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19年,我委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部分省市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均可...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