4〕36号),加强党对志愿服务的领导,持续推动北京市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 构建北京特色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1. 塑造“微笑北京”志愿服务品牌。聚焦“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助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推动志愿服务融入超大城市治理,树立“微笑北京”志愿服务品牌形象。汇聚以柠檬黄、志愿蓝、平安红等为代表的首都志愿力量,持续开展爱满京城、暖冬行动、暖心伴考、爱洒无声等志愿服务,提升副中心有我、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顺义好风气、延庆乡亲等服务水平,丰富“微笑北京”志愿服务品牌内涵。制定标识使用规范,设计虚拟数字形象,拓展应用服务场景,扩大“微笑北京”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
2. 加强重要活动和大型赛会活动志愿服务保障。深化以青年志愿者为主的重要活动和大型赛会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面向高校、社区、企业、社会各界广泛吸纳服务保障工作力量。建立沟通对接、信息报备、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形成组织规划、宣传动员、招募培训、运行管理、保障激励、风险管理等规范指引。做好成果转化,持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3. 做实社区(村)志愿服务。完善社区(村)党组织牵头负责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用好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经验和党员联系群众机制,整合辖区内志愿服务力量和资源,推进志愿服务有序开展。做实做细社区(村)治理、养老扶幼、助残帮困、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垃圾分类等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引导居(村)民开展平安建设、应急处突、环境整治、纠纷调处、心理疏导等自助互助式志愿服务,聚焦“一老一小”、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群体,以结对服务等方式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4. 促进专业志愿服务发展。在卫生健康、养老助残、语言、法律、心理、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科普、文学艺术、应急救援、互联网、社会工作等领域推动建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取得相应资格或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专业人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探索建立分领域专业志愿者人员库。推进专业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精准匹配岗位和资源。对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志愿服务坚持先培训再上岗,分领域制定岗前培训规范。研究制定专业志愿服务工作指引,规范志愿服务开展。
5. 推进国际志愿服务合作。积极稳妥推进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国际志愿服务。落实中央规范要求,引导国际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活动。鼓励本市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国际志愿服务交流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国际赛会、民生服务等国际志愿服务项目,讲好北京故事,促进民心相通。
二、 健全科学完备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6. 完善平时动员制度安排。健全党员志愿服务机制,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等制度,把党员志愿者作为志愿服务队伍的骨干力量。深化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学生志愿服务在校园、进社区,壮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志愿服务制度安排,发展职工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老年志愿者、退役军人志愿者等本系统本领域志愿服务队伍。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完善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机制,用好网络动员,推动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志愿服务,发挥先进模范、“五老”人员、群众性活动骨干等作用,建好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队伍。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建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
7. 提升应急动员能力。坚持平急结合,将志愿服务纳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统筹部署实施。制定应急志愿服务相关预案,明确工作部门调配应急志愿服务力量,指导应急志愿队伍定期开展平急转换演练。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志愿服务预案,指挥调度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本区域和跨区域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扶持发展各类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应急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完善登记管理、应急值守、培训演练、安全保障、集结出动等制度。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组织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共演机制。
8. 织密服务阵地网络。在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中统筹配置志愿服务站点。推动在新建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用房规划时设置志愿服务空间。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窗口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优化提升图书馆、文化馆志愿服务站点功能。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博物馆、科技馆等志愿服务全覆盖。鼓励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实际开放公共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志愿服务特色站点、流动站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分类制定站点建设标准和规范。绘制北京市志愿服务站点地图。
9. 强化服务供需对接。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效果好、受欢迎的志愿服务活动转化为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形成优秀项目案例集,丰富供给内容。采取集中服务、结对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效率。完善“社工+志愿者”协作机制,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资源链接等方面优势,实现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研发志愿服务全流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志愿服务质效管理。
10. 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坚持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和培育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培育支持型志愿服务机构(组织),为志愿服务组织(团队)赋能。鼓励志同道合的志愿者组建团队,有组织地开展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注重在优秀志愿者中发展党员。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制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11. 建优建强人才队伍。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力量储备,形成由志愿服务专家、志愿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骨干组成的结构合理、层次鲜明、相对稳定的人才梯队。用好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等专家智库平台,开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依托干部学院、团校以及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基地或志愿者学院。建设志愿服务培训课程库、教材库和师资库。实施分层次分领域分系统培训。举办志愿服务学习研讨、交流展示活动。
12. 推进数字化建设。丰富拓展“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流程数字赋能,优化数据分析、辅助决策、指挥管理等单元模块;打通各平台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分级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库;丰富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使用便利性,保障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平台日常监管,制定个人、团队及组织注册、项目发布、时长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政策。加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中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防护。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参与文明引导、科学普及、政务问答等多场景志愿服务。
13. 弘扬优秀志愿文化。推动志愿服务成为社会广泛自觉,将志愿服务融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倡导企业将志愿服务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突出志愿服务文化育人功能,将志愿服务作为大中小学思政课重要内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广志愿者誓词,探索建立重要活动和大型赛会活动现场宣誓制度。创作一批彰显北京特色的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文化墙、口袋公园、户外大屏、宣传栏和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对志愿精神、志愿典型进行宣传阐释,广泛传播志愿文化。
三、 强化坚实有力的志愿服务支持保障体系
14. 完善发展政策。制定完善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统筹利用包括财政投入在内的现有资金渠道,依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等。加强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建设,提升北京志愿服务基金会社会筹款能力,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企业、个人等进行公益性捐赠,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15. 注重权益保障。坚持谁使用、谁招募、谁保障,据实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食宿、交通等基础保障以及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和相应保险。推动保险行业完善志愿者保险产品和服务,设立志愿服务险种,加强基础险种保障。完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制度,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及时准确做好信息记录和证明出具。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和对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权利,畅通志愿者反映诉求渠道。
16. 强化激励褒奖。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褒奖机制。健全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持续开展首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鼓励采取服务积分、时间储蓄、志愿信用等方式,对优秀志愿者在公共出行、文旅服务、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适度优待。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拓展志愿服务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健全志愿服务信用联合激励机制。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时,注重了解参加志愿服务情况。
17. 提供法治支撑。推动本市志愿服务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和宣传普及。研究制定本市志愿服务地方标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法查处损害志愿精神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以志愿服务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四、 完善协同高效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18. 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负责,各区、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履职尽责、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在市委社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按照“机制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落实”的工作模式,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区设立区级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区域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街道(乡镇)明确工作力量统筹属地志愿服务工作。
19. 促进社会协同。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发挥枢纽作用,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职责,按照组织章程开展工作。各区根据实际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实现市区纵向联合。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志愿服务联盟,鼓励各行业建立本领域志愿服务枢纽型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实现行业横向联动。
20. 加强京津冀协作。搭建京津冀地区志愿服务工作交流平台,组织京津冀地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交流互动。推动实现京津冀地区志愿者身份互认、记录互通、激励政策共享,助力京津冀志愿服务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