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老年患者多样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护理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做好老年护理医疗资源的规划、布局。... ...[详细]

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现就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
 ... ...[详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19年,我委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部分省市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均可... ...[详细]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养老机构作好医务室、护理站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医养结合,我委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了《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31日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 ...[详细]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我委制定了《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25日

安宁疗护中心基本... ...[详细]